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的刑法罪名與民事法律規定

《刑法》中並沒有一個騙婚罪,日常生活語境中,對“騙婚”的理解也有區別,這個詞可以適用不同的情形。

比如張三專門靠騙取彩禮斂財,先後與李四、王五和趙六結了婚,這裡說的結婚可能只有儀式,屬於事實婚姻,也可能在當時利用婚姻資訊不聯網的漏洞辦了結婚登記(法律婚),無論哪種情況,張三結婚都是奔錢去,拿到彩禮就跑,這種行為符合人們對騙婚的常見理解。

還有一種理解,不那麼常見但的確存在,比方說甲和乙結婚是因為相信乙有房有車,婚後發現被乙的謊言騙了,因此認為乙在騙婚,這類婚姻在法律上不屬於無效婚姻也不屬於可撤銷婚姻,不符合相關法定事由,但可能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到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的地步。

騙婚的刑法罪名與民事法律規定

第二種情形通常不涉及犯罪,但第一種情形在司法案件中常常與詐騙罪和重婚罪聯絡起來。

詐騙罪

法律規定的詐騙罪,是指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由於傳統的彩禮風俗及“夫妻一體”觀念,實踐中男方或女方均可能借婚姻斂財詐騙,構成詐騙罪。

依照辦理詐騙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數額在3000以上就可立案,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符合數額較大的標準,女方借彩禮詐騙的案件達到這個標準很容易,男方以共同生活的名義、名為借款、實為詐騙,導致女方損失錢財通常也非小額,因此涉及騙婚的案子,行為人多以詐騙罪論處。

案例

:女子佟某先與江蘇一男子結婚,婚後不順,僅2年便離婚,辦理了離婚登記,之後佟某與另一省內男子登記結婚。由於欠下賭債,並且知道當時各省民政部門婚姻資訊沒有聯網的漏洞,佟某決定利用與前夫的離婚證,透過和外省男子結婚的方式騙取彩禮,用於還債。

於是短短6年內,佟某相繼與來自湖南、湖北、河北、安徽的4名被害人登記結婚,收取數額較大彩禮,並且與其中一名被害人生育了孩子。佟某的第二任丈夫毫不知情,沒有參與其中,最後一名受害者報案後,佟某被依法逮捕起訴,經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構成了詐騙罪。

騙婚的刑法罪名與民事法律規定

騙婚,構成詐騙罪,犯罪整個過程要件清晰,先是行為人故意想非法佔有,如佟某便是為償還賭債而生出了非法佔有的心思,此後透過騙婚的手段實施,借一張離婚證,與丈夫之外的4名男子辦理婚姻登記。

其行為導致受害男子產生錯誤認識,誤以為佟某是真心結婚進而處分財產交付彩禮,出現被害人遭受損失,佟某積極財產增加的結果。

因此佟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應當以犯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還有重婚罪。

重婚罪

刑法規定的重婚罪,指

行為人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

與詐騙罪一樣,重婚罪的責任形式也是

故意

,比如佟某一案,受害男子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佟某實際上已經有了合法的配偶,視男子一方,客觀上也符合重婚罪要件,但其主觀不具備重婚的故意,不構成犯罪。

騙婚的刑法罪名與民事法律規定

佟某則屬於已經有合法配偶,仍然透過欺騙方式相繼與4名男子登記結婚,屬於法律婚的重婚,甚至存在重婚後生育子女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

法院對佟某以詐騙罪和重婚罪並罰判處了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由於法律婚和事實婚在重婚的情形中均有出現,騙婚案件中,行為人被認定重婚的事實可能並非按結婚證來確認,而是按“事實婚姻”來確認。

案例

:男子趙某不知何故與妻子離婚後,仍然長期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出雙入對,但與此同時,他又藉助網戀交友、婚戀網站相親等方式編造成功高管的身份,與一名女子辦理了登記結婚,與另外2名女子未登記但舉行結婚儀式共同生活,還有2名女子只戀愛未結婚。

5人因趙某撒謊稱做生意缺錢,出於對婚戀關係的信任,借給趙某共計100萬餘元,趙某拿到錢後無一例外失蹤,最終被警方抓獲。經調查,趙某從被害人處獲取的款項,除了用於自我揮霍之外,竟還大手筆花費30萬元給原配買了車,而原配並不清楚錢的來源。

趙某承認自己詐騙錢財,但不承認重婚行為,辯稱與原配已經離婚,故此後續與其他女子登記,實為正常婚姻。

騙婚的刑法罪名與民事法律規定

然而結合趙某與原配相處的日常諸多細節與證人證言,雙方雖然已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事實婚姻依然成立,故此法院對趙某也以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和重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3個月。

婚姻合法權益的維護

此型別騙婚,除了財產損失之外,還涉及婚姻無效的民事法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也就是說,重婚的婚姻自始至終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已經登記在法律上形成了婚姻關係,當事人可透過向婚姻登記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婚姻無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重婚案件,既可以是公訴案件也可以是自訴案件,當事人發現自己被重婚,可以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使其受到刑事處罰,離婚之訴中也可根據對方過錯要求民事賠償,因為重婚既是訴訟離婚的法定事由,也是離因損害賠償的情形之一。

本文內容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侵刪,謝絕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