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攬客給機頂盒安裝非法軟體

為攬客給機頂盒安裝非法軟體

公安機關在被告人租住房內查獲的機頂盒

為牟取非法利益,竟在出售的機頂盒裡安裝非法境外電視網路接收軟體。8月28日,經江蘇省海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

2018年10月,29歲的胡某開始做電商,銷售普通機頂盒,但銷量一般,到2019年6月還有一批機頂盒沒有售出。苦於生意清淡的他從幾家電商平臺銷量排名靠前的網店購買了一些機頂盒,對這些機頂盒仔細研究一番後發現了其中的“秘密”:這些機頂盒裡都安裝了一款超級直播的軟體,可以接收港澳臺的電視訊號。發現“商機”的他隨即找到了此款軟體的下載連結,下載後安裝在自己店裡的機頂盒裡。

2021年3月,因超級直播軟體不能使用了,胡某又獲知一款新的軟體不但能接收港澳臺的電視訊號,還可以接收境外的電視訊號。急於吸引客源、提升銷量,胡某購買二手機頂盒進行刷機,然後將下載的這款新軟體安裝在機頂盒裡,再進行銷售。

同年9月8日,海安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胡某有違法銷售可接收境外電視節目網路機頂盒的嫌疑,於是對其立案偵查,並在出租屋內將其抓獲。到案後,胡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經查,胡某於2021年3月至9月共銷售機頂盒3998臺,銷售總額67萬餘元。經相關部門鑑定,上述軟體屬於非法境外電視網路接收軟體,安裝該軟體的機頂盒屬於非法境外電視接收裝置。

2022年6月1日,海安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將該案移送海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認為,胡某違反國家規定,銷售非法電視網路接收裝置及軟體,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安市檢察院綜合考量胡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監管條件等,提出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可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陸吟秋 劉蓉)

【來源:濟南市萊蕪區檢察院】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