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匯繳進行時!分不清A、B、C表的人看過來~
企業財務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匯繳已經開始,申報期限截止到3月31日(相關提醒戳這裡:【溫馨提醒】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彙算清繳開始啦)。但是我到底該填A表、B表、C表哪一張呢?
彆著急,我會一一向您解釋這三種表單適用的型別和相關填寫要點,保證您一聽就懂!
申稅小微
什麼是經營所得?
1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
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
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經營所得申報適用物件
及報送期限
一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
申報表
(A表)
適用物件
適用於
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
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個人所得稅
預繳
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合夥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夥人的,應
分別
填報本表。
報送期限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應當
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
,向稅務機關辦理
預繳
納稅申報。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點選上圖,檢視附件3表單具體樣式)
二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
申報表
(B表)
適用物件
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
查賬徵收
的,在辦理個人所得稅
彙算清繳
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合夥企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夥人的,應
分別
填報本表。
報送期限
納稅人在
取得經營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向稅務機關辦理
彙算清繳
。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點選圖片,檢視附件5表單具體樣式)
三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
申報表
(C表)
適用物件
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
,辦理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年度
彙總納稅申報
時,向稅務機關報送。
報送期限
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應當於
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辦理年度
彙總納稅申報
。
表單樣式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點選圖片,檢視附件5表單具體樣式)
政策依據
0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
0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部分失效】
0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END
本期製作團隊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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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稅融媒
稿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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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