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著去給朋友幫忙,又不想被處罰?男子使出了這一招……
本文轉自【廣西交警微釋出】;
怎麼還有人以為給車牌“戴”上口罩
就不會被電子監控拍到?
就可以為所欲為?
事發經過
9月17日17時15分,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七大隊在蘭海高速欽州段巡邏中,發現一輛小車在快速行駛,而且該車的號牌竟還用口罩給遮擋了起來。
見狀,民警立即駕車跟隨,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檢查,這輛桂E小車前後的號牌都用口罩給遮擋了起來。隨後,該車被執勤民警帶至欽州西服務區作進一步處罰。
據小車駕駛人稱,當時其朋友的車輛在路上爆胎了,他想盡快趕過去幫忙,但又怕開太快會被抓拍。為躲避高速電子監控抓拍,在上高速後,該駕駛人就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用口罩遮擋住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該駕駛人
佔用應急車道停車
的違法行為作出
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對其
故意遮擋號牌
的違法行為作出
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的處罰。
開四輪小車的遮擋號牌
開二輪摩托車的也遮擋號牌?
9月14日15時30分許,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萬秀大隊在西江四路執勤時,發現了一輛號牌“戴口罩”的二輪摩托車。執勤民警立即展開摸索排查,瞭解清楚後,透過電話通知該車駕駛人及車主到萬秀大隊接受處理。
經瞭解得知,蒙某某駕駛的是家裡的摩托車,為了逃避電警抓拍,於是就使用口罩把號牌遮擋住。民警當即對蒙某某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故意遮擋號牌及不佩戴安全頭
盔
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經民警批評教育後,蒙某某深刻認識到自身所犯的錯誤,並承諾自己在未取得駕駛資格前不再違法駕駛機動車。
最後,民警依法對蒙某某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並要求車主保管好車鑰匙,不將車輛交予未取得相應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交警提醒
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挪用號牌,偽造號牌,使用假牌套牌等,均屬於嚴重交通違法,是交通秩序整治的重點。請廣大駕駛人朋友們,上路行駛莫心存僥倖,遵法守規才能保證安全。
內容來源:欽州交警、梧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