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這起盜竊案件不被起訴

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楊旭

本報訊 因盜竊給被害人造成了3000餘元的經濟損失,但這起盜竊案件最終卻作出不起訴處理。這是什麼原因?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日前,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盜竊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年近不惑的趙某某一邊認真聽著不起訴決定,一邊流下感動的眼淚。

記者瞭解到,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以拾荒為業,為解決溫飽,其在兩年多的時間裡多次到被害人的倉庫中盜竊啤酒箱、酒瓶,低價賣給他人換取錢物,且盜竊行為均發生在同一地點,每次盜竊的數額都不大。經過檢察人員訊問得知,趙某某因故被人騙走了身份證和全部身家,身無分文又沒有身份證件的他無法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只能在大連四處流浪,靠撿拾垃圾、賣廢品,甚至撿食剩飯維持基本的生活,而且,因無家人可以聯絡、無任何身份證明檔案,趙某某一時間之間無法補辦身份證。於是,他便盯上了被害人放在倉庫中的啤酒箱、酒瓶,盜竊得手後換取食物。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發時,已經給被害人造成了3000餘元的經濟損失。趙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受理案件後,辦案檢察官第一時間向檢察長彙報了案件情況,檢察長立即決定召開檢委會,檢委會委員一致認為雖然趙某某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卻是多方面的,趙某某確是因生活所迫而盜竊啤酒箱、酒瓶,但他到案後主動認罪,被監視居住期間表現良好,並在公安機關辦案民警的幫助下已經賠償了被害人損失,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檢委會最終對趙某某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檢察工作不僅要有法律的理性,更要有法律的溫情。辦案檢察官在辦案期間注意到趙某某手機螢幕已經摔壞無法正常使用,在宣讀完不起訴決定書、叮囑趙某某不要辜負所有好心人的期望之後,送給了趙某某一部舊手機,向他捐贈了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