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玩手機最高罰50元!已經有人被開了罰單……

過馬路玩手機最高罰50元!已經有人被開了罰單……

過馬路玩手機最高可罰50元,近日,浙江嘉興出臺的這則新規引發網友熱議。記者梳理發現,嘉興之外,浙江溫州也將“低頭玩手機”過馬路列入需重點整治的不文明行為。因行人過馬路玩手機,曾釀成多起交通事故。

過馬路玩手機最高罰50元!已經有人被開了罰單……

新規:

“低頭族”過馬路最高可罰50元

記者獲悉,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准《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其中,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早在今年4月,嘉興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嘉興市文明促進條例(草案)》的說明中,曾解釋此項規定緣由。針對橫穿馬路的“低頭族”,規定禁止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

近日獲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該《條例》中規定了細則。其中包括,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裝置,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機動車駕駛人從車輛上向外拋撒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不按公共停車泊位標識方向停放或者越線停放機動車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在需要保持安靜的公共場所喧譁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先例:

溫州1月已現場開出10元罰單

事實上,過馬路玩手機將被罰款的規定並非嘉興首創。

自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被列為需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

《條例》中指出,違反該項規定的,將處警告或者十元罰款。

2019年1月14日9時24分,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市民胡女士現場開具了處罰罰單。罰單資訊顯示,被處罰人因實施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元。據悉,這是前述《條例》實施後,行人在斑馬線上看手機被處罰的首張罰單。

事故:

行人玩手機闖紅燈成交通事故肇事者

因行人過馬路玩手機,導致的交通事故並不少見,甚至還有行人因此被判刑。

2017年5月27日,廣東中山市民胡某闖紅燈橫過馬路,與行駛中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車的張某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監控影片顯示,胡某在闖紅燈橫過馬路時,在低頭看手機,並沒有注意到訊號燈。

2018年11月1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事故中,胡某在晚上步行中使用手機,未按交通訊號燈指示橫過人行道,因此與沿機動車道行駛的、被害人乘坐的摩托車發生碰撞而導致交通事故;胡某的前述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終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同時,胡某在審判階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議,並已賠償被害人家屬部分賠償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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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辛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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