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一些“奇葩”制度,任何一個放在現代都是一枚重磅炸彈

我們生活在法制健全的社會,所以當現代人回溯歷史上的王朝時,往往會從古代國策中發現許多“奇葩”的制度。

中國古代的一些“奇葩”制度,任何一個放在現代都是一枚重磅炸彈

就拿兩漢時期來說,當時的商人不準穿絲料的衣服,官員貪汙會受到父子連坐的懲罰。西漢初年,國家剛剛經歷了秦末亂世,百廢待興。當務之急,就是發展經濟讓民力復甦,讓老百姓吃飽穿暖。

漢高祖劉邦是個傳統的封建帝王,所以他的腦子裡自然裝滿了農耕至上的那一套。在這種思路的影響下,統治階層對商人的限制非常嚴重。《資治通鑑》有云,劉邦“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到了呂雉當政時,重農抑商的情況就更嚴重了,“市井之子孫不得為官仕吏”。不得不說,漢初商人的社會地位低得離譜,日子過得也憋屈得多。他們雖然能夠賺到一些錢,但卻沒有什麼支出的空間,消費受到限制。

有錢人穿絲綢坐馬車,這種情況在歷朝歷代都比較普遍,偏偏漢朝商人被限制消費,有錢沒處花,著實有些離譜。這還不算最憋屈的,倘若老百姓從事商業,那麼,他的子孫後代都沒有辦法入仕,從此家族的階層被牢牢限制在最底端,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當時但凡有點骨氣或能力的人,都不會去做生意。這種狀況,也讓漢初的經濟發展步履維艱,市場宛若一潭死水,物資極其貧乏,軍隊連馬匹都供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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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情況,在明朝亦有發生。

《明史講義》記載,洪武十四年朱元璋頒佈了這樣的政策:平民百姓,可以穿著細紗,商人則禁止穿紗,只能穿布衣裳。倘若親屬中有人從事商業活動,那麼,同樣禁止穿著紗料的衣物。這項規定讀起來著實有些滑稽,誰能想到英明神武的朱元璋也會想到這麼腦癱的規定。

平民百姓大多務農,或者從事其他體力勞動,難不成讓他們穿細紗衣服去工作嗎?更何況,細紗可不是什麼便宜的東西,只有商人有實力去消費,老百姓是決計買不起這種昂貴的衣料的。朱元璋的政策,已將商人“有錢不能消費”,發展至鼓勵農民消費了,農民買細紗的錢,難道由朝廷來出嗎?

東漢時期的奇葩政策,主要見於官僚制度中。《資治通鑑》記載,“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遂增禁錮二世”。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如果有朝廷命官伸手撈錢,被監察官員抓了現行,那麼不但該官員要受到懲罰,他的兒子還會被判處連坐,與老爹一塊挨罰。這種連坐制度,雖然有效打擊了當時的貪腐現象,但也讓不少無辜的青年人替父親背了黑鍋,絲毫沒有人情味。

公元121年,情況終於有了改觀。“居延都尉範復犯臧罪,朝廷欲依光比”,剛剛上任的太尉劉愷是個通情達理的大臣,他認為“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所以進人於善也”。正所謂禍不及妻兒,貪官本人犯下重罪,為什麼要讓他的子孫承擔責任呢?劉愷的觀點得到其他同僚的認同,在大家的集體請議下,這項不合理的連坐制度也被廢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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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時期,出現了一項獨特的幫扶政策。《資治通鑑》記載,“癸丑,魏詔守令勸課農事,同部之內,貧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無者;若不從詔,一門終身不仕。”

北魏的統治者發現國內的窮苦老百姓數量太多,所以號召老百姓重視農業生產。同時,那些已經脫貧致富的富人不能為富不仁,要幫助其他貧苦人民一塊富起來,不能只顧著自己享受。富人的家中,有多餘的耕牛,必須無償借給窮人,物盡其用,讓老百姓用牛去耕地。

倘若富人家裡有富裕的耕牛,但卻不肯借給其他老百姓,而窮人又恰巧將這一情況彙報給地方衙門之後,富人便要受到懲罰。懲罰的力度很嚴厲,“為富不仁”的富人,其子弟禁止走仕途。當時沒有科舉,所以這項政策便相當於取消了富人子弟被舉孝廉的機會。

富人空有其“富”,想要做到富貴,必須要走仕途這條路。有了這樣的限制,還有哪個富人敢為富不仁?於是乎,北魏時期的中產階級、高產階級紛紛對窮人仗義伸出援手。許多朝代,都有富人幫窮人的政策,不過,這些政策大多停留在紙面上,像北魏這種強制性幫扶,歷史上獨此一份。

除了這項幫扶政策之外,北魏還有個不錯的政策:“縣令能靜一縣劫盜者,兼治二縣,即食其祿;能靜二縣者,兼治三縣,三年遷為郡守。二千石能靜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遷為刺史。”

這是什麼意思呢?

地方官即便沒有辦法短期內升遷,也能透過自己的實力讓仕途更通暢。

該怎麼做呢?

就是將自己的轄區管理得井井有條,這樣朝廷便會按照政績增加該官員的轄區。今年是一縣之長,明年幹得好就能成為兩縣之長,後年則不錯便可成為郡守,以此類推,直到刺史為止。在權本位的古代社會中,這樣的激勵政策著實積極。以整頓吏治的角度來看,北魏統治者的確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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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科舉制沒有興起的時候,門閥是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

那麼,是誰將門閥制推上了巔峰呢?

孝文帝。

當時的中國戰亂頻發,北魏孝文帝琢磨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治國方針。以上的兩項政策,便是孝文帝改革出來的,對國計民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但是,孝文帝雖勵精圖治,但未免有些急於求成。上面這兩項奇葩政策奏效了,也有不少為國家埋下隱患的不良政策,門第婚姻就是其中之一。

那時的中國,最顯赫的家族莫過於拓跋皇族。除此之外,尚有鮮卑的八大家族與中原的崔、李、鄭、盧四大家族,這些家族的實力都差不多。拓跋皇族公開鼓勵鮮卑人和漢人進行通婚,但兩族通婚卻要受到“門當戶對”的限制,是為門第婚姻。

《資治通鑑》記載:“魏主雅重門族,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納其女以充後宮。”

孝文帝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與豪門望族進行聯姻。拓跋宏聯姻的方式比較雷人,只要是他重視的門閥家族,他便要將這家的女兒充入後宮,提高拓跋家族與外家族的凝聚力。最奇葩的是,他覺得自己的六個弟媳身份不足,都是平民家的閨女,不夠顯赫。於是乎,拓跋宏要求六個弟弟將妻子降為妾媵,另娶豪門望族家的千金。

這件事在當時的輿論中投入了一顆重磅炸彈,許多老百姓都覺得拓跋宏的做法太過離譜,“詔諸王改納室,則大悖於人倫”。可在封建的舊社會,屁民的話根本沒有說服力,拓跋宏一意孤行,依舊施行了“門第婚姻”,並命令各家族上行下效。

所以,自北魏開始,中國的門閥制度被推上巔峰。後世以門品定官位的陋俗,便是從這時開始的。幸虧後來出現了科舉制,否則,類似的門閥制度難免要荼毒中國千年。

中國古代的一些“奇葩”制度,任何一個放在現代都是一枚重磅炸彈

化妝這件事,放到現在來看十分普遍,女孩子化妝已經成了一種常態。不過在北周時期,朝廷禁止女人施粉黛。還是出自《資治通鑑》的記載北周的天元皇帝“驕侈彌甚,務自尊大,無所顧憚,國之儀典,率情變更”,這位皇帝十分愛面子,性格又反覆無常,想一出是一出。

天元帝經常對文武百官說,自己就是天道的代言人,所以禁止臣子像自己一樣佩戴綬帶,帽冠上也不得用金蟬作為裝飾物,老百姓的姓名裡不得有“天”、“大”、“上”、“高”這些字。先前名字裡有這些忌諱字眼的,“皆改之”。

古代王朝,經常會出現避諱政策,不足為奇。最奇葩的是,這位天元皇帝管的相當寬,連老百姓的車軲轆、女人的胭脂水粉都要插手。天元帝不知抽了什麼風,所以下達了這樣的規定:“令天下車皆以渾木為輪,禁天下婦人不得施粉黛”。

憑什麼不讓女人化妝呢?史料中並沒有給我們解釋。

若說是為了節約資源避免浪費,那天元皇帝理應以身作則,讓宮裡面的女人也停止化妝才對。偏偏這項規定的細則裡,有“自非宮人,皆黃眉墨妝”這一條,說明宮裡的美女是不受限制的。這還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型案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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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公職人員在執行這些政策的時候是怎麼做的。難道他們要揣著卸妝水上街,逢女人便劈頭蓋臉地潑上去嗎?好在北周只是個壽命短促的王朝,所以沒過多久這項奇葩規定就隨著北周的滅亡而廢弛,女人們又能漂漂亮亮地打扮自己了。

參考資料:

【《資治通鑑》、《魏書》、《明史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