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獲得“四有”獎章,地方能給多少錢

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軍人獲得“四有”獎章,地方能給多少錢

你好軍路,我在去年因工作表現突出榮立了“四有”軍人獎勵,我們領導說四有軍人有現金獎勵500元,我們一些戰友老家也發了500元,但是我把喜報寄回家後才給我發放了300元,這個不是全國統一的嗎?

諮詢:

你好戰友,關於你所詢問的”四有”優秀士兵地方獎勵金標準問題,我們對照2020年12月頒發的《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的內容,發現該《辦法》僅規定了現役軍人榮獲由軍隊授予個人的八一勳章、榮譽稱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獎勵的送喜報辦法,未提及”四有”優秀士兵獎勵的標準。

“四有”優秀士兵屬於2020年度首次表彰獎勵專案,各地對該獎項暫時沒有明確的檔案規定及獎勵標準,因此,對於榮立“四有”優秀士兵的現役軍人,據小編了解目前各地基本都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慰問獎勵標準,相信在不久以後,這個獎項的詳細規範獎勵標準會被明確!

至於你單位領導說獎勵500元的說法,小編也做了核實,他應該說的是2014年原總政治部、原總後勤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提高單位和個人獎勵費標準的通知》(政組[2014] 119號)中明確的獎勵專案及各專案的獎勵金標準:

榮立一等功獎勵10000元;榮立二等功獎勵5000元;榮立三等功獎勵2000元;榮立嘉獎及優秀士兵獎勵500元。這個屬於部隊對個人的獎勵,而非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