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偽造牌“滿分學習”持假證處理違章 高密這兩名司機真大膽!

因為汙損號牌被處罰,“自作聰明”將號牌塗抹並掛著該號牌開車到交警隊進行“滿分學習”;明明知道自己買的是抵押車,卻仍然拿著偽造的行車證辦理業務,這兩名駕駛員的膽子可不是一般的大!9月2日,記者從山東高密公安交警瞭解到,交警大隊城區三中隊民警就在警隊門口查獲了這樣兩輛“奇葩”車。如此明目張膽、自投羅網的操作,著實是讓人“大跌眼鏡”!

8月31日下午16點左右,高密公安交警大隊城區三中隊民警正準備從中隊出發外出巡邏,意外發現在非現場處罰中隊門口停著一輛黑色轎車的車牌有些異樣,遂下車進行檢查。結果發現該車後牌魯V****H顏色與其他號牌顏色明顯不一樣。仔細辨認:發現該號牌底部、字母、數字分別用深藍、白漆粉刷了一遍,製作十分粗糙,與本車前號牌比對差別明顯,顯然是為逃避電子警察抓拍,故意變造所致。執勤民警很是納悶:到交警部門辦理業務,竟然敢掛這樣的號牌!透過綜合查詢系統,執勤民警聯絡上了車主王先生,王先生說,車子是妻子開著到交警隊車管所辦理“滿分學習”業務的。民警在確保不驚動駕駛人的情況下,進行了蹲守。17點10分左右,一女子來到該車旁,準備開車駛離時,民警將其攔下。

據瞭解,駕駛人姓高,承認車是下午她開來的,並且承認後車號牌是她找人中午剛剛用油漆塗抹的。因為前些日子她將車停在路邊,不知是妨礙了別人的通行還是什麼原因,車後號牌被人為損壞了,導致號牌上有的字母、數字已經模糊不清,無法分辨整面號牌。一無所知的她,在8月23日開車去濰坊辦事,被奎文交警查獲,涉嫌“故意汙損號牌”,受到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因為自己的駕駛證已經記滿12分,8月31日下午,她預約了車管所的“滿分學習”。她害怕因為“看不清車牌號碼”問題再次被處罰,就“自作聰明”地買來油漆,仿照車前牌的樣子,對車後牌進行了描摹。當她得知這種行為是“偽造、變造號牌”時,她感到十分“委屈”:我怕你們看不清楚,就用油漆重新描摹了一下,怎麼就成了“偽造變造號牌”了?

執勤民警告訴她,車輛號牌是用特殊的反光漆料做成的,是車輛的“身份證”,是區別其他機動車輛的一項重要資訊。車牌的字型是具有智慧財產權的獨特設計的,車牌顏色是國家統一規定的。車牌掉漆只能到車管所申請更換,個人不能隨意進行噴漆。高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將面臨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無獨有偶。當日下午16點30分左右,一青年女子來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視窗,要求辦理交通違法處罰。執勤民警在對當事人劉某提供的材料進行核驗時,發現車輛行駛證書上的字型、印章顏色和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明顯差異,存在偽造嫌疑。仔細一比對,該行駛證和真行駛證相比確實很像,一般人不容易分辨出來。但偽造的行駛證上印刷字型和真行駛證有明顯區別,行駛證竟然是假的!

據瞭解,當事人劉某從別人手中將尚未完成抵押登記業務的魯B號牌現代轎車低價買入,因該車登記證書被抵押,車輛行駛證在原車主手裡,賣車人便透過街頭小廣告,花錢弄了個假的車輛行車證交給劉某,對此劉某一無所知。當劉某拿著假的車輛行駛證到違法處理視窗辦理業務時,才知道自己手中的車輛行駛證是假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劉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的違法行為,將要面臨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車輛,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

目前,兩起案件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高密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作為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保持車輛牌證齊全,特別是駕車上路時一定要檢查好牌照是否清晰完整,證件是否帶全,如果發現牌照不全或有汙損,特別是使用偽造變造車輛號牌被執勤民警查獲;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行駛證開車或處理交通違法的,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通訊員 黃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