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調整!12歲未成年故意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表決透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調整!12歲未成年故意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圖片來自央視時政

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現行刑法作出多處修改。其中包括,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重點調整的12-14週歲未成年故意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刑法調整!12歲未成年故意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近年來,低齡未成年惡性犯罪時有發生,犯罪手段更是讓人觸目驚心,而依據我們現有刑法的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無需承擔刑事責任。未成年保護法備受爭議,更讓民眾擔憂的是: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未成年犯,極大可能成為違法犯罪集團的利用工具,那將會給整個社會帶來不可估量的嚴重後果。

隨著時代的發展,低於14週歲刑事免責條例明顯已經不符合現有的法制管理環境。未成年保護法絕對不能成為未成年惡意犯罪的保護傘!本次未成年刑責範圍調整,可為民之所望,法之所向!

讓我們暫且回顧一下近幾年比較典型的未成年犯罪案件:

2012年4月13日,湖南衡陽12歲男孩因牴觸姑媽管教,殺死姑媽一家三口

2012年4月20日,廣西河池市13歲少女嫉妒同窗好友美貌,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

2014年10月12日,雲南昆明14歲少女與男友搶劫計程車司機,殺人拋屍

2013年11月25日,重慶10歲女孩對一歲半男童持續毆打併將其從25樓扔下,致其身亡

2015年10月,湖南邵陽13歲少年夥夥同三名未成年人對小學老師進行毆打併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12月1日,四川大竹13歲男孩因為父母教育方式簡單粗暴而將母親殺害

2017年12月16日,江蘇常州市15歲少年性侵同小區7歲女童並將其從25樓推下,致其慘死

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市12歲小學生因吸菸被母親抽打,隨即用菜刀將其母親砍了20餘刀,致其母親當場死亡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對同小區10歲女孩性侵不遂,將其殘忍殺害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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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10月29日,因不滿手機號被被害人拉黑,6名未成年人(最小的14歲)將15歲少年圍毆致死並埋屍

刑法調整!12歲未成年故意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這只是眾多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的部分,這些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發生,有教育缺失,個人人格不健全等主觀因素,也有社會不良環境等方面的客觀原因綜合影響,預防未成年犯罪是我們全社會的責任,不僅僅是我們國內,甚至在全世界,未成年犯罪都成為了嚴峻的,日益引發社會重點關注的問題。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每一起違法犯罪都是一個悲痛的故事,整個悲痛的故事背後,是一個個因此支離破碎的家庭。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多種多樣,也隨著生活環境的不斷變化和社會的快速發展,犯罪成因也呈現多種方式。只要全社會都來關心未成年人全面健康的成長,關注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提高素質教育,並讓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法理共行,才能切實地減少未成年犯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