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內蒙男子為父遷墳,在墓中發現無名屍骨,牽出樁生父殺子案

2003年12月25日一大早,內蒙古察右後旗白音察干鎮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了一通非同尋常的報警電話。

電話那頭,一個火急火燎地聲音傳了過來:“警察同志,請你們馬上過來,我父親的墓裡發現了一具無名白骨,這裡是……”

報案人稱他和兄弟原本是想著將父親的遺骸挖出,和剛剛過世的母親合葬在一起,以表孝心,卻不料剛挖開墳墓,就發現了駭人的一幕。

這些白骨散落在墳墓裡,上下肢都已分離,而除了白骨以外,墓裡還發現了皮鞋、皮褲、秋衣等衣物,兄弟二人確認這不是父親的東西,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死者的。

2003年內蒙男子為父遷墳,在墓中發現無名屍骨,牽出樁生父殺子案

墳墓裡為何會突然出現無名白骨呢?這背後到底隱藏著怎樣不為人知的真相?一切還要等待警方的調查。

墓中驚現神秘白骨

事發地點位於白音察干鎮郊外的一處墓葬群裡,附近村子的人們都把死者埋到這裡,當地警方自然也很熟悉,所以,很快就趕到了案發現場。

等警方來的時候,墓旁邊已經聚集了大量圍觀的人群,人們在聽說這件事後,紛紛趕了過來。

2003年內蒙男子為父遷墳,在墓中發現無名屍骨,牽出樁生父殺子案

“白音察干”在蒙語裡的意思是白色富饒的地方,在此之前,這裡的牧民一直享受著平靜安寧的生活,可隨著白骨的發現,一切都出現了變化,大家變得恐慌了起來。

為了確保案發現場的勘察工作順利進行,警方隨機拉了安全線,辦案民警到了墓裡進行調查,法醫王勇也帶著工具對白骨進行了仔細地檢驗。

很快,墓裡留存的所有線索都被清理了出來。

死者是一位25到35歲之間的當地成年男性,死亡時間是在5到8年之前,即1995到1998年,具體的季節是在冬春季節,這從遺留在一旁的衣物可以看出(衣物較厚,而發現的鞋墊上帶有當地特色的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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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最重要的一點在於白骨上有著幾處砍痕和切痕,也就是說,此人是被他殺的,而殺人者可謂喪心病狂,在殺人後對屍體進行了分屍處理。

聽到這一結論,現場的牧民們更加心驚膽顫,本打算給父親遷墳的兄弟二人也愣在了原地,一時間手足無措,他們也沒想到居然會攤上這麼一件倒黴事。

案子既然發生在自己父親的墓裡,報案的兄弟二人只好配合警方的調查,而首先就是要確認白骨被埋進去的具體時間。

大哥還要忙著父母合葬的事,於是,作為弟弟的桑奇(化名)隨即向警方說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桑奇的父親是在1997年離世的,兄弟二人在親戚朋友的幫襯下,和母親一起料理了父親的喪事,父親隨即被埋到了警方看到的墓裡。

時間來到1998年清明節這天,桑奇和哥哥一起來到了墓前給父親上墳,然而,就在祭拜父親的時候,他們發現墓的一側突然出現了一個大約二三十釐米的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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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兄弟二人很是驚慌,他們趕緊回去問了村裡的老人,老人告訴他們不要急,很有可能是墳墓的正常塌陷所致,就這樣,兄弟二人也就沒再把這當回事。

而由於這年是潤月年,按照當地的風俗,閏月年是不能填土的,所以,這個洞也就沒有再管。

轉眼間又過了一年,1999年清明節這天,桑奇兄弟二人一大早就推著裝滿土的四輪車來到了父親的墓前,想著等祭拜過後把洞口填上。

然而,眼前的一幕卻著實讓他們大吃一驚,只見原來只有二三十釐米的洞口居然足足擴大到了一米多的直徑,這可把兄弟二人嚇壞了,不過,雖然驚訝,但他們還是覺得這是塌陷加速所致。

於是,也就沒有多想,用土將其封了起來,從這以後,墳墓再也沒有出現過新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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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桑奇的描述,警方隨即得出了一個結論,即無名死者遇害的時間大致就是在1998年冬天到1999年春天這個時間段,範圍縮小了,那接下來就是確認死者身份的過程。

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當地公安局隨即成立了一個由6名精幹人員組成的專案組,專門負責對此案的調查,這樣動靜不會太大。

於是,身為組長的孟和便指揮大家兵分三路立即對墳墓三公里範圍內的外出打工未歸人員和神秘失蹤人員進行了詳查。

據統計,在這片區域內共生活著2000多戶超過8000名的牧民,一一調查起來也非易事,但出了人命案,又不能不謹慎對待,三波民警各自對負責的村子進行了挨家挨戶地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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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查,還真查出了幾個符合要求的神秘消失人員。

接二連三的嫌疑人

第一個相關人家生活在距離墳墓以西2公里遠的老龍灣村,警方來這裡一戶名叫郝文明的家裡進行走訪的時候,得知他的女婿王大壯恰好就在1998年底不見了蹤影。

王大壯當時就是30歲出頭,這也符合死者的年齡,難道他就是被害的那個人嗎?

根據調查,警方得知王大壯自從娶了郝文明的女兒以後,夫妻二人生活中因為性格的原因一直吵個不停,於是,在1997年的時候,兩人就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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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王大壯便去了包頭打工,而女方回到了父親郝文明的家裡。

只是,僅僅過了一年,王大壯就從包頭趕到了郝文明的家裡,原來,他在打工時從一位工友那裡聽說郝文明的女兒又結了婚,這讓王大壯愈發覺得之前妻子和自己離婚肯定是外面有人了。

於是,他找到郝文明,當面向他要人,希望女方能夠給個說法,可此時郝文明的女兒早已嫁到了外地,郝文明也沒有任何辦法,而且郝文明也對這個女婿很不待見,所以,沒說幾句,就與他發生了激烈的爭吵,之後,王大壯就不見了蹤影。

根據周圍村民的反映,警方覺得很有可能是郝文明懷恨在心殺了王大壯, 便再次對郝文明進行了詢問,但郝文明始終堅稱自己沒有殺過人,由於警方也沒有掌握關於郝文明殺人的具體證據,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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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幾天後,警方就排除了郝文明與無名屍骨有關,因為王大壯父母血液樣本與屍骨進行的DNA比對結果表明,兩者不存在血緣關係,也就是說王大壯不是墓裡的那名死者。

當然,這並不能排除郝文明殺害王大壯的嫌疑,因為王大壯確確實實也失蹤了。

就在這時,另一路到距離墳墓西北1公里遠的白山村進行調查的警方也發現了一個線索。

原來,該村的羊倌梁兵也突然在1998年消失不見了,而且他也是三十出頭,與墓中死者的年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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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發現,梁兵失蹤前最後出現的一個地方是在村裡的李正奇家,據李正奇所述,梁兵是來家裡吃飯的,兩人關係一直還不錯,梁兵此來是要向李正奇辭行,說要到其他縣去放羊,這邊賺的錢太少。

李正奇的說辭看似沒有問題,但一調查就露出了馬腳,因為警方在梁兵的住處發現了他的行李還在,又透過調查發現他在這裡放羊的工資還沒結。

也就是說,梁兵是在沒有拿到工資且沒有帶行李的情況下離開的,可這明顯就不符合常理,李正奇說謊了,這讓警方對他產生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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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接下來的走訪調查卻讓警方又變得疑惑起來,因為村裡人都一致表示李正奇是個老實人,絕不會幹出殺人的勾當,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他為何要說謊?

就在幾天後,警方又發現了一條線索。

原來,警方無意間聽到了村裡大媽在街頭巷尾的議論,說李正奇的妻子和梁兵的關係很不一般,前者經常會一個人到梁兵家裡看電視看到深夜才回家。

村民們說李正奇很快也覺察到了妻子的不對勁,他非常生氣,有一次喝醉後,他甚至揚言早機會要刀劈了梁兵,大家覺得梁兵的神秘失蹤很有可能和李正奇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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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和之前郝文明一樣,面對警方的詢問,李正奇也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人,他還說是梁兵自己心虛離開了村子。

沒有辦法,警方只好又調取了梁兵父母的血樣與屍骨進行DNA比對,又是一個星期的焦急等待,專案組成員都期待著最後的結果,因為這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兩個多月。

然而,等結果出來後,警方的臉色更加凝重了,資料表明梁兵父母和屍骨不存在血緣關係,也就是說梁兵也不是遇害者。

接連兩次的發現都沒有找到事情的真相,難道真的無法確定屍骨身份了嗎?還是說警方的判斷從一開始就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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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也沒有好的辦法,警方只能繼續對剩下的人群進行調查,很快,全部的8000多人都被調查完畢,其中外出打工未歸和莫名失蹤的人加起來一共有173人,而在這些人裡符合死者條件的處了王大壯和梁兵以外,只剩下了一人,那就是劉永紅。

劉永紅又是誰?他會是遇害者嗎?就在警方趕往他家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個陰陽先生突然出現在了警方的面前,並且說出了一個大秘密。

殘酷的現實,誰之殤

劉永紅家位於距離墳墓不到一公里遠的枳機卜村,他在家中排上老五,是村民劉有福的小兒子,1998年那年,他27歲,也與死者的大致年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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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了劉永紅的相關訊息後,警方隨即趕到了劉有福所在的村子。

不過,還沒等他們走到,一位正在該村為一樁喪事測定風水的陰陽先生就將警方攔住了,他之前聽說了警方四處尋找死者身份的事,便主動上前說道:“劉有福的小兒子不見了好幾年,之前見他們父子二人經常吵架,劉永紅很有可能就是劉有福害的。”

聽到這話,警方心裡也是咯噔一下,畢竟虎毒還不食子,劉有福又怎麼會做出這種狠毒的行為呢?

可當警方來到劉有福家裡,向他說明發現白骨的經過後,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還是低下了頭,承認了自己的殺子經過。

原來,農村出身的劉有福也秉持著多子多福的觀念,到了上個世紀70年代的時候,他和妻子就已經有了四個兒子,夫妻倆都很高興,但又有些為難,因為兒子多了,壓力就變得更加巨大,劉有福夫婦每天早起晚睡,一直勞作,才勉強維持一家人的生活。

而就在這個時候,小兒子劉有福出生了,他的到來成為了壓垮劉有福的最後一根稻草,家裡再也沒有力氣多養活這個孩子了,沒有辦法,經過四處打聽,劉有福便將剛剛出生不久的劉永紅送給了山西陽高縣一戶姓邢的人家。

劉永紅到了這家以後,養父母對他很是疼愛,還為他改名為邢海,一家人都對他十分呵護,劉永紅的童年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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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著年齡的增長,到了80年代,十幾歲的劉永紅還是無意間從街坊鄰居那裡得知自己原來是被送來的,他頓時非常難受,便回家向養父母詢問起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所在。

養父母十分開明,他們也不想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就這樣拱手送人,但還是把實情告訴給了劉永紅,只是,他們不知道的是,劉永紅不是為了與親生父母團聚,而是隻想著發洩自己的不滿。

所以,剛回到枳機卜村的劉永紅就與父母發生了激烈的爭吵,他痛恨父母當年拋棄他的行為,而二老也只覺得對小兒子很是虧欠,便說了沒幾句就妥協了下來,想著好好照顧他長大成人。

誰知,面對父母的妥協,劉永紅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他不僅動不動就對父母拳腳相向,還在村裡養成了偷雞摸狗的習慣,缺乏約束的他經常會偷村民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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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有福看在眼裡非常痛心,他也曾嘗試過勸兒子戒掉偷東西的陋習,但每次劉永紅都對他怒目相向,劉有福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天天嘆息。

他本想著等兒子長大一些就會自動變好的,可劉永紅卻沒有按照劉有福的希望去走,成年後的他還一度因為盜竊大量財物被判處了三年有期徒刑。

只是,這次監獄的經歷並沒有促使他改邪歸正,反而在出獄後變本加厲,繼續對父母進行過度的索取,每次只要要錢不給,劉永紅都會對父母痛下狠手,打得二老遍體鱗傷。

以往每次,劉有福都忍了,可就在1998年秋天,他還是忍無可忍。

原來,這次他主動借錢給大兒子蓋了一間新的婚房,單身的劉永紅得知後惱羞成怒,他認為是父親偏心,明明有錢還不給自己花,便再一次毒打了父親,導致劉有福的一隻眼都被打壞了。

不僅如此,劉永紅還經常在喝醉酒以後不停地數落著劉有福,劉有福的心裡愈發不是滋味。

這天晚上,劉永紅再次喝得酩酊大醉,他竟然拿起刀子朝著躲在一旁的劉有福比劃,這可把劉有福嚇壞了,他覺得如果再不反擊可能自己就沒命了,於是,便打算拼死一搏。

就在這時,劉永紅拿著刀子晃晃悠悠地朝劉有福走了過來,可還沒等劉有福反抗,他就自己因為喝得太醉撞到了爐子上,倒在了地上。

劉有福見狀也顧不得害怕和早已失散的親情,直接撲了上去,一把就死死地掐住了劉永紅的脖子,並且壓住了劉永紅的雙腿,很快,劉永紅就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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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被壓迫已久的劉有福早就沒了恐慌,內心全部想的都是復仇,於是,他拿起刀子就對兒子進行了肢解,然後將屍體裝進了麻袋裡,趁著夜色拉到了村外,看到一個坑就埋了進去。

而這個坑恰好就是桑奇兄弟父親墳墓出現塌陷造成的,就這樣,劉永紅的屍體被陰差陽錯地埋進了桑奇兄弟父親的墓裡,而那個一米多大的洞就是劉有福刨的。

隨後,劉有福的另外四個兒子也承認了父親殺害劉永紅的事實,不過,他們卻都不恨自己的父親,因為他們都知道弟弟的所作所為,父親只是做了他們想做而不敢做的。

為了確保劉有福一家人證詞的真實性,警方隨即提取了劉有福的血液樣本並與屍骨進行了DNA比對,結果發現兩者存在生物學血緣關係,也就是說此案的兇手就是劉有福。

隨著真相公佈於世,當地的村民都非常震驚,但凡是親眼目睹過劉永紅對劉有福毒打的鄰居,都覺得劉有福此舉情有可原,只是,在外人看來,生父殺子這件事還是有些荒唐了。

2004年12月,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有福有期徒刑十年,而他的四個兒子因包庇被判處了緩刑,此案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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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面提到的王大壯和梁兵不久後也有了確切的訊息,前者從郝文明家中離開後又回到了包頭打工,卻不巧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了,而後者則害怕李正奇找自己報仇,便隱姓埋名逃亡了他鄉,過起了平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