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孩街頭賣菜自制“護身符”:"誰讓移車誰是狗"

11歲女孩街頭賣菜自制“護身符”:"誰讓移車誰是狗"

“誰讓我移車誰就是狗,誰碰我的車誰就是豬!”稚嫩的文字配上小狗和小豬的影象,這是邵陽11歲女孩自制的“護身符”。父親要去進貨,母親離家出走未歸,她只能一邊寫著作業,一邊看著菜攤,因為這是他們一家五口的唯一收入來源。面對這個特殊的佔道經營者,城管人員耐心溝通後,做了一個溫情的決定。

近日,邵東縣城管執法局兩市塘片區城管執法人員正在勝利街二巷路口執勤,發現了一臺尾廂裝滿菜的破舊皮卡,涉嫌違規停放。

4月4日,邵東縣城管執法局兩市塘片區大隊長劉洋告訴記者,這個菜攤攤主比較特殊,看模樣像是一個小學生,而車尾部分還貼了張“護身符”:“誰讓我移車誰就是狗,誰碰我的車誰就是豬!”

獨守違規攤位,車後貼“護身符”

劉洋回憶,4月1日上午,一臺破舊皮卡停在路口賣菜,因涉嫌違規停放,執法隊員準備上前讓攤主挪車。

讓執法隊員感到棘手的是,這個攤位的主人有些特殊,是一個將作業本墊在車廂邊緣專心寫作業的小女孩。執法隊員試圖詢問她的監護人在哪,但沒有得到應答。“我們問了她很多問題,她就一直沉默,反正不講話。”劉洋說。

這時,站在車廂尾部的執法隊員看到一張令人哭笑不得的紙條,上面寫著:“誰讓我移車誰就是狗,誰碰我的車誰就是豬!”這句話下面還配上了狗和豬的小圖。

這個充滿小學生特色的“威脅”讓執法隊員們感到“好笑又心酸”。等待多時,女孩的監護人仍然沒有露面,大家感到有些難辦。曾慶貴是4名執法隊員中唯一的女性,她打算單獨與小女孩談談。

一開始,曾慶貴打算從小女孩自制的“護身符”聊起。她問小女孩,為什麼要寫一張這樣的紙條?是給城管看的還是給別人看的?誰教她這麼做的……然而一連串的問題後,女孩仍然沒理曾慶貴,一直埋頭寫作業。“她的一雙眼睛充滿戒備和不安。”曾慶貴說。

城管留字條讓女孩父親善待家人

城管隊員的尷尬仍在持續,女孩一直專注自己的作業。

於是,曾慶貴打算從女孩的生活入手。“我跟她聊聊正在寫的作業,再談談學校的生活。”聊了40多分鐘,她慢慢打開了小女孩的話匣。

經瞭解,女孩名叫小豔(化名),今年11歲,是邵東縣靈官殿鎮人,目前在兩市鎮一學校讀小學五年級。小豔說,今天一個人在此擺攤,是因為原來看攤子的母親出走了。

小豔家中有三姊妹,母親患有精神疾病,時不時發作。“她爸爸喜歡喝酒,每次喝多了或者心情不好就會打她媽媽。”曾慶貴了解到,十幾天前,小豔的父親羅秋生由於借錢問題與妻子產生爭執,盛怒之下將她暴打一頓。母親離家出走未歸。

說到自己家裡的事,小豔的情緒有些激動。城管隊員經過考慮,沒有選擇當場處罰這個低齡佔道經營者,斟酌後寫下一張溫情的字條讓她轉交給爸爸:“羅先生:你好!兩件事:一。責令你明天不要用皮卡車佔道違規經營,如若不改,按相關條例處理;二。請善待你的妻子,給女兒撐起一個幸福溫暖的家。”

第二天,這臺破舊的皮卡沒有出現在這裡。

父親說

女兒賣菜不止一次受欺負

記者問小豔當時為什麼會寫下這張“護身符”,她停頓了許久,又幹脆地回答:“不知道”,之後便不願意多說。

小豔的班主任王老師說,她學習成績不錯,跟熟悉的人相處時熱情開朗,但在陌生人面前有較強的防範意識,“所以在城管和記者面前表現沉默”。“她給我的印象是聰明、潑辣。”王老師說,11歲的小豔有著與年齡不符的精明和勇敢。

小豔的父親羅秋生告訴記者,自己此前曾遭遇車禍,右腿內至今還有兩塊鋼板,做不了高強度體力活,只好選擇賣菜,每個月大約賺1000多元,要供養一家五口。

一家的生活過得艱難,夫妻之間的矛盾一直存在,爭吵動粗是家常便飯。對於妻子“跑路”一事,他的語氣有些憤懣而又無奈:“我沒有老婆了,隨便她。”

曾有朋友介紹羅秋生去做保安,雖然收入跟現在差不多,但是相對而言輕鬆些。羅秋生還是選擇了賣菜,因為“賣菜可以把別人不要的菜留下來給全家吃,但是做保安工資只夠我一個人吃飯”。

羅秋生說,因為自己偶爾要去進貨,老婆狀態不穩定,兩個大女兒學業任務比較重,於是上小學的小豔經常幫自己看菜攤。小豔作為一個未成年攤主難免被人欺負,在她9歲時,曾經有當地一群社會青年拿光了她的玉米,沒有給一分錢。這種事情不止一次,看到光禿禿的攤子,羅秋生的心裡很不是滋味:“(被欺負)也是沒辦法的事,她賣東西全靠別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