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轉賬錢卻沒了?男子利用“延遲到賬”功能實施詐騙獲刑

華聲線上12月10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許振興)移動支付帶來了方便,卻也讓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近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網銀“延遲到賬”功能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

2019年8月,柳某經與柳某某、吳某某(二人均另案處理)合謀,透過在某二手交易平臺釋出求購手機的資訊,尋找詐騙物件。不久,想出售手機的陳某“上鉤”。

經過討價還價,雙方商定手機的買賣價格為4600元。價格談妥以後,柳某等人以要驗貨為由,要求當面交易。陳某不知有詐,與柳某等人約定在某食品商行門口交易。

交易當日,柳某使用手機透過網上銀行“延遲到賬”功能,向陳某轉賬人民幣4600元。陳某的手機很快便收到了銀行轉賬的簡訊提示。陳某誤認為購機款已經到賬,便將手機(附帶充電器)交給了柳某。柳某當即與同夥離開,並操作取消了轉賬。

幾天以後,陳某查詢銀行卡發現4600元的購機款並未到賬,這才意識到被騙,趕忙報案。此時,柳某因欲再作案,已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長沙市嶽麓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證,陳某被騙手機價值5095元。

到案後,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賠償了陳某經濟損失,取得了陳某諒解。法院認為,被告人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最終,根據柳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意見,判處柳某罰金人民幣8千元。

小貼士:

1.明明收到了到賬簡訊提示,為何還是被騙?

本案中,不法分子之所以詐騙成功,不僅是利用了網銀延遲轉賬功能,更是利用了被害人的疏忽大意。

延遲轉賬申請提出以後,未開通銀行卡簡訊提醒功能的人,往往不會仔細察看對方轉賬操作過程,也不會當場查驗自己銀行賬戶餘額,而是習慣性根據對方展示的轉賬頁面判斷錢款是否到賬。

開通了銀行卡簡訊提醒功能的人,則通常會收到一條簡訊提示。不少人憑著往常經驗,在聽到簡訊提示音以後,不認真檢視資訊內容,就篤定錢款到賬。甚至有的人留意到了,卻被對方三言兩句糊弄過去,以為錢款不久就會到賬。殊不知,在延遲轉賬申請期間,不法分子只要及時撤銷申請,就能夠“空手套白狼”。

此外,網路交易應儘量選擇在正規的有安全保障的平臺上進行。這樣既能避免上當受騙,也能避免糾紛發生以後投訴無門。

2.單處罰金,屬於刑事處罰嗎?會對今後造成影響嗎?

罰金是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單處罰金,全稱單處罰金刑,屬於刑事附加刑,是刑事處罰的一種。

我國刑法規定,對一些犯罪性質較輕或犯罪情節較輕的自然人犯罪可以依法適用單處罰金刑。與行政處罰不同,被單處罰金刑的犯罪分子,人身自由雖不被剝奪,但在公安機關留有案底。更通俗地說,是有前科,且永久儲存,不可消除。除非犯罪時未年滿18週歲,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人民法院才會依法對犯罪記錄進行封存。更重要的是,刑事處罰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對本人及子女報考公務員、國企單位、軍事院校等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