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定邊縣漢民風俗

定邊漢民風俗,皆從周禮沿襲而來,崇儒尚道,隨社會進化演變,去繁從簡,推陳出新,應時代而小有變化。

一 婚姻嫁娶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新中國建國前,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禮制;建國後逐步形成“男女自願、婚姻自由”的新婚俗。

(一)定親

舊時,由男方遣媒到女方提(求)親,女方應允叫“吐口”。於是,男方請媒人帶禮物到女方家,商定議話時間,稱為“討婚”。討婚前,雙方各請陰陽查對方生年八字、屬相有無“衝犯”、“克忌”及“大婚不合”等情況,若無,則親事成。接著就是議話,即商定聘禮、衣物首飾等。隨後“換盅”,就是男方到女方家請其鄰居親友喝酒,舉行“拔酒瓶”儀式,男方的父親或族長同媒人到女家正式定親,女方備宴席招待,男方承擔“飯食”,少則兩桌,多則4桌,每桌豬肉3斤,蒸饃32個,酒至少兩瓶。開宴,兒媳給公爹敬酒叩頭,公爹賞給錢物。男方給女方親鄰送禮物稱“和莊禮”。男女雙方互送禮物謂“訂婚信物”。其後,逢年節(如端陽、中秋)男方都給女方送禮,叫“追節”,直至完娶。新時媒人改稱“介紹人”,給男女雙方介紹對方情況,雙方面談戀愛,廢除陰陽算八字推合婚等迷信舉動。其它禮儀也有沿襲舊俗的。

(二)嫁娶

舊時,婚事3~5天,男女雙方大宴賓客。灘區娶親用花轎、山區用硬馬(兒馬、叫驢)。事前請陰陽擇定吉日,雙方各請老小外家、親友鄰居吉期赴宴。女方過事1~3天,外家及親鄰送禮稱“添箱””。上轎(馬)宴席後,事即過畢。男方過事2~3天,派遣娶親人(約客的、娶人的〈女〉、趕嫁妝的、抬轎〈牽馬〉的、鼓樂等各負其責),湊成單數,一路鼓樂喧天前往女家,交清議定的衣物首飾、水禮飯食、離娘錢及所欠財禮等,吉時鳴炮奏樂,上轎(馬)一路鼓樂娶回。女方送親者即大客十多人到數十人,應為雙數隨去男方家吃喜酒,以女外家及孃家長輩為尊。新娘轎內扣竹篩,放置桃弓柳箭,稱為“天羅地網、穿雲箭”,懸掛銅鏡,用紅紙寫“獅”字,稱為“照妖鏡”,以此來鎮“妖煞”,避“犯忌”。新娘全身穿紅,周身不露,意為“避三光”,腰繫紅繩,意為“月老”牽引永偕百年。轎娶者,用椅子抬新人上轎,乘馬者,由胞兄或姐夫抱扶上馬,倒出門、哭泣,以謝父母養育之恩,表示難捨難離。上轎(馬)後,一路低頭,不得仰面。娶到家,陰陽領新郎轎(馬)前三揖,稱為“謝煞”,鳴鞭炮下轎(馬),“拜天地”,“入洞房”。新娘入洞房後,坐在“長明燈”下,稱為“坐帳”。娶親和送親人(女)進洞房鋪床,之前被褥反鋪,由鋪床人大翻身鋪正,稱為“翻人身”,床上、被褥四周撒核桃、紅棗,口唸“雙雙核桃對對棗,兒子多來女子少”等祝詞,願其“早(棗)生貴子”,由新郎以雙腳將核桃、棗兒撥趕著繞新娘一週,稱為“煞帳”。還要“開臉”(用線絞拔掉新娘面部汗毛)、“結髮”(將新郎新娘頭髮合梳),再行梳妝打扮新娘子。夜間洞房點“長明燈”(1碗清油1對燈芯,或雙蠟燭、雙燈。通夜不熄),當晚同輩及爺爺奶奶們鬧新房(耍房)。招待眾賓客吃過夜宴後就寢。次日晨,新夫婦行“毛女拜祖”禮。早飯後“迎喜帳”(把老小外家及親友送的帳子抬到外面,由吹鼓手迎接回來,掛在醒目地方,稱為“掛花紅”,外家的花紅還披掛在新郎身上)、“擺陪送”(即將全部妝奩及陪送物品擺出來,吹鼓手吹吹打打轉來轉去,稱為踩陪送)、“認大小”(新婚夫婦給至親好友及族中長輩行拜禮,受拜者給以賞錢,新娘給長輩及親友送些小禮品),然後大宴賓客,鼓樂吹奏,“總管”主持,新郎新娘“拜席口”(到席前拜客,敬酒獻煙),總管在席前說一些順口溜、客套話,以助酒興、酬謝賓客。最後一天早晨全家喝“和氣湯”或吃“和氣面”,新娘拜“門神”、“灶君”,夫婦入廚房“揭福碗”,而後舉辦“送路宴席”,喝了送路酒,新夫婦隨大客回孃家,稱為“回門”。回門到孃家,合族及親友還要給新郎“串拜禮”擺宴席。婚後,新娘回孃家也有定例,如“對8”、“對9”、“對月”。就是回門回來後,住8天或9天,再回孃家去住8天或9天,說是“8對8,兩家發;9對9,兩家有”。其後住1個月,再去孃家住1個月,叫“站對月”。

舊社會,富人可以一夫多妻,窮人則有終身打光棍的。婚姻制度全為買賣包辦,男尊女卑。還有“指腹為婚”、“童養媳”、“招女婿”、“換頭親”、“站年漢”、“招夫養子”、“嫁漢換媳”、“搭夥計”、“以李代桃”等陋俗。

民國時期,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官紳、富察仍重婚納妾。雖然提倡自由戀愛,但執行者極少。定邊解放後,中共地方黨組織和政府力倡婚姻自主,解放婦女,婚事簡辦,禁重婚納妾。1945年,二區四鄉郭家圪村民郭強、齊芳等3對青年首開定邊農民自由戀愛、舉行集體婚禮的先例。

堆子梁、白泥井、海子梁一帶天主教區群眾,結婚去教堂由神甫誦經,舉行聖事婚配,由神甫給新婚夫婦“降福”,別無講究,也沒有繁瑣禮節。

新中國成立後,新的婚姻制度取代了舊的婚姻制度。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實行結婚登記、一夫一妻制,結婚最低年齡為男20歲,女18歲,婚姻自主、反對買賣包辦。自由戀愛的婚姻制度逐步形成,男女青年會面談戀愛,或經人介紹戀愛。訂婚前女方到男方家看家道。舉辦婚事多在春節前後。婚禮刪繁就簡,城鎮和灘區1天,山區2天。“文革”時期,由於貧困及破“四舊”,婚禮更簡,舉行集體婚禮(多對新婚夫婦及其親友相聚一起,開一個茶話會,吃吃喜糖,包場電影、唱幾首歌等,以示慶賀)。1980年修改《婚姻法》,結婚最低年齡改為男22週歲,女20週歲。

20世紀50年代起,婚前流行女方向男方索要衣服3~5套(二毛氅、風雪大衣、毛料、綢緞、條絨、毛呢料等),傢俱有“三轉一響”(縫紉機、手錶、腳踏車、收音機)、寫字檯、高低櫃、五斗櫥、梳妝檯、沙發、茶几、雙人床、銀手鐲等。訂婚禮飯食為4個“50”,即豬羊肉、大米、白麵各50斤,人民幣50元,結婚飯食4個“100”,(上述各物分別為100斤、元),全由男方支付女方。訂婚時,介紹人、男方及其父(母)或家族長者攜菸酒禮物往女家舉行訂婚儀式,男女互贈衣、物以示婚定。女方向男方父親敬酒施禮,男方父親贈人民幣20元~100元不等。男方還給女方父母兄嫂弟妹姑舅等近親贈送衣物。女方即開席招待親友、鄰居。60~70年代,所有水禮飯食及贈品數量降低或免除。80年代以後,女方索要物品上升為“新三轉一響”(摩托車、洗衣機、電風扇、音響裝置),還有房子和彩色電視機、電冰箱、空調等高檔傢俱,金銀首飾等,衣物十幾到幾十套,農村彩禮多達數千元上萬元。訂婚及結婚水禮飯食及贈品數量、質量都有增高。女方所陪嫁妝也由原來的木箱、皮箱、收音機等變為收錄機、電視機、煤氣灶、洗衣機等高檔商品。“追節”、“祭祖”、“認大小”、“兒女饃饃”、“衣食碗子”、“吃和氣飯”等仍襲舊俗。迎娶多用機動車輛,城市時興小汽車迎娶,車輛披紅掛綵穿街過市。

二 喪葬禮儀

本縣以土葬為主,孕婦及產婦月內死亡者個別地方實行火葬,不滿12歲夭亡者,拋屍野外,類似天葬。

舊時稱縊、溺、墜金、服毒、落井、自刎、跳崖、碰壁、土壓、血崩、姦汙、雷擊等|2種死亡者為“非正亡”,除此為“正亡”。正亡者,須由陰陽主持安厝、入祖墳(小口正亡暫厝,待雙親歿後帶入祖墳;非正亡者不論老、小口,均待12年後才許入祖墳,有的地方非正亡者永遠不讓埋入祖墳)。

(一)臨終、亡故

無論老、小口在病危時為其梳理、洗腳、穿終衣以待嚥氣。氣斷後先燒“倒頭紙”,再給亡者口內塞銀錢一枚,稱“口含錢”、“嘆口銀”。擰死1只雞稱“倒頭雞”。老口亡,在正室正中地上鋪穀草(1歲1根,稱歲數草)停屍在上。也有在室中置木床鋪草停屍的。請來陰陽批殃單、壓護心磚、放守靈雞、在大門口掛歲數紙、制“引魂幡”、靈牌、蓋紙幔設靈堂、置三獻及長明燈、孝男孝女穿孝服守靈。小口亡則停屍於側室。

(二)掩棺、弔唁

陰陽在棺內建“防邪避妖”鎮物,停屍棺內稱入殮,用羅盤吊線穩相,孝子用棉花蘸酒為亡者淨臉,親朋瞻容後覆紙幔撒五穀掩棺。富裕者大辦道場、做佛事,陰陽、和尚誦經超度,其儀式有:出紙、揚幡、招亡、圍城、破獄、升橋、梳洗、朝王、轉案、出榜、點朱及遊食、放施食等,還有領牲(羊)、上祭等煩瑣程式。最後起喪下葬埋土。安葬後設宴席款待親朋。貧家喪葬極簡,舊時有用蘆蓆卷屍埋葬者。富人家以松、柏木做棺,窮人則用楊木。

(三)禮節、服飾

亡者在家停靈柩3~7天,靈堂內擺紙火,有樓閣廳院、金斗銀山、金童玉女、鹿鶴車馬、幢幡寶蓋、牌樓燈照、花束靠山等等。奔喪親友帶祭獻靈前點紙,孝女孝媳在靈幃後慟哭聲。上三獻祭:初獻孝子、亞獻孝媳、終獻孝孫,禮賓喝禮參拜、讀祭文。一切禮儀履行完後出殯,鼓樂、紙紮、挽帳依次前行,幼男或幼孫執“引魂幡”前導,孝子孝孫用白布引棺,孝女孝媳慟哭於棺後,送墓地安葬。

舊時孝服有5種:①斬衰,為重孝,服期3年,以粗麻布制,不縫下邊。②齊衰,稍重孝,服期1年,稍粗麻布制,縫下邊。③大功,中孝,服期半年,粗熟布做。④小功,下中孝,服期百日,稍粗熟布制。⑤緦麻,下孝,服期30天或50天,稍熟布做。服重孝還要腰繫麻辮,拉白布(絹)5尺。

縣境解放後,孝服漸簡,只用粗熟布制孝服(散邊),親朋鄰友戴白布孝帽、臂挽黑紗或胸佩白花。

“文化大革命”時期掃除“四舊”,陰陽斂跡,一切舊習俗基本取消,村上死了人,開個追悼會後抬埋墳地,不用陰陽,不做紙火,不念經上祭,不看風水吉日。農村許多地方還把舊墳院開墾種地或修地造田。

20世紀80年代起,舊俗逐漸恢復,陰陽重操舊業,紙火越做越大,連“小汽車”、“大彩電”之類的新品種也在紙火中出現,唸經也從1晝夜上升到3~5晝夜。在新亡、搬墳、續《家譜》、追遠紀念等活動中,還有動用“朱冠老爺”穿神點主、“禮賓先生”行(祭)文喝禮的。舊時的花樣幾乎全部恢復。城鄉時興遊街送葬:前面摩托車隊開道,攝相機沿街錄相,樂隊、鼓樂吹打,陰陽打念,挽帳、紙火花圈一長串,孝男孝女伴靈車哭送,孝服孝衫雪白一片,買路紙錢滿街滿路漫撒,前飾大白花送葬的大小車輛數十輛依次緩緩行進,鞭炮從家中一直鳴放至墳地,氣派非常。

天主教區教民喪葬講究不大,只請神甫做彌撒唸經即了,別無禁忌。孝男孝女穿孝服哭送靈柩。過去埋葬不許自由選擇墳地,必須埋入教堂統一劃定的公墓區,墓上立十字架,書寫死者姓名、享年即可。

三 節日喜慶

定邊人尚禮好客,節日喜慶頗多,幾乎月月有節,年年有慶。

(一)節日

春節:農曆正月初一日,也稱“過年”。舊時,五更前起床鳴放鞭炮迎“喜神”,天明各廟宇及家堂焚香參拜神像、祖先,後聚族長家中拜年,按輩份依次叩拜,作揖磕頭。早飯吃餃子。飯後趕著馬、牛、羊六畜(頭挽彩布、毛染彩色)前往喜神方位選定的地點,焚香燒表,叩天拜地,叫“出行大吉”。其後小輩們分赴各家戶給不能參加集體拜年的老人、內眷拜年,再後就是挨家逐戶請吃年飯、喝酒慶賀。初二,老者守家,其餘分赴親鄰家拜年、吃年飯。

五窮日:正月初五,也叫破五。五更即起,清除垃圾、打掃衛生,將髒土垃圾倒在十字路口,壓黃表,奠酒,意為倒掉窮土、填滿窮坑、趕走窮困。中午吃餃子,也叫“填窮坑。”

人齊日:正月初七,也叫“人七”、“小年”。不拜客、不放炮,傳說這天人的靈魂在外面遊蕩,晚上吃“拉魂面”拉魂上身,還在灶神前點與家中人數相等的“人魂香”,依次叫魂,意念著香燃盡人魂即回。

順心節:正月初八。當晚,家家戶主拿與歲數相等的香、表在廟堂或院中焚燒,禱求萬事如意。

楊公忌日:正月十三。農家忌遠行及動土。

元宵節:正月十五。家家掛花燈、放鞭炮焰火。此節是一年中最熱鬧的節日。節日前後城鄉大鬧社火。傳統的秧歌有:舞獅子、耍龍燈、旱船、高蹺、低蹺、竹馬、東洋車、二鬼拌跤、大頭和尚戲柳翠,張公背張婆、跑場子、歌舞劇、武術雜耍等等。還有遊九曲、放禮花、演節目等活動。男女老幼穿新衣,成群結隊觀燈賞景看紅火,熱鬧非常。

燎幹節:正月二十二“接幹”。晚上戶戶門前燃一把火。二十三“正幹”,晚上戶戶在門前寬敞地方放大火,火中撒鹽及抹布,人們跳越火堆意為燒燎乾淨除病驅邪。二十四日“送幹”,晚上同樣放火,人們跳越火堆,火熄之後,用銑揚起餘燼,念農作物名稱看火花形色來預兆當年何種作物豐收,火星落地,眾人踩踏意在消滅老鼠。

龍抬頭節:二月初二。男子剃(龍)頭,表示龍頭已抬,要下地生產了。有“二月二龍抬頭,天子耕地臣趕牛,正宮娘娘來送飯,五穀豐登太平秋”的說法。民間吃攪團,意為纏龍頭。

清明節:二三月間。人們上墳祭祖,給墳填土,給烈士掃墓獻花圈以示緬懷。

娘娘廟會日:四月初八,也叫佛誕節。是日各處舉辦娘娘廟會,男婦穿戴整齊前往娘娘廟燒香禮拜。

端陽節:五月初五,也叫端午節。早晨,家家戶戶採回柳梢、艾葉、沙柳花等插在門窗之上或擺放屋內,家中香味飄逸。給小孩戴上香荷包、手腕腳腕脖項繫上五彩線繩,傳說可以避免毒蟲咬傷,遇雷雨天全部扯斷扔向雷雨中表示害蟲被雷擊死。此日也是屈原殉難紀念日,人們吃粽子、粳糕,飲雄黃酒。

曬衣日:六月初六,也叫天祝節。人們把皮毛貴重衣物搬在烈日下暴曬可防止蟲咬黴壞。是日還興炮製香料,如香豆草、茴香等。

七巧節:七月初七,也叫七夕、乞巧節。相傳是夕,牛郎織女鵲橋相會。民間姑娘們比賽繡花、剪紙、做針線等巧活,祈求靈巧。

鬼節:七月十五。家家備辦香紙祭品上墳祭祖。

中秋節:八月十五。舊時,農家用西瓜、月餅、果品等擺放院中獻月,“文革”以後已無此習。相傳當晚月出遲則來年豐,月出早則來年歉。中秋節前家家做月餅、備西瓜、爐饃饃、辦酒菜。晚上飲酒賞月。

重陽節:九月初九。農家吃新軟米油炸糕。“過罷重陽,亂放牛羊”,此節標誌農家作物全部收穫,田間已空,牛羊可以亂放進田裡去。

寒衣節:十月初一,也稱鬼節。人們用紙製成衣物到墳上燒化,表示給亡故的人“送寒衣”。

冬至節:十一月間。上墳祭祖,晚上吃羊頭肉,徹夜飲酒長談,稱為5熬冬”。

臘八節:臘月初八。初七夜間開始做臘八粥,用米、雜豆、棗、豆腐、糖熬製甜粥,或用米、雜豆、肉、豆腐、蕎麵煮成鹹粥。蕎麵制小丸叫“雀兒頭”、制小棒叫“麥穗子”,祈望來年麻雀不作害莊稼、小麥豐收。天亮前就吃飯,意思是不要驚動放跑了麻雀。用蕎麵團包一枚銅錢煮在飯中,誰吃到就預示誰來年興運。當夜盛一碗粥放在外面,結冰後看哪邊突起就預示來年哪方豐收。舊時還有臘八粥一次做特別多,頓頓熱著吃,一直吃到月底的習俗。辦年茶飯也從此日開始了。

灶神歸天日:臘月二十三,也叫祭灶神節、送灶神節。相傳是日灶神爺都要回天宮向玉帝彙報人間善惡。人們用攪團或膠糖糊住灶神畫像的嘴巴,拿到較高的乾淨地方燒掉,還禱告:“上天言好事,回家降吉祥”等語。“臘月二十三,灶媽爺爺上了天”,送走灶神後,人們開始大搞環境衛生,準備過年了。

除夕:臘月最後一天,俗稱大年三十。此日,家家戶戶已打掃得乾乾淨淨。“有錢沒錢,劁個光頭過年”,人人理(剪)了發,準備了新衣服,拆洗了被褥。一切年茶年飯均已準備齊全。下午,貼門神、灶神、財神,貼對聯、窗花、年畫,放鞭炮迎神,焚香表敬神。吃長面“拉人魂”。晚上在廟宇、家堂敬神敬祖後,飲酒長談,稱“熬年”、“守歲”。宗族男性長幼歡聚一堂,按輩分排列,依次參拜,稱“辭年”。女性在家包餃子,準備第二天(年)早晨的飯菜。

定邊解放後,傳統節日雖然保留,但帶有迷信色彩及舊的禮教形式的習俗逐漸消蝕,還增加了許多新的節日,主要有元旦(新年、陽曆年)、“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五四”青年節、“六一”兒童節、“七一”建黨節、“八一”建軍節、“十一”國慶節等,還有植樹節、環境日、保護消費者權益日、無煙日、教師節、助殘日等等。新節日一般都舉行集會慶賀,搞文藝演出、宣傳慰問、文體競賽及植樹造林、幫助殘疾人、打擊和銷燬假冒偽劣商品等有益活動。

北灘、東灘天主教區教民只過春節、小年、元宵、清明、端陽、中秋、重陽等節,凡涉神鬼等節一概不過,所過的節日也不搞敬神敬鬼活動。另外,他們過聖誕節、耶穌復活節、聖靈降臨節、聖母升天節等四大瞻禮節,唸經、望彌撒,美餐祝節,別無講究。

(二)喜慶

定邊漢民除了婚嫁喪葬大操大辦過事慶賀外,另有許多值得一慶的事,仍約集親朋好友及門鄰來家相聚,擺酒慶賀。諸如小兒滿月(一般是頭胎)、百歲(百日)、週歲、保鎖(給小兒請3姓、5姓、7姓、8姓乾爸保鎖到12週歲)、升學(舊時中榜、中舉)、就業、任職、提幹(升遷)、提薪(加爵進祿)、調動、賀壽(為老年人、長輩過生日,一般於60、70、80、90歲生日舉行,分別稱60、70、80、90大壽,也有慶50大壽的)、賀材(為老年人做棺材成就時慶賀)、立柱上樑、暖灶(新盤鍋灶吃第一頓飯慶賀)、暖房(新房蓋成第一次住進去時慶賀)、喬遷新居、字號開業、生意盈利、拈香結拜、訴訟獲勝、比賽奪魁、農林牧副各業豐產等等。每逢喜慶,相聚數人、數十人、數百人喝酒吃肉、互贈禮物,共同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