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接納未成年?嚴查!

星沙時報訊(記者 肖若溪 實習生 唐湘婷 通訊員 彭娟 湯帥)近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查處兩起網咖接納未成年人上網案。

當天,縣行政執法局泉塘行政執法隊隊員對位於長沙縣泉塘街道長橋社群的某網咖進行檢查,當時該網咖正在營業,店內共有40臺電腦,在進門口顯著位置懸掛了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網咖的吧檯上懸掛有《營業執照》和《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但是,在執法隊員對上網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一位穿白色衣服的男孩面龐稚嫩,正戴著耳機沉浸在遊戲裡,執法隊員要求小男孩出示一下身份證,男孩表示自己並沒有帶身份證,是前臺工作人員用別人的身份證給他上網開了“綠色通道”,經執法隊員進一步詢問得知,該小男孩為賴某,未滿18歲,隨後,執法隊員對網咖工作人員進行了普法教育。

無獨有偶,在黃花鎮,執法隊員檢查完某網咖的《營業執照》和《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後,發現該網咖有一“娃娃臉”男孩正玩著槍戰遊戲,當時該男孩沉浸在遊戲裡無法自拔,一邊語音一邊猛烈地敲擊著鍵盤。經執法隊員調查發現,該男孩姓文,並未成年,他是拿著父親的身份證來到網咖,網咖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揭穿了文某的“小心思”,但後來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文某開機上網,而店內明顯位置懸掛了未成年人禁入的標誌,執法隊員對工作人員進行了普法教育。

以上網咖違反了《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目前,縣行政執法局已經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