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 第4章|臧僖伯諫觀魚(解析與典故)

古文觀止 第4章|臧僖伯諫觀魚(解析與典故)

本篇反映了當時的“禮”制思想,即國君不能把遊玩逸樂看作小節。

臧僖伯

認為國君的一舉一動與國家的“政治”有關,所以極力勸阻魯隱公去“觀魚”。

臧僖伯

的話中,也能看出古時候的等級森嚴。

古文觀止第一卷第4篇

臧僖伯諫觀魚

魯隱公五年

1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

(duó)

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採,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

(qì)

行,所以敗也。故春蒐

(sōu)

、夏苗、秋獮

(xiǎn)

、冬狩

(shòu)

,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

(zǔ)

,皮革、齒牙、角骨、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

(zào)

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春天,魯隱公計劃去棠地旅遊,看當地人捕魚。《左傳》是以魯國紀年來寫的,所以遇到魯國國君都直接稱公,說到魯國都是我國。棠離魯國國都曲阜一百多公里,有河有湖,是捕魚的好地方。就是因為魯隱公去看過捕魚,所以後來這個地方叫魚臺,現在在山東濟寧。

古文觀止 第4章|臧僖伯諫觀魚(解析與典故)

魯隱公觀魚處

同一時期,有幾個棠邑,除了這個,齊國有一個棠邑在現在的平度,出過一個大美女——棠姜,棠公的妻子東郭姜。楚國也有一個,在現在的南京附近,是伍子胥的哥哥武尚的封邑。

古文觀止 第4章|臧僖伯諫觀魚(解析與典故)

魯隱公去觀魚的地方。微山湖歷史悠久,傳說“殷末三仁”之一的微子啟死後葬在湖心山中,所以山以人名,稱微山,湖以山名,稱微山湖。

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臧僖伯是魯孝公的兒子,魯隱公的親大爺,姓姬,名彄(kōu),字子臧。為什麼稱他臧僖伯呢?有點複雜,簡單說和宗法制有關。魯國是周王室的直系,姬姓,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如果不是嫡長子一支,到了公孫再往後就降一級變成分支了,為了區分就有了氏。一般是以封地、長輩名或者諡號等作為自己的氏。從魯孝公來算,臧僖伯姬彄可以叫公子彄,他的兒子姬達叫公孫達,他的孫子就降一檔,不能叫姬某了,而要用氏來稱呼。孫子輩就以臧僖伯的字臧為氏,也就成了現在臧氏的始祖,僖是他的諡號,是他死後政府給下的評價。左丘明生活在魯定公、魯哀公時期,都是臧僖伯二百年以後的人了,所以稱他臧僖伯沒問題。

不舉,是不舉辦,不處理的意思。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來講大事,就是祭祀、軍事這樣的國家大事無關,它的材料不能用來製作禮器、兵器,那麼君王就不要去親自操辦。

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

國君的職責是讓人民依照軌、物行事,軌、物是什麼呢?

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採,謂之‘物’。

所以講習國家大事來端正法度就叫軌,選取材料能夠顯示等級制度就叫物。這裡的採是指文采,指不同等級的人使用的衣服、旗幟、車馬裝飾等,花紋顏色有明確的等級之分,不能僭越。所以一看文采就知道什麼地位的人來了,清宮劇裡朝服有頂帶,補子,都屬於文采一類,一看就知道是幾品官。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

行事不合法規,使用物品不合制度,就稱為亂政。

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亂政屢次施行,就是國家衰敗的原因。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

所以四季捕獵,都是在農閒時節演習軍事的。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

三年檢閱演習軍隊一次,進入國都要振旅,整頓軍隊,歸來國君要在宗廟行飲至禮,大家喝酒慶祝。來計算軍隊田獵的成果。

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文彩昭顯,貴賤分明,等級有別,長幼有序,這就是講習威儀。

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角骨、毛羽不登於器。

俎是祭祀用的禮器,登於俎就是放到祭器上,用來祭祀的意思。如果一種鳥獸的肉不能用於祭祀,他身上產出的皮、革、齒、牙、骨、角、毛、羽這些東西,不能用於製造禮品或者兵器的話。

則君不射,古之制也。

那麼國君就不應該去射殺(獲取),這是古代傳承下來的制度。

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至於山林河川中的產出,生產一般器具用的材料,都是皂隸的事情,歸有關官員管理,不是國君該做的事。臧僖伯先說了國君的職責,又說四時田獵,哪些是國君該做的,哪些是國君不該做的。最後說捕魚這個事,有專人負責,不是您作為國君應該去管的,層層遞進,說服力還是很強的。但是魯隱公能不知道這些事嗎?他只是在娛樂活動匱乏的年代裡,想給自己找點樂子,所以他還是給自己找了一個藉口。

【譯】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製作禮器和兵器,那麼,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閒時節進行,並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並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采鮮豔,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裡,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製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至於山林川澤的物產,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僕役們去忙活,有關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涉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