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母親拿積蓄給兒子買車買房,患病後兒子卻不管,直言瞎了更好

程大媽給兒子買房買車,家底給兒子掏空了。她叫兒子拿一萬塊給她做白內障手術,兒子不拿,他還說母親瞎了更加好。程大媽看不清路面,摔了一跤,嘴巴都摔歪了。

紀實母親拿積蓄給兒子買車買房,患病後兒子卻不管,直言瞎了更好

程大媽有四個兒女,前面三個是女兒,最小的是兒子。程大媽的老伴是煤礦設計師,工資挺高的。

程大媽的骨子裡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她想著三個女兒遲早會嫁出去的,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所以她把家產全部都要留給兒子,女兒一分都不給。

程大媽的兒子許先生從小到大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他習慣了只索取不付出。他結婚之後,沒錢了依然伸手向母親要。

程大媽想著自己只有一個兒子,只要手上有錢了,就儘量滿足他的要求,給兒子買房買車,買房子也是隻寫兒子的名字。

好心的鄰居都提醒程大媽,不要把錢全都給兒子,自己留一點錢,以備不時之需。但是程大媽不這麼想,她心想她只有一個兒子,她的錢不給兒子給誰?

程大媽只想到她的錢都是兒子的,但是她沒想到自己如果需要用錢的時候,兒子會不會拿錢給她?她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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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媽和老伴掏空了大半輩子的積蓄,全款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只寫兒子的名字。

許先生不斷地從父母身上索取錢財,他也非常開心,很享受這種生活。他知道三個姐姐沒得到父母一分錢,但他不管不顧的,只要自己過得好就行了。

而三個姐姐也覺得父母的錢留給弟弟是人之常情,反正父母生老病死與他們無關。

許先生只知道享受父母的錢財,從來沒想過父母年紀越來越大,機器壞了就需要看病,看病這個錢是需要他來承擔的。

2012年,許先生的父親胃穿孔,做了手術。那時候父母身上已經沒錢了,父親的醫療費要許先生承擔。

程大媽覺得自己的女兒已經嫁出去了,他們有自己家庭,有自己的困難,而且她自己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因此,她也贊成這個錢必須要兒子出。

但是許先生有意見了,他想與三個姐姐一起承擔這個錢。於是他把三個姐姐都叫過來聚在一起商量父親的醫藥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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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跟三個姐姐說,父親胃穿孔做手術,花了六萬多。他要三個姐姐一起負責40%,他負責60%。

三個姐姐想看單據,許先生說沒有單據。既然沒有單據,沒憑沒證,三個姐姐都不知道父親到底用了多少錢,所以他們拒絕出錢。

二姐說沒看到單據,這件事回去再商量,暫時不拿錢出來。她說完就想回去了,許先生急了。他心想著難得約齊了四姐弟在一起,既然都在一起了,就把這件事解決好。這麼難得聚在一起都不解決問題,以後就很難解決了。

看著馬上要回家的二姐,許先生衝上去對著她的頭一拳揮過去。二姐因為有高血壓,弟弟一拳過去,她整個腦袋都嗡嗡響,人倒在地上了。

二姐被家人送回去了,這些錢暫時全部由許先生出了。後來三個姐姐要求看收據,許先生不拿出來。無奈之下,三個姐姐去醫院把收據打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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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實際上老父親胃穿孔的醫藥費才用了兩萬多塊錢,而許先生卻說用了六萬多。如果按照他說的六萬多算,三個姐姐承擔40%的話,那他們總共要出24000塊。

而老父親的醫藥費總共也才兩萬多,那意思就是說許先生根本不想出一分錢醫藥費,想要三個姐姐一起來承擔。

父母的財產他全部要了,而父母有病,他就不想承擔。這時,三個姐姐才看清了弟弟的人品有問題。

三個姐姐也覺得父母的財產都給了他,他就要對父母負責,她們不出一分錢,除非父母的財產重新拿出來四姐弟一起平分。

但是許先生卻拒絕了這個要求,他說他作為家裡唯一的兒子,他繼承父母的財產是應該的。三個姐姐覺得不公平,拒絕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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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的父親有心臟病,有一次住了院,又做了一個手術,他說花了三萬多。還有一次,胃穿孔也花了三萬多,再加上2012年那一次胃穿孔,父親總共做了三次手術。

老父親做了3次手術,總共花了十多萬。而這十多萬也是許先生口頭上說的,沒有單據。

三個姐姐叫弟弟拿出單據出來,但許先生說拿不出來了,已經沒有了單據了。

這麼重要的證據都拿不出來,那怎麼叫姐姐願意拿錢出來一起分擔父親的醫藥費?

老伴做了三次手術,到底用了多少錢?程大媽心裡是有數的,那個醫藥費根本沒有十萬那麼多,因為可以報銷的,報銷完之後大概三萬多塊錢。這和兒子說的10萬塊相差甚遠了。

這次許先生又拿不出單據出來,再加上之前2012年父親胃穿孔,許家3姐妹都知道了弟弟的人品有問題,所以她們再也不相信他了,都覺得他肯定又報大了數,都拒絕拿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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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幾個姐姐一分錢都不出,許先生心裡非常恨。於是他代表父母把幾個子女都告上法院。說幾個子女不贍養父母,父親住院做手術花了十多萬,只有被告許先生出錢,其他三個女兒沒有出過一分錢,父母要求三個女兒每個人掏錢平攤父親的醫療費,並且每個月要給贍養費。

程大媽當時沒在家,她在廣東,許先生把訴訟材料寄到廣東,要程大媽簽字。她雖然年紀大,但是也不糊塗的。

她知道老伴做了三次手術的費用根本沒有十萬塊那麼多,許先生也承認父親3次手術沒花那麼多錢。

他之所以報10萬,那是因為有一部分是父親的醫療費,還有一些是母親吃保健品花的錢,剩下的那些錢是給父母養老的。

程大媽不支援兒子的做法,她根本沒有去過兒子給她買的保健品,所以她沒有簽名,無法把4姐弟告上法庭。

就這樣,許先生對老母親懷恨在心,說父母生老病死與他無關,並且幾個月都不打一個電話給父母。

後來,許先生的老父親又做了一次手術,他一分錢都沒出,是三個姐姐平攤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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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媽的年紀越來越大了,患了白內障,眼睛看不清,特別是夏天氣溫度高的時候,根本看不清地面的高低,導致行動不便。

程大媽要求兒子許先生拿一萬塊給她做白內障手術,許先生拒絕拿錢出來。陳大媽的弟弟打電話勸外甥許先生,說如果再不做手術的話,你媽媽就會變瞎了,什麼都看不見了。

沒想到許先生這樣回答舅舅,他說她瞎了更加好。

就這樣程大媽沒錢做手術,她覺得自己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不好意思叫三個女兒拿錢給她做手術,兒子不拿那就沒辦法了,不能做手術,這樣給她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

有一次,程大媽因看不清路面,摔倒了,把嘴巴都摔歪了。許先生見到老母親歪著嘴,他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反而在那裡諷刺。

他對老母親說,嘴巴都歪了!肯定是偏心偏到嘴巴都歪了。

程大媽聽了兒子的話,非常傷心,也很後悔曾經對兒子的有求必應的做法,如今她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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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程大媽身上有錢的時候,兒子要多少就給多少。就連她的老母親去世了,她也要給兒子9000塊。兒子去雲南旅遊的1000塊車費也要給他報銷,另外還給了1萬塊。

有一年過年,兒子說要買車,程大媽一下子給了她38000塊。

有一次賣地賣了1萬多塊,程大媽也把這個錢全給了兒子。

反正只要兒子說沒錢了,程大媽和老伴就立馬自己省吃儉用,把錢省下來給兒子。

而如今,程大媽沒想到自己沒有錢了,問兒子要一萬塊做白內障手術,都遭到拒絕。

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無論父母的財產給了誰,任何一個子女都要贍養父母。

人心隔肚皮,無論是子女,還是老伴都是信不過的。

自己身上有錢才是硬道理,靠人不如靠自己,永遠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