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晉城殺妻奇案:一個城府極深的兇手,佈下一石三鳥的毒計
北宋就有這麼一個殺妻案件,
看似合理,但是暗藏玄機,
調查官員文太守拋開現象看本質,透過自然界的常態,發現與案件相連的共同點。
真相浮出水面,文太守揪出來
一個城府極深的兇手,佈下一石三鳥的毒計
,還原事實真相,最後將兇手繩之以法。
書生投案
北宋晉城一書生來到文太守的府衙擊鼓,擊鼓原因是為了投案自首。
經文太守細問書生犯了何罪,才得知書生名叫金正元,19歲,
投案自首是因為自己殺了結髮妻子吳氏。
但不是無緣無故殺了妻子,
主要是因為妻子不守婦道,與鄰居高金寶私通,給自己戴綠帽子,
所以忍無可忍,一怒之下,金正元殺了妻子吳氏洩恨。
文太守聽完事情的原委,先將金正元押入大牢,弄清楚案件真偽再審,當務之急,需要派仵作趕往案發現場驗屍。
發現屍體的時候,發現吳氏已死多時,死相恐怖,仵作檢查之後說明,發現吳氏通身都是刀傷,兇手報復心理很重,全身幾乎沒有完整的皮肉。
透過傷口的創痕可以得知,兇手是個左撇子。
案情迷雲
文太守看完屍檢報告後,心裡總覺得有問題,為什麼,自稱兇手的金正元在報案後
沒有任何報復後的快感,反而表現出失魂落魄的樣子。
正在疑惑的時候,一個自稱金正元鄰居的男子,名叫王山,他跟文太守說,既然說吳氏跟高金寶私通,金正元才殺了吳氏,不如找高金寶求證,事情不就水落石出了嗎?
隨後,文太守提審高金寶,高金寶承認他與吳氏私通,但是他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雖然自己和吳氏私通在前,有錯在先,但是吳氏和金正元本來就感情冷淡,而且
金正元是個文弱書生,不可能做出這樣殘忍的事情來。
高金寶的口供正好和文太守的疑惑不謀而合,
金正元確實沒有非要殺吳氏的理由。
本身沒有感情,發現妻子與人私通,正好有個由頭和離,還可以落個善解人意的好男人稱號,豈不是更好。
雖然明白案件有疑點,但是金正元自己卻親口承認殺人,
文太守卻不想草率結案,
正當苦思冥想的時候,事情在機緣巧合下,出現了轉機。
三猴互毆
文太守的老友約文太守喝酒,文太守欣然答應,趁工作之餘休息一下,來到老友家的文太守被三隻猴子吸引到了注意力。
這三隻猴子是老友買來喝酒助興的,平時當寵物養,放養在庭院裡,這三隻猴子其中兩隻不知因為什麼扭打在一起,
兩隻猴子不分伯仲,難分勝負
。
突然落單的第三隻猴子參與鬥毆,幫助其中一隻猴子打另外一隻猴子,
另外一猴迅速處於下風,很快被打得跪地求饒。
本來就是動物界最常發生的事情,但是文太守看了之後,好像腦中的一盞燈泡亮了,瞬間精神了起來,也不和老友喝酒了,迅速趕回府衙中。
回到府衙的文太守,立刻提審金正元,告訴金正元:自首可以減刑,
但是如果包庇同謀的人,就犯了包庇罪,罪加一等。
金正元怕罪行加重,就供出了幫兇,也就是當時提醒文太守提審高金寶的鄰居王山。
文太守再次提審高金寶,問高金寶吳氏與他通姦之前是否與別人相好,果然,吳氏在高金寶之前,就與其他人私透過,遇到高金寶之後,就與之前的人斷絕聯絡。
離真相越來越近,而開啟真相的鑰匙就是這個鄰居王山。
真相大白
文太守傳喚王山,什麼都沒有說,讓人拿來一個瓜放在王山的面前,讓王山用刀將把切開,太守的話,哪能不聽,
王山隨即拿刀就把瓜給切開了。
正當王山疑惑的時候,文太守笑著說:“
王山,你認罪吧!太歹毒了,竟然佈下一石三鳥,借刀殺人的毒計。”
王山一開始不想承認,但是當文太守告訴王山,殺死吳氏的兇手是個左撇子,
堂前的三個人,只有王山自己是左撇子的時候,王山終於崩潰了。
原來剛才讓他切瓜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左撇子,看事情敗露後,王山只能全盤托出。
最開始和吳氏私通的就是王山,後來吳氏和高金寶私通後,就不再理王山了,王山嫉妒心作祟,便私底下將高金寶與吳氏私通的事情告訴了金正元。
然後站在金正元的立場,給金正元出謀劃策,在金正元與吳氏爭吵的時候,王
山就像前文說的第三隻猴子一樣,加入了金正元和吳氏的戰局當中。
趁吳氏不備,王山假裝錯手幫金正元殺了吳氏,並且虛情假意哭了出來,而金正元這個榆木腦袋,還真相信了王山的鬼話,不想連累王山,自己一人承擔殺妻之罪。
聽完王山的話後,金正元才明白,自己當了冤大頭,
王山不僅與自己的妻子私通,還蓄意殺了妻子,並欺騙自己心甘情願去頂罪,
幸好有個明事理的青天大老爺,幫自己洗清冤屈。
小結
任何案件的破解,都少不了對細微末節的觀察,同時也不能忽視生活中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這或許就是揭露案件的關鍵。
王山被三隻猴子牽扯了出來,確實是個心思歹毒的壞人。
一開始,神不知鬼不覺地與吳氏私通,卻不允許吳氏和別人私通,本都是不道德的事情,王山卻將自己處在制高點上。
他恨吳氏,也恨高金寶,也瞧不起懦弱的金正元,所以想了一個一石三鳥的毒計。
整個過程,他把自己討厭的人都算計進去了,本打算可以全身而退,但是他卻忘了證據是不會騙人的,而這個證據就是他長期以來的習慣,也就是自己的慣用手和別人不一樣。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要因為自己的不滿,去殺他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