知法犯法罪“減”一等,朱元璋的大誥,為什麼有如此奇葩的做法?

知法犯法罪“減”一等,朱元璋的大誥,為什麼有如此奇葩的做法?

開局一個碗,其他全靠打,在歷朝歷代的皇帝之中,以朱元璋開局之低,得國之正,實屬第一,這也讓朱元璋成了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洪武大帝光芒四射。

但凡歷史人物,本質都是複雜的,尤其是像朱元璋這種,要面對複雜的局面,人生經歷,又從乞丐到皇帝,創立了一個新王朝,這中間經歷的事情,完全可以用滄海桑田來形容。

朱元璋得國之正,這個肯定沒問題,但是馬上得天下,並不意味著也能馬上治天下,朱元璋開國對內過於殘酷,也是歷來對他評價一個很大的負面因素。

尤其是制定了非常殘酷的刑罰,嚴格地把全國人們分成不同的型別,像莊稼一樣,種在地裡,禁止流動。

知法犯法罪“減”一等,朱元璋的大誥,為什麼有如此奇葩的做法?

為此老朱除了制定了非常嚴苛的大明律之外,還特意親自搞了一個大誥,用法外施刑的方式,再次把嚴刑峻法推倒極致。

朱元璋對大誥非常重要,要求各級衙門積極刊印,必須是人手一冊,而且對於刊印過程中,出現失誤的官員,也是毫不留情。

跟比較嚴肅的大明律相比,大誥的語言比較通俗明白,朱元璋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大明朝的每個人,都能讀得懂這份大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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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加的生動,大誥裡面還附上了很多生動的案例,便於人們理解,在朱元璋的時代,你要是犯了罪,只要家中有本大誥,那是可以減罪一等的。

這樣的話,這個邏輯就變成了,知法犯法,罪減一等,看上去非常的荒唐可笑,但是老朱從不管什麼邏輯不邏輯的,不高興了連孟子都敢刪,只要是他想達到的目的,就一定要不惜一切代價的去完成。

這就是朱元璋的任性,很多時候,正是這種不按常理的任性,造成了很多冤假錯案,導致明朝初年,大量的官員被殺,關鍵是很多時候,殺的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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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誥裡面,第一個案子,看起來完全是個為民做主的案子,朱元璋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聖明君主的模樣,但恐怕連當事人自己,也莫名其妙,自己到底這是經歷了什麼,一個普通的農婦,居然把刑部尚書給弄死了。

這個案子,乍聽起來比較八卦,是一個所謂的爭妻案,案子本身也比較簡單,洪洞縣有個農婦叫史靈芝,已經跟丈夫生了三個子女,日子倒也過得平實。

有一天衙門突然來人,要把這個老實巴交的農婦給抓走,理由居然是這個史靈芝,是另外一個男人的妻子,而這個男人正是當時大明朝非常重要的一種戶,軍戶中的一個普通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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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軍戶叫唐閏山,是明朝千千萬萬最普通底層軍戶中的一個,他發文給軍部說,自己老家的這個史靈芝,是自己的妻子,請求把妻子給護送過來。

史靈芝被押解前往鎮江之日,她的丈夫姚小五前往洪洞縣告狀,說史靈芝並非唐閏山之妻,再老實的人,自己老婆突然被抓,也必須得上衙門去告狀,而且莫名其妙,孩子都生了三個了,突然變成別人老婆了,這誰受得了。

這個洪洞縣當地肯定知道這個史靈芝並非是軍戶唐閏山的妻子,但是作為一方父母官,居然推脫說這是上級的檔案,就是不處理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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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事情就被朱元璋知道了,這種破壞人倫的大事,完全就是洪洞縣官員不作為,上下勾結,強搶民女。

朱元璋辦事,一向乾淨利落,直接一句話,“所以有司盡行處斬”,意思就是理此案的相關官員全部處斬。

這是朱元璋的一貫作風,一個殺字,解決問題,普通民婦感受到了皇帝的皇恩浩蕩,簡直就是為民做主的典型例子。

這裡面被殺的官員,可不僅僅是洪洞縣的官員,還有當時的刑部尚書王峕也莫名被殺,為什麼看似普通的案子,就連刑部尚書這種高階官員,也會被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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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歷來的律法和案子,都跟政策有著巨大的關係,你如果不瞭解當時的政策,僅僅是看案子本身,很難明白其中的道理。

明朝把人分為軍戶農戶匠戶等戶口,這些戶口是需要世襲不能流動的,其他型別還好說,這個軍戶實在是太苦了。

所謂軍戶,指的就是普通當兵的,不但要世世代代為兵,而且還不能在家鄉駐紮,必須到外地,而塞外苦寒之地,又是駐紮的重點。

這些軍戶,日常都在明朝軍事單位衛所裡面,朝廷分給他們土地,讓其耕種,這是典型的兵農合一的體制,這種體制下,基層的軍戶,需要承擔著大量的工作,種田,訓練,養馬等等各種雜役,日子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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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之下,軍戶逃跑的事情就經常發生,為了增加軍戶的穩定,朱元璋就下令,要求把軍戶本人的妻子孩子也一起遷徙,這樣就大大增加了逃跑的成本。

把在家鄉的妻子一起遷徙過來,這是一項很重要的政策,涉及到軍戶的穩定和大明朝軍隊的戰鬥力,因為朱元璋非常重視這項工作。

一個普通的農婦案,能夠讓朱元璋親自下令,也正是源自於,這是關係到軍戶的事情,而刑部尚書王峕被殺,還有個重要原因,涉及到朱元璋的另一個基本政策。

老朱認為,現在之所以刁民很多,就是因為元朝近百年的統治,壞了人心,因此明朝建立之後,命令禁止廢黜了很多元朝的舊俗。

知法犯法罪“減”一等,朱元璋的大誥,為什麼有如此奇葩的做法?

這個案子,就涉及到元朝的一箇舊俗,俗話說無風不起蘭,史靈芝已經結婚,而且跟丈夫有三個孩子,怎麼就無緣無故成了別人的老婆呢?

這就涉及到元代的一箇舊俗,那就是“收繼婚”,所謂的“收繼婚”指的是,哥哥死了,弟弟可以繼承自己的嫂子,成為自己的老婆,如果弟弟死了,哥哥也同樣可以這麼做。

這本是草原舊俗,是朱元璋命令廢止的,但是這個刑部尚書,在接到案子後,為了核查案情,卻派人去調查了這個史靈芝,是不是和士兵唐閏山死去的哥哥有婚約。

注意,是這個士兵死去的哥哥是否有婚約

,這個原本是查案的正常流程,但是在朱元璋看來,這是一個堂堂刑部尚書,完全不把自己的政策放在眼裡。

都明確說了,要堅決廢除元代惡俗,但居然還派人調查,有沒有這個事結果都是一樣的,死去哥哥的妻子,無論如何也不能成為弟弟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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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個刑部尚書就被砍了頭,在他看了,這可能就是一個普通的查明案件事實的流程,但是因為沒能徹底領會老朱政策的意思,結果奮鬥幾十年坐上的尚書高位,就這麼被一個農婦的案子,不但官位沒了,連人頭也搬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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