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廢鋼鐵,被這夥人盯上了|今晚九點半

多名貨車司機

在幾名門崗保安的掩護下

肆意竊取企業的廢鋼

並透過相關廢品收購站人員完成銷贓

逐漸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灰色產業鏈

......

為了快速致富,儘快擺脫奔波勞碌的生活,呂某等眾多貨車司機利用工作便利,偷盜大型企業廢鋼、廢料進行倒賣賺錢。警方不僅抓獲了呂某等盜竊人員,還順藤摸瓜揪出了為他們提供便利的3名保安和5名銷贓人員。

日前,山東煙臺檢察機關經審查決定,對呂某等人盜竊廢鋼一案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利用工作便利偷竊廢料賣錢

年近50歲的呂某一直奔波於各地務工。2019年3月,他在山東煙臺找到了一份相對體面的工作——在某港口建築公司從事貨車運輸業務,日子過得平順安穩。但是,呂某並不滿足,他總是想找一個快速致富的法子來擺脫這種奔波勞碌的生活。

2020年初,某港口建築公司老闆下發了新的任務指令,要求呂某等十餘名貨車駕駛員,將某大型企業廠區內的工程建築廢鐵、廢料清理離廠,並運送至該港口建築公司位於城區附近的鄉鎮廠區。這本是一項很平常的工作任務,但是呂某卻從中嗅到了“暴富”的味道。

原來,這家大型企業廠區內不僅有駐場外包企業遺留的大量廢鐵、廢料,該企業本身也有大量廢料未處理。駐場外包企業屬於緊急撤退離場,遺留工程建築廢鐵、廢料數量龐大、種類繁多、佔地零散,企業並未進行數量統計。此外,

由於呂某駕駛車輛出入廠區主要是為了清理建築垃圾,不需要經過門崗檢查,這樣一來,他就有了可乘之機。

2020年3月的一天,呂某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駕駛裝滿工程建築廢鐵的自卸貨車駛出企業廠區大門。然而,他沒有開往原定的某港口建築公司的鄉鎮廠區,而是直奔一家其熟識的廢品收購站,將大量廢鐵進行倒賣賺錢。其間,沒有任何人注意到呂某的異常行為,呂某暗自竊喜,覺得這錢來得可太容易了。

自打第一次嚐到甜頭後,呂某隔三岔五就會偷運一批廢鐵去賣,後來愈演愈烈,呂某每天都要偷賣廢鐵賺錢。漸漸地,港口建築公司的其他司機陸續發現了呂某的伎倆。為了掩人耳目,呂某大方地向工友分享了自己的來錢之道。

在利益的誘惑下,多名貨車司機相繼淪陷,倒賣廢鐵的人越來越多。他們多次交叉合夥作案,甚至一起開著車去多處廢品收購站倒賣廢鐵。

據統計,呂某等人透過倒賣廢鐵非法獲利達幾十萬元。

將門崗保安拉下水

2020年9月,眼看著清廢工程接近尾聲,已經嚐到甜頭的呂某等人,不願就此收手。恰巧呂某等人所在的港口建築公司在該大型企業中承攬其他工程,這讓呂某等人有了再次作案的機會。這次他們將目光瞄準了該大型企業自己生產的高純度廢鋼,這種廢鋼外形工整,體積小,密度大,在廢品市場上可以賣上很好的價錢。

透過觀察瞭解,呂某等人發現該大型企業自己的廢鋼統一堆放在廠區廢料回收院,且該廢料回收院無人看管,位置偏僻,鮮有人煙。但是貨車司機進出廠區,需要經過門崗查驗。為了瞞天過海,順利將廢鋼盜竊出廠區,呂某打算將門崗保安拉下水。

隨後,呂某對門崗進行了細緻觀察,掌握了該企業對進出門崗的規定、輪崗時間和人員配備等情況。接著,呂某採取各種方式接近門崗保安,與保安搞好關係。

隨著條件越來越成熟,呂某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貪慾,急於大幹一場。

他與工友們駕駛自卸車到該大型企業廠區廢料堆盜竊廢料,每次盜竊前,都會提前向當晚負責門崗檢查的保安轉錢,保安收到了呂某的好處,佯裝檢查後便匆匆放行。出企業後,呂某等人將廢料運至相熟的廢品收購站進行轉賣,大賺一筆。

從此,呂某等多名貨車司機在幾名門崗保安的掩護下,肆意竊取著該大型企業無人管理的廢鋼,並透過相關廢品收購站人員完成銷贓,逐漸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灰色產業鏈。

灰色產業鏈被打掉

據瞭解,呂某等人甚至不需要提前商議,無論誰參與了盜竊哪怕只是簡單幫忙搭把手,在銷贓後,呂某都會大方給其分錢。由於行為簡單且回報率高,漸漸地,參與盜竊的司機越來越多,盜竊的廢鋼數量也越來越大。呂某等人的行為一度成為該區域大車司機之間眾所周知卻又不能說的秘密。有些司機甚至如法炮製,將這種盜竊行為用到附近的其他重工企業作業過程中,大量平日被企業忽視的廢鋼、廢料不斷秘密流失。

大量的廢鋼丟失,終於引起了企業的警覺。企業報了警,加強了巡查力度,調整了門崗班次,但是被金錢衝昏頭腦的呂某等人,完全沒有意識到已經出現的變化。

2021年5月24日,呂某等人將廢料運出企業園區途中,被工廠巡邏的保安發現並報警,蹲守數日的公安機關及時出警,將呂某等人抓獲。同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將呂某等人刑事拘留。

後來公安機關順藤摸瓜,還抓獲了3名企業門崗保安和5名廢品收購站人員,一舉打掉了這條灰色產業鏈。

企業的廢鋼鐵,被這夥人盯上了|今晚九點半

公安機關查獲的被盜廢鋼

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批捕時,面對複雜案情,檢察機關第一時間透過走訪現場、召開檢警聯席會議等方式,深入瞭解掌握案件整體情況。在發現公安機關存在部分偵查方向不清和後續取證思路不徹底的情況後,檢察機關在作出批捕決定的同時,針對公安機關辦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20餘條具體取證意見,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取證,確保案件順利推進。

(檢察日報 郭樹合 張琨 胡希)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