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28人,保護傘15個,誰是唐山的終極之惡?
作者 | 梳子姐
你也說唐山,我也說唐山。
說不清有多黑,也說不清有多惡。
燒烤店打人事件終於落下終章,以陳繼志為首的7名打人者被提起訴訟,包括這7人在內的28名惡勢力成員歸案,另外還有15名保護傘繩之以法。
壞人歸案,懲惡揚善,按說可喜可賀,然而細思之下卻高興不起來。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陳繼志是個作惡多端的慣犯,自2012年以來,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賭博搶劫、欺壓百姓,共實施11起犯罪,4起行政違法,具有惡劣的社會影響。
這麼渣的一個人,沒有被群眾告倒,沒有被警方辦倒,只是意外地暴露於酒後撒野,簡直就是巨大的諷刺。
上天讓誰滅亡,總是先讓他膨脹,陳繼志膨脹了十一年時間,上天未免太過寬容了。
若不是酒後騷擾女孩意外翻車,可能還會繼續隱藏下去。
即便猖狂地毆打了那幾個女孩,假如沒有監控影片記錄,誰又能拿他們有什麼辦法?
縱使有監控影片,要不是放到網上激起民憤,會不會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當然,諸多偶然和意外是他壞事做盡的必然,可這必然的代價也太過高昂了。
掃黑除惡靠運氣,靠網路曝光,那說明社會一切自愈的正常機制完全失靈了。
當這種機制失靈後,逼著人要麼向惡屈服,要麼與惡為伍。
除了陳繼志,還有那個路北區公安分局的局長馬愛軍,一個重要的關鍵性人物。
本案中,馬愛軍是最大的保護傘,最大的保護傘就是終極之惡嗎?
難道平時就沒有人護著馬愛軍,保著馬愛軍,縱容著馬愛軍嗎?
難道一眾惡勢力的利益輸送到馬愛軍就是終點了嗎?
不用動腦子就可以用常識判斷,若馬愛軍是終極之惡,所有利益到他這裡為止,他是不可能當上公安局長的。
但這種事雖然契合潛規則,擺到桌子面上卻很困難,一則牽涉面太大,深挖下去將無窮無盡,二則沒有證據和線索,就不具備繼續深挖的條件。
如同毒教材事件所調查的那樣,
“沒有發現人教社相關人員與插圖作者吳勇、教材整體設計藝術總顧問呂敬人之間存在經濟利益輸送問題。”
沒發現並不等於沒發生,法律是講究程式和證據的,雖然明明感覺很不正常,明明知道背地裡註定有交易,查無實據也只能到此為止。
當看到一隻蟑螂時,陰暗處會隱藏著數百成千只蟑螂。
當發現一件壞事時,背地裡早幹了無數件見不得人的勾當。
以陳繼志為首的惡勢力之所以敢為非作歹,是因為身後有保護傘遮風擋雨。
這些保護傘們之所以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也不完全僅僅是心黑膽子大,而是有硬朗的靠山。
正義只有觸手可及才叫正義,公平只有透過常規手段便可實現才算得上是公平。
那種靠流血捱打,靠網上喊冤換來的結果,已經失去公平正義的味道。
唐山燒烤店問題發生後,網上有各種各樣的謠言,一度湮沒了事情本身的真相。
為了保證不受干擾,也罕見地安排廊坊司法機關異地辦案。
單單看燒烤店打人這一孤立事件的處理,有足夠理由相信明鏡高懸,除惡務盡。
但是將陳繼志、馬愛軍等人的行為延伸來看,又呈現出錯綜複雜的社會病態,無可奈何的治理困境。
一片被汙染的土壤,拔掉幾株毒草於事何補?
當然,也不奢望透過一個案子就換來朗朗晴空,那是極不現實的。
唐山這件事只是撕掉了遮羞布,原來僅僅為了過上平安正常的生活,也需要付出驚心動魄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