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相互惡作劇,當隱私被侵犯該如何合法維權?

朋友之間相互惡作劇,當隱私被侵犯該如何合法維權?

每一次坑張衛國的時候是不是特別的開心?

最近,正在熱播中電視劇《張衛國的夏天》,林宏年你這次真的有點過分了,為了流量把別人最不想讓別人知道的隱私,讓全世界知道了,真的不怪張衛國生氣。講述自己身邊發生的傳奇故事,不管是和家人還是和朋友之間,一定要好好地保護自己的隱私。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

想想就寒毛直豎,隱私權怎麼才能受到保護?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只是借用了一個題材,寫作經過了藝術加工,寫作中的人為名字也是虛構,這樣就不算是侵權。因為,文學本身就是來源於生活,作者選擇生活中的一些有代表意義的題材,進行文學創作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有時候就很無法理解,為什麼要把好友的隱私洩露出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萬人追不如一人疼,萬人寵不如一人懂。”一個人的一生不需要太多的朋友,兩三個真心的朋友就足夠了,懂你的朋友,會陪你瘋陪你鬧,認真傾聽你的心聲,不用阿諛奉承,也沒有小心翼翼,時間會告訴我們,有一個懂得你的朋友真的很重要。君子之交淡如水,好友相處要有分寸,貴在有度,也不忘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越界行為不可取。

為人處世的細節,像一把尺子,可以丈量一個人的修養。但是,總是有些人以打聽隱私為樂,最噁心的是侵犯隱私的人還理直氣壯,換位思考,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每個人自己身上,窗外隨時都有人在偷窺你,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嗎?今天你去網暴一個無辜的人,有一天災難也會降臨在你身上。從人性的角度講,人與人特別是朋友之間,做事要留有餘地,說話要留些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