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兒子非親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騙多年欲哭無淚!

法智案例:謝先生最近碰見了一件糟心事。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當時謝先生交往了一個女朋友叫小麗,幾個月之後二人因為性格不合分開了。分手後的謝先生開始相親,在相親的過程中卻屢屢碰壁,始終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結婚物件。

沒想到,兩年後小麗竟主動找上謝先生,說為謝先生剩下了一名男孩,現在已經一歲了。小麗稱自己一開始並未打算告訴謝先生,但最近工作不順,再加上孩子的開銷,經濟已無法維持,所以重新找上了謝先生。

兩個兒子非親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騙多年欲哭無淚!

謝先生一開始也有些懷疑,但想到當時與小麗剛戀愛時的激情時光,加之相親一直碰壁,謝先生還是喜出望外的。

很快,謝先生就和小麗辦了婚禮,兩人住在一起,一起照顧孩子。後來,謝先生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選擇外出打工,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回家,自己也一直勤儉節約地過生活。

在婚後的第四年,第二個兒子也出生了,謝先生非常開心,愈發努力的工作養家。

但謝先生和小麗結婚的時候只辦了婚禮,沒領結婚證,一直到孩子該上小學需要落戶口的時候,二人才到民政局領證。到了民政局,小麗的心思全敗露了——根據檔案顯示,小麗已經結婚了。

對此,小麗的解釋前言不搭後語,謝先生的懷疑愈發強烈。謝先生說:這件事情需要妥善處理。

兩個兒子非親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騙多年欲哭無淚!

然而,謝先生還未想好處理辦法,小麗就已人間蒸發,拋下兩個孩子跑路了。

在家人的建議下,謝先生帶著兩個孩子去做親子鑑定,誰知,兩個兒子竟沒有一個是自己親生的,這個結果讓謝先生非常氣憤。

謝先生不願意再撫養兩個孩子,於是把孩子們送到了岳父家。但謝先生與小麗這麼長時間的相處,心裡對小麗還是有感情的,於是謝先生千方百計給小麗打通了電話,沒成想小麗竟在電話中埋怨謝先生,為什麼拖到現在才做親子鑑定?

目前,謝先生已向法院提供了相關材料,準備起訴。

兩個兒子非親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騙多年欲哭無淚!

【法智普法】上述案例屬於騙婚麼?騙婚是如何認定的?

騙婚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可撤銷婚姻的行為,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

我國《婚姻法》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範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

我國刑法沒有規定騙婚罪,如果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個地區經濟水平不同,標準也會有所不同。因此,詐騙金額達三千元以上,便達到了騙婚的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