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姐夫的車,來回1200公里,姐夫要我1500元,該給嗎?

孩子在外地上學,距我們家600多公里,平時來回都是坐火車,再倒汽車,很麻煩。

大學四年,今年要畢業了。春節聚會的時候,姐夫說到時候開車陪我們一起去接她。

前幾天接通知學校提前放假,於是我們就去接孩子。一路上我們負責吃飯住宿,姐夫負責開車和路費,一個來回跑了1200多公里。

回來後我們一家人又聚會,姐夫說接孩子來回1200多公里,現在汽油價格9塊多一升,加上來回的過路過橋費,要收我1500元。我覺得有點不對勁,這不成計程車了?這錢該給嗎?

坐姐夫的車,來回1200公里,姐夫要我1500元,該給嗎?

這是一個朋友對我講的,我覺得問題確實很有意思,親戚朋友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但是如果牽涉到經濟問題,到底是算明白好還是裝糊塗好呢?

就拿上面的例子來說吧。姐夫當初答應了小姨子,要陪她去接孩子,這可以看作是義務幫忙,正常來說是不應該收錢的。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跑的路比較遠,來回1200多公里,現在的油價又非常高,比春節的時候一升漲了兩塊錢,跑1200公里光說汽油至少也需要800元,如果再加上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收1500元確實不算多,如果算上來回人工費用,收2000元錢也是合理的。

但是問題就出在親戚這層關係上。當初是姐夫自己自告奮勇主動提出去幫著接孩子,也沒有說費用的問題。我的朋友在這個過程中也承擔了吃飯和住宿的費用。

假如當時他不說去接孩子。我的朋友可能會另有打算。也不會因為姐夫陪著去,多產生住宿費和招待費用,這樣一算,讓姐夫幫著去接孩子,比自己去街要多花不少錢。我朋友一個月工資也就三千多元,接趟孩子把一個月工資花沒了。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事情還真不好評價,不知各位看官意下如何?你覺得姐夫該不該收這個錢?小姨子該不該把這個錢給姐夫呢?今後兩家的關係怎麼處?

坐姐夫的車,來回1200公里,姐夫要我1500元,該給嗎?

我覺得“親兄弟,明算賬。”這個錢還是應該給的,畢竟人家做姐夫的實實在在花了這個錢,而且這個費用確實是因為接孩子發生的,雖然消費比自己去接高了一些,但是也享受了寬鬆自由的旅行過程。畢業後來來回回拿東西比較多,開車比坐公共交通方便多了,否則來回打車說不定花錢更多呢。

當然,如果從姐夫的角度說,這錢應該不要,畢竟是你自己主動說幫別人接孩子,而且還是很近的親戚關係,如果是接自己的孩子,這錢管誰去要呢?再說,將來孩子大了,知道你去接她還要錢,以後過年過節他還會去看望你嗎?是不是送你上趟醫院也管你要錢啊?

坐姐夫的車,來回1200公里,姐夫要我1500元,該給嗎?

透過這件事情我又聯想到另一個問題。現在汽油價格太高了,大家開車都比較節省,我們單位有很多同事上班拼車,今天你開,明天我開,後天他開,也有人一直蹭車。因為都是同事,大家彼此都摸不開面子,蹭車的人是不是該交點錢呢?

再進一步說。如果交了錢,那有可能就變成非法營運,說不定就會成為被告。更關鍵的是如果上下班途中出點交通事故,開車的人和坐車的人之間怎麼去承擔責任?這種問題平時不會發生,大家也不去考慮,萬一哪天碰到了,還真考驗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