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涉及安熱沙等知名品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於夢兒)10月10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注意到,2022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單位檢驗,發現2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涉及安熱沙等多個知名品牌。

2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涉及安熱沙等知名品牌

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截圖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梳理發現,不符合規定的20批次化妝品多為防曬、染髮類產品,不合格原因主要為產品實際成分與標籤標識的成分不同。如標示為廣州市採潔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採潔”)生產的採潔防曬霜(標示批號:2021/05/21),不合格專案為“成分比對”,檢驗結果為未檢出產品標籤及註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4-甲基苄亞基樟腦、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廣州採潔還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

本次被點名的不合格產品還涉及安熱沙、卡姿蘭等知名美妝品牌。其中,安熱沙水能戶外清透防曬乳被檢出成分比對不合格,檢驗結果為未檢出產品標籤及註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雙-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羥苯甲醯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奧克立林。

事實上,資生堂安熱沙的產品並非首次被通告不合格。2021年11月,1批次資生堂安熱沙水能戶外清透防曬乳產品不合格,檢驗結果為未檢出批件及標籤標識的防曬劑:雙-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羥苯甲醯基苯甲酸己酯和奧克立林;檢出批件及標籤未標識的防曬劑二苯酮-3。

今年2月,資生堂安熱沙水能戶外清透防曬乳因檢出批件及標籤未標示的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被國家藥監局通告。而涉事產品標籤上標示的化妝品境內責任人(經銷商)否認經營。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上海、浙江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2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境內責任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採取風險控制措施並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於夢兒

編輯 李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