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褻兒童猖獗,法律當重拳出擊

■ 社論

打擊猥褻、性侵兒童,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上,每一次類似事件的曝光,都應該成為我們提高兒童保護意識、推動法律完善的契機。

最近一段時間,連續出現了多起涉嫌猥褻、性侵兒童的事件,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8月12日,作家陳嵐透過微博釋出網友的投稿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一名女童被同行年輕男子猥褻。而南京這起事件的輿論還沒平息,在重慶某醫院大廳,一位男子又被網友曝光涉嫌猥褻一名女童。除了這兩起事件外,另外一則涉嫌性侵兒童事件,則更是引起公憤。江蘇網警接多位網友舉報,網路流傳一標題為“江蘇劉老師媲美欣”猥褻兒童系列淫穢影片。一位自稱為“江蘇劉老師”的男子不僅涉嫌性侵、猥褻30多名兒童,更是在網上兜售自己性侵、猥褻兒童的影片。

這些頻密發生的猥褻、性侵兒童案件,影響之惡劣,傷害兒童之深之多,讓人觸目驚心,也引發輿論的譴責。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都不能容忍猥褻、性侵兒童。

不過,在大部分人無法容忍如此惡性行為的情況之下,為何還有人敢在公開場合旁若無人地實施犯罪,在網路上公開兜售自己性侵兒童的影片?曝光南京南站猥褻女童的作家陳嵐,竟然還遭到大量網友騷擾、甚至是生命威脅。

不得不說,這種無知、漠然和公然的挑釁,可能正是源自我們長期忽略猥褻、性侵兒童的結果。

比如,前段時間,一個傳播廣泛的影片顯示,一名男子從背後脫下女兒的褲子,親吻其臀部,拍攝者為女童母親。網友對此表示質疑,這位母親卻表示,這是一種愛的方式。再比如,被人稱為“90後創業之神”的許豪傑被人曝光有戀童癖傾向,甚至涉嫌創辦一家販賣兒童色情影像資料的網站。但事件曝光之後,這位所謂的“創業之神”卻無絲毫羞愧、反悔之意,更有一些粉絲為此人洗白,聲稱社會應該“寬容”此人。

而在法律上,許多法律人士也表示,性侵兒童和猥褻兒童罪,都存在定罪模糊或處罰力度過小的漏洞。最近發生的幾起案例,因為都發生在“公共場所”,所以有更大的機會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重罰。但如果發生於非“公共場所”或非聚眾的情景之中,要重罰猥褻兒童犯罪者,就會遇到極大的困難。

應當承認,和部分國家相比,在防範和懲罰兒童被猥褻、性侵一事上,無論是兒童保護意識還是立法水平,我們都還有一定的差距。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和那些嚴厲打擊性侵猥褻兒童的國家相比,毫不重視這類問題的某些東南亞國家,則成了“戀童癖者的天堂”。

目前我們還沒有聽聞,中國對其他國家的戀童癖者有較強的“吸引力”。但顯然應該警惕,在國內,漠視兒童保護的文化和法律環境還在,躲在暗處甚至公然招搖的性侵或猥褻兒童者也不少。如今,有些人居然已經到了公然在公共場合猥褻兒童、公然在網上販賣非法影片的地步,甚至有人居然在網上公開為猥褻兒童者辯護,法律更當重拳出擊。執法嚴明與立法完善,才能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