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晚年,發現子女慢慢地嫌棄自己,該如何是好

王奶奶佔地分的補償金23W,全部給了小女兒。因為小女兒承諾會給王奶奶養老,結果,補償金到手之後,小女兒看王奶奶越來越不順眼,想把她擠兌走。

78歲的王奶奶碰到了一件煩惱事,那就是以前還算孝順的小女兒,突然性情大變。沒事對她呼來喝去,雞蛋裡挑骨頭,不是嫌棄她髒,就是嫌棄她煩,被挑剔多了,王奶奶也會跟小女兒頂幾句嘴,結果母女倆就吵了起來,小女兒揚言將王奶奶趕走。

王奶奶總共就兩個女兒,和王奶奶生活在一起的是小女兒。

小女兒42歲那年離異,離異後無處可去便回了孃家,從此母女相依為命,相處的也算和諧。

王奶奶退休前是一家企業的職工,每月退休金2000 多元,不高但也夠自己日常生活開支。自從小女兒離異回家後,這兩千多元就變成了兩個人的生活費;王奶奶想讓小女兒出去工作,小女兒說:我都四十多了,身體又不好,能幹什麼呀。

王奶奶心疼女兒,便不再提讓她工作的事,自己平時在外面揀一些灑瓶紙箱等東西,賣了貼補家用。而王奶奶的小女兒,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睡醒了就吃,吃飽了就睡,把自己養到了150斤。

王奶奶的大女兒看不下去了,見媽媽這麼大歲數還要養著妹妹,指責妹妹啃老,你才四十多歲,為什麼不出去工作?

街坊鄰居也都看不慣小女兒,才四十幾歲,離異回家啃老,讓六十多歲的老母親養著自己。

說的人多了,小女兒也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便出去找了一份保潔的工作。保潔一月工資是1500,這樣也算是有收入的人了,娘倆的生活也得到了一點改善。

接下來幾年,王奶奶和小女兒生活在一起,互相照顧,相互依賴,日子雖枯燥也算安穩。

有一天,王奶奶突然接到一個訊息:就是她所住的老房子旁邊要修路,也就是說王奶奶家的房子被徵用了,可以分得23萬的補償金。以當地的消 費水平,這23萬可以買一套小房子了。

王奶奶同意了,拿到了這23萬的補償款。娘倆商量在鎮上買一套樓房住,鎮上房子便宜,十萬左右就能買一套六十幾平方的小兩居,足夠娘倆住了。

挑來挑去,娘倆看中了一套65平方的小房子,兩居室,一廳一衛,娘倆一個一個房間,才89000,算起來挺合適的。於是,王奶奶和小女兒就買下了這套房子,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小女兒對王奶奶說:媽,房產證上就寫我的名字吧,以後我給你養老。

當時王奶奶是有些猶豫地,因為自己還有一個大女兒,怎麼也得考慮一下大女兒的感受呀。

寫你的名字,你姐姐有意見怎麼辦?王奶奶對小女兒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對你們姐妹倆要一視同仁。

小女兒見媽媽不肯把房子給自己,眼淚嘩地一下流了下來,接著就是哭哭啼啼:我姐又不缺你那點東西,她生活幸福,家庭美滿,不會和我爭的。

王奶奶說:你去問問你姐同意吧?如果她也同意,房產證上就寫你的名字。

聽完這話,小女兒心裡有底了,接下來就只需姐姐點頭就行了。

小女兒趕到姐姐家,照例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哭訴自己如何不易,日子如何艱難。還當眾向姐姐表示:姐,如果你同意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那麼媽以後的一切都由我管,包括養老,平時哪裡不舒服等,也都由我負責,你什麼也不用管。

姐姐是個善良的人,見妹妹可憐,便同意了妹妹的請求。

見大女兒同意將自己買的房子,寫小女兒一個人的名字,王奶奶也不好再說什麼,只對小女兒說:以後給我養老的事,就由你承擔了,你姐不用負責!小女兒滿口答應。

就這樣,王奶奶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小女兒的名字,也就是說這套房子是小女兒的了。

買完房子,王奶奶的補償金還剩下了13萬多。本來打算將剩餘的13萬,給兩個女兒平均分開,大女兒七萬,小女兒6萬,這樣也不算太虧欠大女兒。

但是小女兒不同意:憑啥給我姐,不是都說了嘛,誰給你養老歸誰,所以,我姐根本沒有資格分。

王奶奶的大女兒見媽媽為難,便主動提出放棄補償金,前提是妹妹必須照顧好媽媽。

小女兒又滿心歡喜地答應了。

接下來的幾年,母女倆也算是過得順風順水。小女兒白天工作,下班回家做飯做家務,王奶奶年事已高,平日裡沒事出去溜達溜達,家務什麼的,也不需要她做;如果一直這麼下去,王奶奶的晚年應該不會差。

可就在小女兒48歲這年,新的問題出現了,也就是因為這件事,讓本可以安享晚年的王奶奶,時常的居無定所。

小女兒48歲時,有一天領回一個男人,給王奶奶介紹說:媽,這是我的男朋友,叫小謝就行。單位同事,我倆談了有半年多了,覺得挺合適,所以領回來給你看看。

王奶奶看那男人,45歲左右,一臉憨厚,主要是女兒喜歡,也就沒怎麼反對。

這時女兒又提出了一個要求:媽,小謝也是離異的,她沒有房子,我們結婚的話他得搬進來和我們一起住。

當時王奶奶也沒有多想:搬進來就搬進來吧,人多還熱鬧。

小女兒和小謝結婚了,小謝搬進了王奶奶買的房子裡。

自從這個小謝搬過來以後,家裡的氣氛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小女兒幾乎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二 婚老公身上,做飯也以老公為主,忽視王奶奶的需求。平時,兩個人還當著老人家的面,打情罵俏的,王奶奶私下對女兒說了很多次,注意一點分寸。

女兒卻不以為然。

不僅如此,自從二 婚老公來了以後,小女兒覺得家裡太擠了,還各種不方便。這時,小女兒提出讓王奶奶出去租房住,說家裡有個男人住在一起不方便。

王奶奶說:我買的房子,憑什麼讓我出去住?

房產證上是我的名,所以這房子是我的,小女兒狡辯道。

是你說給我養老,我才答應寫你的名的。王奶奶越說越氣:現在多了一個男人,嫌我礙眼了。

小女兒趕緊解釋說:媽,我不是不管你,你出去住,我也會經常去看你的。

王奶奶不肯搬走:要出去住的話,你倆出去吧!這是我的房子,誰也趕不走我。

見王奶奶不肯搬,小女兒也沒有辦法,就這樣一起生活著。只是平時對王奶奶愛搭不理,做飯愛吃不吃,王奶奶覺得自己在這個家裡,成了一個多餘的人,女兒和女婿在慢慢地討厭自己了,那該怎麼辦呢?

王奶奶將煩惱說給了大女兒聽。

大女兒知道後便找妹妹商量:既然你們看咱家不順眼,那麼老媽就由我來養,房子存款還給咱媽。

小女兒可是見錢眼開的人,她怎麼肯輕易還回去呢。

姐姐說:你不肯還回房子和存款,又不想給媽養老,還嫌棄咱媽,這樣的話,那咱們需要找個說理的地方。

見姐姐要動真格的,妹妹直接慫了,趕緊向姐姐和媽媽道歉,並答應以後好好照顧媽媽。

可是王奶奶卻不相信小女兒了,自從這個男人進門,她和小女兒便有了隔閡,現在繼續生活在一起,也不會順心的。

所以,王奶奶想趁機分開住。

房子是自己出資購買,當時都有憑證的。小女兒自知理虧,也不想把事情鬧大讓左鄰右舍笑話,答應暫時和老公搬出去住,等王奶奶氣消了再搬回來。

王奶奶和小女兒共同生活了多年,如今分開居住,雖然有點孤單,但也省心了不少。

她現在從心裡不能原諒小女兒,可轉念一想,小女兒也照顧了自己這麼多年,念在往日的情分上,只要女兒意識到自己錯了,將來可以搬回來。

人老了,若發現子女在慢慢地討厭自己,自己該怎麼辦?

這要視自己情況而定。

如果自己身體健康,經濟條件也可以,在這種情況下,若發現子女正在慢慢討厭自己,那只有分開住,擁有自己的空間,不拖累子女。

如果身體不好,需要孩子照顧,這種情況下只有依賴孩子,照顧父母是責任和義務。

所以說,老年老人要學會獨 立,經濟獨 立,精神獨 立;一定要在明白的時候鋪好自己的路。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兒女身上,他們有自己的生活。

人到晚年,發現子女慢慢地嫌棄自己,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