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下班後在宿舍猝死可以認定工傷嗎?

重慶市三中院審理過一起案件,陳某某上夜班,早上7點40分左右下班後,吃完早飯就回到宿舍休息,到了晚上8點鐘,工友去喊陳某某上班,卻在宿舍發現陳某某已經死亡,經過民警調查,陳某某死亡時間大約是下午4點左右。之後,陳某某家屬提出工傷認定,當地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行政複議也失敗了,陳某某家屬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不支援工傷認定,陳某某家屬提出上訴,經重慶市三中院審理認為,陳某某上夜班時,就已經出現難受的症狀,其延遲到下班後回宿舍休息,也符合常理,陳某某會宿舍休息視為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最終,重慶市三中院判定,陳某某應認定為工傷。

一般來講,職工在宿舍死亡或受傷,很難認定為工傷,本案中,陳某某也是經過兩次工傷認定以及兩次法院審判,才最終被三中院確認為工傷。

透過本案,我們明顯可以感受到,勞動者在工傷維權時,所遇到的阻力是很大的,特別是這種法律並未明確規定,需要審判人員來判斷的情況下,那麼,審判人員認為,職工宿舍為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那麼陳某某即被認定為工傷。如果審判人員認為,職工宿舍不屬於工作崗位,那麼,陳某某將無法認定工傷。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說,勞動者的工傷存在爭議,勞動者申請認定工傷失敗後,也不要盲目地放棄工傷認定,應該繼續分析,受傷或死亡原因,然後在採取下一步措施,因為我發現,當你的官司打到上級法院來給你審理時,那麼上級法院一般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所以說,勞動者依法維權,在基層遇到阻力時,也不要沮喪放棄,分析清楚敗訴的原因,然後在分析分析有無打下去的必要性,如果基層法院的判決不能讓你信服,你完全可以採取上訴的方式,讓上級法院繼續給你審判,等待上級的審判結果。

總結:維權的道路是艱辛的,只要法院的判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且你認為法院判得不合理,你完全可以採取上訴的方式,由上一級法院來審理,既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審判人員將會根據立法目的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來認定本案。勞動工傷這一塊,立法目的還是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所以說,沒有法律規定的工傷事故,如果你敗訴了,如果你覺得不合理,我的建議就是上訴。

職工下班後在宿舍猝死可以認定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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