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我被關進去也可以,一定要處罰他!”湖北孝感,發生一件囂張的打人事件。事情發生在10月6日,當天一女子帶著兒子去遊樂園玩耍時,孩子從滑梯上滑下來,不慎撞到了前面的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被撞倒以後,大哭了起來。女子趕緊過去扶起小女孩,並連聲道歉。沒想到的是,小女孩的父親卻不依不饒,衝過去狠狠地給了女子一巴掌,接著大聲斥責女子,隨後反手又狠狠地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都被打懵了。

“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女子的丈夫陸先生看到這一幕後,飛身過去給了小女孩父親一腳,兩人隨後撕扯起來。

事後,陸先生表示,絕對不和解,並說:“我還手了,和這個男的之間是一個互毆的關係,我被關進去也可以,對方也是一樣的,也要處罰!”

該影片上傳網路後,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譴責打人的男子!“打女人算什麼男人,嚴懲!”“男子暴力打女子要嚴懲,要他付出代價!”“孩子之間的矛盾,大人又何必動手呢?”“任何情況下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才是真本事”。

“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關於本案,雖然影片只是很小的一個片段,無法復原當時的整個過程。有網友說,貌似女子先動手了。但是,我反覆看了幾遍影片,女子並未動手。至於女子是否言語過激,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男子一動手就輸了,本案因何而起似乎已經並不重要了。那麼,本案該如何定性呢?

1、男子扇孩子媽媽耳光的行為,屬於毆打他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10日拘留,並處200-500元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本條規定,男子扇孩子媽媽耳光,應該給予治安處罰,最高可以拘留10天,並處500元罰款。

“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2、孩子爸爸飛踹男子,與其廝打在一起,應該怎麼定性?

有網友表示,妻子被人毆打,孩子爸爸不可能看著不管,孩子爸爸出手,是正當防衛,也有網友表示,大機率會被定為互毆,雙方都會受到處罰。

防衛行為和互相鬥毆,有一定的相似性,正當防衛指導意見規定,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

通俗地講,只有竭力避免衝突,對方仍繼續侵害的情況下,還手一方才會被認定為防衛行為。換而言之,孩子父親大機率會被認定為互毆,而不是正當防衛。

“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最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規定,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類似本案這種情況,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如果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不予處罰,但孩子爸爸已經放話,不接受調解。

注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也就是說,如無意外,男子受到的處罰會更重!

“一定要處罰他!”孩子玩耍時發生摩擦,男子怒扇小孩媽媽兩巴掌

最後,衝動是魔鬼啊!孩子在一起玩耍,推搡、摩擦在所難免,能讓孩子解決的,儘量讓然們自己解決。大人要做的是,保護好孩子不受傷,教會孩子寬容。

對此,您認為是互毆嗎?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