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投資養老專案,誰料陷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圈套!|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才藝比賽、外出旅遊、名人站臺……

新穎活動層出不窮

投資養老院、認購養老床位……

理財專案五花八門

然而

博人眼球的活動只是“開胃菜”

高大上的投資理財產品才是“重頭戲”

低風險、高收益

穩賺不賠的堅定承諾背後

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

本是投資養老專案,誰料陷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圈套!|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 圖為2022年7月28日被告人蔡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遠端影片開庭現場

7月28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對被告人蔡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退賠的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繼續責令退賠。

基本案情

2014年,24歲女子蔡某某入職成為了上海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人員,並於次年開始擔任該公司的財務人員,主要負責工資發放、協助業務部門與社會不特定公眾簽訂理財產品合同、兌付利息、劃撥公司資金等工作。

然而,她可能不曾想過,正是這份財務工作使她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該公司表面上以養老投資等專案為主要業務,實則

虛構了投資養老院、認購養老床位等需要資金的事實,謊稱可以支付或變相支付高額利息且保本付息

,並以該公司名義與客戶簽訂借款合同、養老床位認購協議、股權認購協議等方式騙取錢款。

為了更好地達到目的,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某某將目標更多地鎖定在了對投資理財抱有期待,但防騙意識和辨別能力相對薄弱的老年人身上。針對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陳某某精心推出了

老年人才藝比賽、外出觀光旅遊、實地參觀建設專案、投資理財講座、“名人”站臺表演

等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活動,並聘用了一批人員擔任公司總監、經理及業務員,負責與老年人“打成一片”,提供優質的服務體驗。在逐步博取他們的好感與信任之後,陳某某等人開始不斷宣傳和推銷投資理財產品,透過分析投資收益、介紹專案進展等方式,營造公司實力雄厚的正面形象,引導老年人心甘情願地購買旗下產品。

本是投資養老專案,誰料陷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圈套!|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在豐富多彩的活動和層層騙術的誘導下

,許多老年人的心理防線很快被衝破,紛紛陷入了高額回報、安享晚年的陷阱之中。其中,

認購養老床位

的專案備受老年人青睞,業務員告訴他們,認購養老床位既是金錢投資,也是健康投資,不僅能得到源源不斷的利息,等養老院建好了,還可以安享幸福晚年,絕對物超所值。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事情終有敗露的一天。經審計,在蔡某某任職期間,該投資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2。7億餘元,未兌付金額為人民幣2。4億餘元。據統計,多達900餘名被害人捲入了這場養老投資騙局,且絕大多數被害人正是該公司的重點關注物件——老年人。他們中的一些人因為投入了一生的積蓄,有的抑鬱成疾,有的家庭破裂……2020年9月,法院對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對邵某某等7名單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

本是投資養老專案,誰料陷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圈套!|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 圖為2022年7月28日被告人蔡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遠端影片開庭現場

上海靜安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蔡某某作為單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蔡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鑑於其有退賠情節,亦可酌情從輕處罰。採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及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集資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別主要在於

是否有實體專案及具體經營,以及對籌集資金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

。該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某某虛構投資事實,並透過業務員以該公司名義向客戶騙取錢款,且騙取的錢款均未實際投入生產經營。而本案被告人蔡某某系該公司行政財務人員,

並不具備與實際控制人共同詐騙且非法佔有籌集資金的主觀故意

。合議庭充分注意到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認定其為從犯,但仍需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總金額負責。因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法官提醒,老年人一定要提高防騙意識,加強甄別能力,警惕為了推廣投資理財專案而設下的各種“糖衣炮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輕易作決定,管好自己的“錢袋子”。確有參加投資理財的想法時,應及時與子女溝通商量,避免上當受騙。

【來源: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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