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商標取名,才有擁有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好名字?

一個好的商標名稱,必然是要寓意要深刻,使用性要強,讀起來朗朗上口;

需要根據品牌的經營戰略進行多維度的思考和創意。

比如:

“名字要獨特”、“好記”、“好發音“、“符合品牌定位”、“符合目標客戶群體喜好”、更要考慮到“怎樣避免和別人近似雷同” 註冊機率最大等原則。

《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8)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如何給商標取名,才有擁有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好名字?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人靠衣妝馬靠鞍。一個好的商標名稱,對於企業來說,商標名稱直接影響著使用者對企業產品的“第一印象”。好的商標是“商品的臉”“無聲的推銷員”“顧客的嚮導”“企業聲譽的象徵”。

一個好的商標名稱應當承載著品牌的經營理念、價值和消費者的利益,這也是商標取名的一些重要角度和技巧。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如何給商標取名,才有擁有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好名字?

1、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有創造型

就是創造出日常用語裡沒有的詞彙,足夠的獨特性可以讓商標名字避免近似度問題,也會給人以獨特的印象,但要注意可識別性,不能晦澀和複雜,最好是中小學生都能一眼望去就能理解其意。這個獨特性怎麼判斷呢?不妨百度一下你的商標名,如果資訊很少,那麼就說明這個名字是比較獨特的,如果沒有,那當然是獨一無二了。比如我們自己,“探鳴“(就是基於我們的價值”探究一鳴驚人的命名為使命“),早些年獨一無二,目前也只另有一家人力資源公司後來使用了。這種商標命名方式在申請註冊時,成功率也會超乎尋常的高。

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有

一個好的名字,是一個企業或-品牌能夠相對容易獲得擁有的財富。只要將名稱進行商標登記註冊,經營者就擁有了對該名的獨家專屬權。商標名最好易於識別、拼寫、閱讀、口頭和記憶,商標命名最好要簡短,大家隨口就能念出來,那麼久容易記憶,並且和其他同類型的商品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