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途徑來談談家暴問題

從法律途徑來談談家暴問題,在發生虐待事件時候,是否及時報警,是否申請法律限制令,是否需要冒著風險收集證據?這些在內心最好提前考慮清楚,能夠較為理智的保護好自己。

首先是收集家暴證據,一般來說,立馬報警,當然可以在第一時間阻止“家暴者”,不讓情況變得更糟糕;但是按照正常人性來說,“家暴者”受到批評教育,受到懲罰,哪怕拘留幾天,必然是口服心不服,對你心生恨意,只會加速分裂你們的關係。

從法律途徑來談談家暴問題

報警勢必解決了問題,但也決定了婚姻的結束,如果你已經做好決定,不再受到欺負,就應該毫不猶豫的報警;當然很多受害者選擇隱忍,也是情有可原,勢必想著“家和萬事興”,給對方一次機會,非常遺憾的是,“家暴行為”只會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一般來說,從他打你的那第一拳開始,就已經把家打散了。

你也可以告訴自己,這段婚姻已經徹底完了;當然完全不用內疚,問題在他不在你,是他打掉的,雖然他會找很多借口把責任統統推到你身上,但不要相信他的鬼話;頂多有一段時間的難受,瞎了眼嫁了個人渣而已,這個負面情緒需要自我消解。

其實,第一拳打出以後,是離婚最好時機,當機立斷選擇報警,不要縱容,越早離婚對自己越有利;很多人恐怕做不到,那麼在第二拳第三拳揮出來的時候,勢必要堅定你的決心,不要一忍再忍,每一拳都要記在心裡,等到離開的那一天,經常翻出來看看那些文字記錄,告訴自己徹底解脫了,沒有任何留戀;透過資料統計,“家暴者”改變對待伴侶的暴力方式,幾乎為零。

其次,因為受到軀體傷害去醫院,醫生一般會問是怎麼受傷的?理性的做法是,絕對不要客氣不要難為情,就說被家暴了,可以為將來出庭作為有利的證據。但是前幾次受到虐待,往往會心軟,大部分人都算了,把自己的傷口治治好,這邊想想“家暴者”過去為數不多的溫情,偶爾曾經做過這麼一點點家務,忍了。這種暫時的決策,也是人之常情,不要責怪自己。

法院要你提供的家暴證據,一般都是板上釘釘的,稽核較為嚴格;但是作為一名受害者,出於這樣那樣的原因,其實是很難保留證據的。哪怕是拿到了錄音證據,據說都要配合其他更為有力的法庭證據,比方說書面保證書,悔改書,才能產生法律效應,但是傻瓜才會寫下來。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你要考慮指正之後,證實對方確實有家暴行為,這個判決結果,對自己是有實質性地幫助;如果僅僅是整體財產上對方多付了5萬元,甚至還沒有,一筆一筆加起來,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損失啥的,其實對於離婚分家來說都是小錢;那麼,為了離婚這一天,還忍辱負重,辛辛苦苦地去收集證據,甚至提心吊膽冒著各種被打的風險,實在就划不來了。還是算了,吃虧就吃虧了,早點離開惡魔比較好。

從法律途徑來談談家暴問題

另外,人有憤怒情緒是正常的,有些“受害者”會選擇鬥,但個人感覺硬碰硬可能划不來;“家暴者”的觀念中,哪怕和你商量一件正常的事情,也要不是贏要不是輸,所以他絕對不會讓自己輸,絕對不會讓步,絕對不會妥協,任何事就像一場戰爭;不要說明目張膽的挑起鬥爭了,他本性骨子裡面就喜歡鬥,當然往往也只是家裡橫,但“受害者”考慮要不要付出這個代價?你的目標畢竟是離開他,而不是爭取公平。

還有法庭判決結果,有些人為了爭一口氣,為了證明家暴,僅僅是需要一份道歉書,透過努力法院確實也會判給你,但實在是沒價值;人都拜拜了,要這張毫無悔意的公開道歉書根本沒啥意思,還是實實在在的將利益抓一點在手上。

關於“家暴者外遇”的證據,同樣道理,哪怕你辛辛苦苦收集來了,最終也只是獲得幾萬元的精神賠償,又得消耗很長時間和惡魔呆在一起,雖然是他犯了錯,反而是你還處心積慮幹些偷偷摸摸收集證據的事情,感覺價值也不大,還不如早點散夥。據說要提供“家暴者長期和他人同居”的證據,才能給予一定的懲罰;偶爾出軌,還不算數;那麼這麼辛苦幹嘛?當然,關於法律上的內容還是需要請教一名專業律師,具體問問清楚,然後想好怎麼走。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有些“家暴者”會爭取撫養權,但是“家暴者”往往很懶,家裡啥事情都不做;其實也不相信他能長期願意帶好一個孩子,所以他要,乾脆就讓他帶走。大部分情況,這只是“家暴者”作為嚇唬你的手段而已,“家暴者”不在乎你,也不會在乎孩子,他想的只是自己,想的只是有人伺候他,所以會趕緊再去找下一個能供他使喚的伴侶,有個孩子反而是拖累;何況,“撫養權”反正以後可以重新判定,等有一天,他帶煩了,你接過來也完全可以。而且作為父母,始終有探視權,一週看個兩天足矣;特別是大一點的孩子,平時都在上學,晚上就回來睡個覺,形式上在誰家都差不多;碰到生病啥的,誰帶誰操心,誰帶誰單身,其實暫時不在身邊也無所謂了,不要這點被“家暴者”當做軟肋,捏在手上。

從法律途徑來談談家暴問題

離開“家暴者”,最好是各方各面都有一個心理建設,至少都有所瞭解。然後按照權衡利弊,做出最終選擇,才會對自己更加有利。

離開“家暴者”,肯定是正確的,任何時候離開都不算晚,因為你幻想中一切作為正常夫妻應該發生的,在你身上都沒有,最終會發現和惡魔在一起,無論多麼順從他,結局必然是一無所有,必然悲慘;他不可能照顧你,更不可能拿家裡的錢給你提供醫藥費;和他離婚,多少還有一點抓在手上,還有一點安全感,還有可能碰到一個正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