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江歌的1894天,她終於做到了

失去江歌的1894天,她終於做到了

失去江歌的1894天,她終於做到了

江秋蓮覺得,終於可以給女兒一個交代了。

1月10日上午,江秋蓮終於等到了法院的宣判。在女兒江歌離開的第1894天。

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劉暖曦的過程中遇害,江秋蓮失去愛女,因此遭受了巨大傷痛,後續又為赴國外處理後事而奔波勞碌,而劉暖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江秋蓮在微博寫道,“賠償金額並不重要,關鍵是用法律還原了我江歌被害的真相!”

失去江歌的1894天,她終於做到了

對於宣判結果,江秋蓮並不意外。

宣判之前,《環球人物》記者問她,如果對宣判結果不滿意,會上訴嗎?“您是說我會輸嗎?我相信不會。”江秋蓮很堅定。

2016年11月,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江歌在住所門口,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點選連結,回顧案件

《江歌死後三年,劉鑫變成了劉暖曦,還在罵聲中靠“人血饅頭”賺了錢》)

劉鑫原是為躲避陳世峰才借住在江歌住處,案發前,被陳世峰威脅恐嚇的劉鑫要求江歌陪她一同回家。兩人在公寓樓內遭遇埋伏在此的陳世峰,結果,劉鑫先一步進屋,江歌卻被鎖在門外,慘遭不幸。

江秋蓮認為,劉鑫在江歌遇害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且她的過錯與江歌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係。從2017年12月在日本東京記者會上明確表示回國將起訴劉鑫,到2019年10月她的民事訴訟被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到2021年4月案件開庭,再到今天的宣判,江秋蓮覺得終於可以給女兒一個交代了。

宣判後,江秋蓮含淚說:“現在我要去看江歌,把這個(判決書)帶給她,告訴她,媽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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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江秋蓮早就計劃好,宣判結果出來當天,就要趕去北京,她要給代理律師黃樂平送上一面錦旗。

在公開發布的感謝信中,她寫道:“這封感謝信,其實早在2021年4月15日,我起訴劉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權案在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完庭就想發表的。我想,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我都發自內心的感謝黃樂平律師和他的團隊。我真心希望社會多一些黃樂平這樣的好律師,讓受害者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讓無助者感受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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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樂平律師(左)和江秋蓮(中)

“很難找到靠譜的律師。”這是江秋蓮訴訟幾年來最大的感受。

這幾年,江秋蓮接觸過不少律師,有主動找上門的,也有別人介紹的,但接觸下來,多是失望。

2018年底,江秋蓮與一家律所簽訂了合同,她明確表示自己要的是賠償,不是補償,就是要追究劉鑫的法律責任。律師開始認同,後來又改了口風。

眼看3年的民事訴訟受理期限就要到了,律師仍以證據材料準備不充分為由,沒有去法院立案。焦急的江秋蓮決定更換律師。等到她2019年9月找到律師黃樂平時,距離提請訴訟立案的有效期已不足2個月。好在,與黃樂平簽訂律師合同的20多天後,立案成功。

江秋蓮記得,案子被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受理立案那天,自己好像一下虛脫了。從法院出來,她坐在車裡大哭,長久的壓抑突然爆發出來,本不復雜的一件事,自己走了那麼多彎路,花費了那麼多時間。接連幾天,她躺在床上,做什麼都沒有力氣,但是也睡不著。

2021年4月15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江秋蓮堅持去庭審現場。她怕自己情緒激動,聽從律師建議,沒有發言,但把江歌的水杯和遇害時的衣物等帶去了法庭,她要女兒和自己一起見證這場審判,她覺得這是對江歌的告慰。

這次宣判前,江秋蓮平靜而期待。她覺得這些年來,自己的內心“更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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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

雖然江歌已經離開5年多,但江秋蓮仍然執著地把自己的生活和江歌緊緊綁在一起,她最重要的身份,就是“江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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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的微博

“江歌媽媽”是她自我介紹時會用的稱呼,是她的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號、抖音號、知乎號等平臺賬號的名稱。一個例外是她的微博賬號“苦咖啡-夏蓮”,那是江歌上大學時幫她註冊的,“歌兒一直知道這個名字,我不想改。”

江秋蓮的家裡佈置著很多江歌的照片。只要在家,她每晚都會點亮江歌房間裡的蓮花燈。逢年過節,她也要留在家裡“陪伴”女兒,否則會覺得是把江歌一個人“扔”在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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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將江歌的照片擺放家中,兩邊放著蓮花燈。

累的時候,她會在微博上@江歌的賬號,留言說“你在,媽媽不會這麼辛苦,但是因為你喊了我24年媽媽,我終生都是你的媽媽,再苦再累我在所不惜!”

有很多人勸她領養一個孩子,她說自己已無法像愛歌兒一樣去愛任何一個孩子,如果領養一個孩子只為減輕痛苦,是對孩子的不公平。還有朋友上門提親,她禮送出門,不再來往。

更多的人勸江秋蓮不要一直沉溺於痛苦,年邁的老母親也勸她,“你哭,小歌兒也不知道了,你做什麼,小歌兒也不知道了,你沒有對不起她,你要為自己好好的活著。”但江秋蓮不想聽這些,她固執地拒絕所有好意,甚至會直接說明,“謝絕各種勸說”。

“時間和世間任何靈丹妙藥都不會淡化失去愛女的傷痛。”江秋蓮這樣對《環球人物》記者說,“我與江歌之間的母女緣分,不會因為她被迫離開而消失,她永遠是我的最愛,我永遠是歌兒的媽媽!”

江秋蓮計劃著,接下來要繼續為江歌討公道。

2017年,陳世峰在日本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等陳世峰在日本服刑期滿,江秋蓮還要在國內對他提起訴訟。那是2037年,她要69歲了。“我活著的每一天只為我的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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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

江秋蓮現在每個月有1000多元退休金,為了積攢訴訟的經費,照顧母親,以及應對未來無人照顧自己的難題,她想要努力攢些錢。考慮到法律訴訟牽扯很多精力,加之身體狀況的限制,開實體店不現實,去年5月,江秋蓮開通了微博小店。

眼下,江秋蓮的大部分時間被打理網店佔據著。“選品花費的時間最多。我這個年紀了,這幾年遭受打擊,學習能力和記憶力都很差,年輕人花一小時搞定的事,我可能需要花費一天時間。”江秋蓮告訴《環球人物》記者。

開店之初,江秋蓮就發了宣告,“請大家不要因為同情或可憐我,就買我微博小店的東西,希望您是真正需要才來購買。”

但質疑、嘲諷等聲音依然難以避免。她強硬地回擊。“為什麼江歌媽媽做電商,直播帶貨就成了一種恥辱?難道江歌媽媽只有窮困潦倒、食不果腹、衣不遮體,才符合某些少數人心目中江歌媽媽的形象?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刺耳的聲音,江秋蓮這幾年聽得太多了。江歌被害後,就有人攻擊她“把女兒送去日本留學,活該”。這幾年她“偏執”的母親形象,更是讓一些人看不順眼,每天都有人給她留言,甚至侮辱、謾罵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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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的微博

忍無可忍時,江秋蓮開始使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和女兒的尊嚴。她發起多起網路維權訴訟,目前已有兩人獲刑,還有十多個訴訟在進行中。

每整理一份起訴材料,江秋蓮往往要花費幾個月時間,除了收集、整理涉及侮辱、誹謗的微博截圖外,還要用文字概括每張圖的主要內容,形成證據目錄,寫自訴狀。這個過程對江秋蓮來說,是往傷口上撒鹽,有時會讓她情緒崩潰,但她仍然堅持,執著地要讓傷害女兒的人受到應得的懲罰。

剛開始,江秋蓮對電腦一竅不通,也不知道word是什麼,現在她可以熟練地打字,可以把word轉換成pdf,會截圖,會提取圖片裡的字。只是學會這麼多,她也只能苦笑,“都是被逼的。”

因為女兒的遇害,因為持續的發聲,江秋蓮在某種程度上成了一個公眾人物,微博粉絲近220萬。有人罵她,有人請她幫忙,有人找她傾訴,有人騙她的錢,當然更多的人,給予的是善意。

“從女兒被害第二天起,我在網路上發起求助,一直到今天,從開始的在日本的同胞,到國內網友,再到世界各地的同胞,是你們給我的幫助、支援、陪伴、溫暖,才使我支撐到現在。”此次宣判之前,江秋蓮專門錄製了一段影片,向一直關心她的網友深鞠一躬,表達感謝。

失去江歌的1894天,她終於做到了

她也希望能回報社會的善意。江秋蓮計劃把所有勝訴案件,包括網路侵權案件的賠償款都捐出來,特別是用於幫助失學女童。她不後悔把江歌送去留學,也不後悔把她教育得如此善良。“我希望我們這個社會溫暖一些,善良一些。”

欄目主編:秦紅

本文作者:環球人物 金臺環環

文字編輯:董思韻

題圖來源:環球人物

圖片編輯:邵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