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原作者 | [英]喬納森·伊斯雷爾

摘編 | 徐悅東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思想史》,[英]喬納森·伊斯雷爾著,米蘭譯,後浪丨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20年11月版

面對法國大革命,

歷史學家給出過什麼樣的解釋?

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歷史學家面臨著一個難題:試圖對當時的社會團體或階層,或某些特定社會成員因何躁動起來進行解釋,卻全都無功而返。一位專家對這個難題的表述恰如其分:真相是,對於法國大革命為什麼會發生,以及它究竟是什麼,我們還沒有達成理論上的共識——而且將來也不會有。”這方面存在空白絕不是因為我們缺少對大革命背景和起源的研究。即便把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論棄置不用,將大革命歸咎於社會轉型的其他研究路徑也都被嚴格地探索過了。

誠然,每個歷史學家都認可當時的社會正在緩慢地轉變,也贊同隨著貿易和城市的穩步擴張以及軍隊和國家機制的建立,有更多更加專業化的律師、工程師、行政人員、軍官、醫生、建築師和海軍人員進入社會,使社會構成趨於多樣化。然而,我們沒有發現任何一股能夠突然造成戲劇性變化的新興社會經濟力量。到頭來,就連最熱衷於修正主義的學者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個“相當令人痛苦的空白”。

目前大多數歷史學家都指出,大革命並非由一個大因素造成,而是源自眾多小刺激的推動。一位歷史學家曾強調,大革命沒有任何可以確定的壓倒性起因,他將其起源比作“五顏六色的因果元素相互交織而成的掛毯”。社會史和經濟史學家對“新的社會解讀”敞開懷抱,他們發現了各種各樣的麻煩,這些麻煩可能使18 世紀的法國社會——至少在某些層面上——比早先的法國社會更加脆弱和充滿風險。

然而,這些因素單獨拿出來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幾乎沒法填滿由於宏觀解讀崩潰而留下的鴻溝。這些解讀包括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理論,以及一度大有市場的另一種觀點,即認為貧困和實際工資的減少,導致了一場嚴重威脅大多數人物質生活水平的危機。如果後者是對的,就可以提供一個切實可靠、說服力強的理由,來解釋為何會發生普遍的反抗,以及隨後為何會出現如此多的重大變革。同時,如果後者是對的,那麼大革命就是對因生活質量下降而造成的不幸和損失的迴應。

但證據表明這樣的危機從未發生過:隨著城鎮規模的擴大、工商業的發展、船運和海外貿易的興旺,在整個18世紀,法國的人均收入都在增長,農業也十分繁榮。那麼究竟是什麼,把通常被認為是大革命主力軍的法國富裕市民、城市貧民以及農民動員起來的呢?

目前學術界一致認為,“法國大革命有多重起源”。在各個向度上痛失關於社會團體和運作機制的有力論述後,社會史和經濟史學家近年來著眼於人口膨脹的不平衡特性。從1700年到1800年,法國人口從2100萬 增加到2800萬,增長了約三分之一。但隨著人口的增長,城市的活力與繁榮遠超鄉村地區——仍有80% 的人口居住在那裡。因此,農業生產的發展遠不能與人口的增長同步,在有的年份裡糧食會有少量剩餘,但大部分時候則是或多或少的短缺。糧食短缺和間歇性物價飛漲都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毋庸置疑的是,它們在某些關鍵時刻與大革命的爆發不無關係。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像歐洲其他地區一樣,法國的主要城市在18世紀發展迅速,人口大都增加了三分之一到一半,波爾多甚至增長了一倍多,達到11。1萬。巴黎的人口增加了三分之一,達到65萬左右。小城鎮的漲幅大都在一半以上。到了1789年,手工業繁榮昌盛,專供富人和出口的奢侈品行業尤其如此。整體上看,實際薪資在增加。但是大部分城市居民仍陷於貧困之中,且缺乏謀生的手藝;18世紀七八十年代,人口壓力和不均衡的經濟增長還是共同導致了很多工人和手工業者的實際工資波動—總體上呈下降趨勢,其中一些人的薪資甚至降低了10%至12%。

正如經常發生的那樣,人口膨脹引發了新的利益衝突,一些人失去了原有的土地。對增長緩慢的農業領域增收重稅可能引發了民憤,但總體看來,土地稅負的增長和糧食產出的增加大致是成比例的。至於對法國經濟貢獻最多的商業和手工業,稅負則有相應的小幅度下降。然而這種差異是微不足道的,同時它改變了先前在財政上對貿易和城鎮過於嚴苛的政策,因此這樣的稅收 變化更多地被認為是一種糾錯,而不足以招致明顯的不滿。1788 年,農業產出貢獻了法國經濟總量的三分之二,但土地和農業稅只佔王室收入的56%。

為何“新的社會解讀”並不完美?

“新的社會解讀”充分表明18世紀後期的法國社會不曾為重大危機所累,至少沒有一種危機可以招致強烈且持續的不滿。誠然,廣泛的貧困和不幸始終存在,但這樣的狀況完全停留在由來已久的傳統模式之內。富裕的城市資產階級逐漸興起,其規模、財富和野心都在壯大,他們開始參與愈演愈烈的競爭,與佔有特權的精英階層爭奪政府職位、權勢和榮譽。但這些呈上升趨勢的資產階級與貴族一樣,在政治、社會、文化、宗教等方面,總的來看都十分保守。

此外,“新的社會解讀”只在特定的社會團體內引發了一些輕微的不安,比如大主教和教區神父之間的經濟差距在擴大。隨著宏觀經濟的增長,越來越多人有意願也有財力購買貴族頭銜和高階職位,而這種需求的增長超過了財富增長本身,這使得那些貧窮貴族家庭的財產相對於那些新貴來說顯得微不足道,還有可能導致商人階層和其他專業人士中的佼佼者在一定程度上感到失落和不滿,儘管這種情況很難被記錄下來。但無論如何,這些因素的影響都沒有大到可以引發大革命的地步。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長期以來,廣義的貴族由五六個不斷爭權奪利的精英階層構成。他們包括:宮廷貴族與高階軍官、新近獲封的富裕資產階級、市政寡頭、主教、通常情況下相當清貧的鄉紳、穿袍貴族或在地區高等法院任職的城市 司法貴族階層。不過這些區分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強調“法國大革命有多重相互交織的起源”,乍聽起來頗有道理,然而當我們發現,箇中所有因素全都長期存在,變化遲緩且無關緊要,對於解釋真正導致大革命發生的一切政治衝突、危機和爭辯就都缺乏特別的說服力。

無論如何,經濟與其他的物質因素是如何直接造成由大革命帶來的戲劇化轉折,並將其體現在民主、思想言論與出版自由、人權、世俗主義、性自由、性別與種族解放、個人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上的,恐怕沒人能夠說清。正如一位歷史學家指出的:“修正主義論點的主要缺陷在於,他們提不出能夠替代馬克思主義觀點的可信方案。”

“新的社會解讀”至多允許我們聲稱“推動大革命向前發展的,是被剝奪選舉權的穿袍貴族、被疏遠的教區神父以及意圖挑戰舊秩序的專業人士”。這種解釋雖然在背景的正確性上值得考慮,但也不該被輕易應用於大革命程序的解讀,因為上述群體無一成為大革命的主要領導者。我們會看到,總體說來,在1793年6月羅伯斯庇爾發動政變之前,引領大革命中立法、組織及實踐方面重大轉變的主要組織者、演說家和宣傳家都不是穿袍貴族、教區神父或各行業專業人士。

當時的社會在形態、價值觀和政治方面的轉變,不論規模還是速度都是前所未見的。我們唯一能夠確定的是,一定有某個因素直接導致了這一巨大的變化,因為來自一手材料的證據表明,某種不滿和衝突激發、鼓動、誘導了某些關鍵群體和個人,因此開啟了塑造大革命的機構、法律和文化重構程序只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在物質層面上指明瞭大革命爆發的背景:

1787年至1789年的王室財政危機。在時間點上,政治革命的開端,毫無疑問與18世紀80年代中後期法國王室在財政上的長期困難和接踵而來的財政改革同步。1787年,法國政府面臨巨大的財政赤字,當時國際市場上倒賣法國國債的投機熱更是使局勢雪上加霜,為此路易十六被迫進行政治改革,並最終開啟了革命的程序。在國王看來(貴族也很快持同一立場),事態是在精力旺盛的改革派大臣夏爾-亞歷山大·德·卡洛納手中 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的。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他是高階行政官員,也是杜艾(Douai)高等法院的穿袍貴族。由於試圖解決赤字問題,他先破壞了君主制,又動搖了國家的穩定。“哦,我親愛的卡洛納!”卡米爾·德穆蘭如是譏諷,他是1788年至1789年間最為堅定的擁護共和主義的青年革命者之一,後成為丹東的左膀右臂。然而,即便充分考慮當時的財政危機和卡洛納所犯錯誤的 嚴重性,也無法真正解釋接下來的政府崩潰以及波瀾壯闊的革命程序。

卡洛納那項流產了的改革計劃,旨在引入新稅,包括完全適用於現存精英階層的統一地稅,以期重塑舊制度下的君主政體。它是如何以及為何演變為一場基礎廣泛的反王權運動,並最終推翻整個國家1789年前的制度,消滅了貴族、教士和司法貴族階層的?這個問題從未被合理解釋過,也無法從財政因素或更宏觀的經濟背景解讀。學界就此達成了高度共識。即便是強調財政危機的歷史學家也都一致認為,國王的財政窘境本身並不 能驅散縈繞大革命起源和後續程序的所謂“謎團”。“為什麼一場傳統意義上的財政危機就能引發整個社會秩序的大變革?”

如今,拋棄了以經濟利益——階級、階級鬥爭和以經濟地位定義的社會團體——為核心來解決大革命起源難題的學者,通常試圖找到更加偏重社會文化形態的解釋方法,把他們的解讀建立在文化背景的轉變上,尋求細化的社會關係網路和人際關係模式的變更,並特別關注“言論領域”及 與該領域相關聯的儀式和符號。大革命中格外突出的“言論”有好幾種形式,在進行背景研究時具有極大的價值。一種有效的研究路徑提出,“公共領域內的社交與辯論得到擴大和革新”,這給各行業的“專業人士”創造了愈發廣闊的行動舞臺。

該考察路徑建立在我們已知的1789年前法國精英階層擴大的基礎上,把律師、醫生,以及其餘因職業因素而與城市市場和其他社會團體緊密結合的專業人士視為推動大革命發展的主力。不可否認的是,律師在國民議會中所佔席位多得驚人,1789年時超過300人,其後亦是如此。

然而,無論這樣的研究多麼有意義,它也不過是加深了大革命的謎團:幾乎沒有跡象表明在羅伯斯庇爾奪權以前,律師對推動大革命中的民主程序起到過舉足輕重的作用。正如有些人想的那樣:律師等專業人士寧願維持既有社會規範,在1793年前主導各類委員會及革命立法的演說家、 宣傳家、編輯和政治領導人中,幾乎看不到律師的身影。

“專業人士”並非法國大革命的主要參與者,企業主和商人也是一樣。在法國首都和波爾多、南特、馬賽、聖馬洛等大型港口城市,多數商人和銀行家都避免捲入大革命,並儘可能在政治上保持中立。因此自1789年起,儘管有大量來自不同社會群體的客戶訂閱了支援大革命的報紙,但訂購名單卻顯示商人在長期訂閱客戶中佔據的比例,與其他群體相比少得驚人,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當然,對於秉持流行於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修正主義”立場的歷史學家來說,不能找到一個“主要原因”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或許歷史上那些偉大的變革都沒有“大”的原因。有人舉證,17世紀的英國革命就證實了重大的變化也可以由相對較小或無關緊要的原因造成。或許對法國大革命的真正解釋,就是沒有壓倒性的確鑿解釋——這一見解對很多歷史學家乃至哲學家都頗具吸引力。可是法國大革命與過去的決裂畢竟太全面、太戲劇化,與舊制度下的社會、文化和政治活動分道揚鑣得如此徹底,給19、20世紀的西方乃至非西方世界日後發展帶來的影響如此深刻——“大革命在社會結構方面找不到主要起因,只有一堆碎片化的次要起因”這種論點不僅非常缺乏說服力,甚至談不上合理。

如何重新評估大革命的實際領導階層?

大革命對法國社會中法律、宗教、教育、文化和政治根基的重塑,以及對少數族裔的全面解放和對奴隸制度的徹底廢除,是一個具有內在聯絡、同步進行且綜合全面的過程。大革命絕對徹底地否定了承自過去的所有觀念、習俗、制度或法律的正當性。

1788年至1793年間,這種對先前認可的價值觀念、道德準則、法律和實踐強烈的懷疑和否定,雖然遭到了大多數百姓甚至國民議會議員的不解和反對,然而還是以閃電般驚人的速度發生了。確實,即便缺乏群眾支援,諸多重大變革仍然實現了,比如給予新教徒平等權利、允許民事離婚、取消舊時的地方高等法院、解放猶太人、結束奴隸貿易、廢除在身份認同上具有分裂主義傾向並享有特權的舊行省(布列塔尼、諾曼底、普羅旺斯、阿爾薩斯和朗格多克)等。

重新評估大革命的實際領導階層,這看起來是一個建立在新興社會文化基礎上的解決方案,更是對社會史和思想史進行有效整合的途徑。本書的研究,試圖透過深挖重要一手資料來支援新的發現,特別是這些一手資料中極為翔實的辯論記錄 ——這是始終存在的法國議會在 為大革命發聲——記錄這些聲音的卷宗被稱為《議會檔案》(Archives Parlementaires)。把其他決策和辯論的關鍵記錄(例如逐句記載下來的巴 黎市政府討論和“雅各賓俱樂部”會議)與立法機構的辯論記錄放在一起對比,就能給重新思考提供堅實的根基。

此外,靈感還來自當時格外豐富的報紙,它們涵蓋從大革命興起到1793年,再從1795年到1800年這兩 個時段。一旦把長期指導研究方向的社會經濟學放在一旁,所有上述材料就被賦予了全新的意義,社會文化的研究路徑就能和思想史帶來的啟示結合起來。

將大革命的主要目標和上述全新的指導方針放在一起,不僅能夠幫助我們明確大革命的意義,亦能界定其開端和終結。大革命首先是一次解放和民主化的程序,是一場以人權為基礎的徹底革新——它在1793年至1794年間被無情打斷,1799年至1804年間則被逐漸廢止。

1802年8月3日,《共和十年憲法》規定由拿破崙任終身執政並賦予其不受約束的獨裁權力,至此那些在1789年開創了新時代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理想就只剩下苟延殘喘的份了—至少在即刻可見的可能性、政治和國際關係方面就是這樣。這一事件徹底終結了對新準則與範疇的狂亂追尋,這種追尋使法國在過去的十四年裡陷入一片混亂。拿破崙與大革命分道揚鑣後,首先施行了有條件的大赦,允許流亡海外的貴族重返法國;接著於1802年4月進行全面大赦,允許除波旁家族成員及最堅定的反革命分子外的所有人回國。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言論與出版自由,即便在1789年至1799年間不時受到猛烈打壓,但直到1799年至1800年才被徹底剝奪。截至1799年,出版自由始終是個充滿可能的熱門話題,而且在大部分時間裡都得以實現。平等的普世原則是公民權和人權的基礎,在1789年至1799年間曾被各個執政派別以相互矛盾的方式分別信奉,但最終在1799年的新憲法中被拋棄。

該憲法也拋棄了《人權宣言》,而後者在1789年至1799年間的重要年份中,始終是大革命藍圖的根基所在。與此相似的是,1794 年大革命在原則上廢除了黑奴制度,但拿破崙在1802年將其重新建立。拿破崙政權的倒退幾乎重建了等級制度的社會形態,孕育了由新晉貴族和復權貴族混合而成的新統 治精英階層。此外,從1802年開始,大部分大革命期間關於婚姻和家庭的立法都被取消。

1804年頒佈的《民法典》重新從法律上確定了女性婚前從屬於父權,婚後從屬於夫權的原則。在處理通姦訴訟、離婚申請和財產所有權方面,《民法典》還用公然歧視女性的雙重標準替代了大革命初期的性別平等原則。所有這些在基本人權方面開倒車的情形——後革命政權的無情專政、拿破崙自以為是的個人集權、對立法機構高於行政和司 法機構的否定——都肇始自 1799年的新憲法。事實上,該憲法標誌了大革命的終結。

大革命的結束與拿破崙個人獨裁的建立也體現在宗教事務的發展上。1788年以前,像所有歐洲國家一樣,法國的王權與教權相互交織。大革命期間,這種模式逐步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教會失去了所有政治和立法方面的權威,其土地和收益也被收歸國有。全面的宗教寬容大行其道 (1793年至1794年的恐怖統治期間除外),天主教會不再是唯一權威的公共教會。國家在本質上成為世俗的,公共教育方面也意圖如此。

然而 ,1800年之後,革命和教權之間的艱苦鬥爭停止了。1802年復活節,拿破 侖以第一執政的身份重設主教職位,承認其有權指派並管理低階教士,對法國天主教徒進行不受政府幹預的精神控制並管理大部分初等教育。這最終消除了法國和羅馬教廷之間的嫌隙。

就這樣,“新的社會解讀”與社會文化路徑都豐富了我們對大革命社會背景的理解,卻無法找到突出而戲劇性的單一原因。一攬子漸進性又相對次要的經濟、社會和文化因素(比如那些被新的社會經濟學和社會文化方法定義的因素),固然提供了有價值的背景,卻無法闡釋為什麼法國社會、政治和制度在方方面面都發生了突如其來而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什麼所有的慣例和傳統全被系統性地根除。我們需要舉證更多例外和特殊因素,以說明保守思想、實踐和舊制度之廣廈徹底傾覆的原因。

當時的法國社會是如何解釋法國大革命的?

1788年至1820年間,法國國內外對大革命最常見的解讀出奇地一致:它源自“啟蒙哲學”。當時的人承認,在國家機器陷入混亂和不穩定之後,不滿和社會性失落確實曾引發動亂,使大革命的爆發成為可能,但同時他們也非常清楚,社會衝突絕不可能主導大革命的性質、任務和成果。人民的憤怒,被曾任路易十六的首相的雅克·內克爾稱為“哲學精神”,其用處僅僅在於掌控這種憤怒並使其為自身的目的服務。這是個普遍認知,其文化內涵亟待深入鑽研。但問題在於:這一在整個大革命期間佔據壓倒性地位的假設真的成立嗎?

內克爾認為,從根本上來說全新的觀念不只是“抓住”了動亂機會,實際上從 1788年夏天開始,“哲學精神”就日漸擴大其征服範圍,利用原有的社會不滿,引發了“所有反對普遍認可的觀念和真理的暴動”。從前被人們所接受的制度和法律,並非是被法國的百姓或精英挑戰、蔑視和推翻——發起者其實是一群不具代表性的邊緣人物。儘管鼓吹“道德”並立志建立更加幸福美好的社會,內克爾還是在《論宗教立場的重要性》(De l’importance des opinions religieuses, 1788)一書中攻擊了“哲學精神”。

他解釋道,在大革命前的幾十年裡,“哲學精神”透過攻擊宗教,首先侵蝕了各種意義上的責任意識;接著透過錯誤地重塑道德和政治原則來打破 一切限制;用誇大的自由概念取代節制的智慧,煽動用“平等”來取代貴族領導社會的傳統等級觀念,這一切都引發並擴大了混亂,摧毀了由“審慎的等級層次”構建而成的社會秩序。

1789年7月,《巴黎革命》(Révolutions de Paris)創刊,這是巴黎圖書管理員和裝訂商路易-瑪麗·普呂多姆發行的一份週日畫報,旨在推動 建立一個基於《人權宣言》並主要由“啟蒙哲學”所引導的新社會。普呂多姆認為,在無處不在的殘酷鎮壓最終引發了革命之前,直到1788年 早期都從未發生過真正的革命。這樣的革命要求透過“理性之光”——“現代哲學”來練就自覺、分析、計劃、媒介、知識和條件這些新型革命不可或缺的元素,再由革命派哲學家傳播開來——沒有這些元素,大革命就不會發生。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的認識,

哪些是錯誤的?

毫無疑問,某些人(例如荷蘭人和英國人)確實透過“啟蒙哲學盛行前”的起義恢復了一部分“他們的權利”,但這在普呂多姆看來僅僅是一種猶豫不決、充滿復仇感的不完善手段,並非以“啟蒙哲學的和平執行”為導向。啟蒙思想引導得越多,暴力就越少,革命也就愈加完善。他 補充說,自己真心希望“啟蒙哲學”能夠對已經開始的革命中充斥的狂熱、仇恨和怨氣起到威懾作用。對此,普呂多姆、德穆蘭、克爾維勒岡、拉阿爾普以及諸多持此觀點者真該大失所望了。

在他們的設想中,此類“真正的革命”不僅僅需要“鬧”,更需要鞏固成果。如果哲學本身就能讓人充分理解人性並完成真正的革命,那麼哲學本身也能夠阻止社會立刻倒退至奴隸制。沒有啟蒙哲學,人類就無法編 寫窮極要妙而恰當合理的憲法,也無法正確界定“人類的神聖權利”,更無法應對鄉村的亂局和“人民的專制”。普呂多姆認為,如若沒有哲學的引導,就不能取得反抗輕信與宗教偏執的成功。“噢!我的公民們,”他在日記中疾呼,“別忘了無知是謬誤之母;只有驅逐無知,你們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這一觀念毅然要將“啟蒙哲學”與其對手之間的衝突轉變成一場漫長而艱苦的鬥爭。

那些被勒德雷爾稱為“現代哲學信徒”的人到頭來並未守住由他們取得的革命成果,更有甚者,在1793年夏季到1794年這段時間裡,他們還遭到“山嶽派”的排擠——該民粹主義陣營得名於其在議會中左邊最高處的座席。他們認為,人民的意志和平民的感受是大革命的唯一合法指南。他們中斷了大革命的程序,推行了持續10個月的恐怖統治(1793年9月到1794年7月),加劇了此後的權力爭奪。這次中斷完全重塑了大革命的基本價值,事實上它徹底破壞了大革命。在這10個月裡,民主、思想與言論自由以及“人的權利”被拋棄,出版自由就此夭折,個人自由不復存在,恐怖統治肆意橫行。不過這場踐踏人權的災難並沒有持續太久,局面在1795年到1799年之間得到大幅扭轉。

縱使持續時間不長,這段血腥的偏航還是給1795年以後的革命程序帶來了難題,開闢了一個縈繞至今的思想戰場:恐怖統治是否應1789年革命原則而生?如此說來,恐怖統治是否也是“啟蒙哲學”的必然產物? 所有反啟蒙運動哲學家、死硬保王黨、君主立憲派以及幻滅的革命者(例如拉阿爾普)對此都堅決予以肯定。他們同樣迫不及待地將哲學主義、共和主義、唯物主義和無神論與道德敗壞聯絡起來。然而,將恐怖統治歸咎於“哲學派”真的合適嗎?

其實有很多證據都能證明這是錯誤的。很多在1788年至1793年間推動大革命的哲學家都被羅伯斯庇爾無情地送上斷頭臺,倖存者則堅決不承認他們的大革命是給殺人犯獻了祭品。他們將羅伯斯庇爾及其同謀的那些學說解讀為與啟蒙哲學完全不同且敵對的思想。馬克思主義者關於大革命實為階級鬥爭產物的說法如今看來尚值得商榷,而 弗朗索瓦·菲雷曾大受歡迎的觀點——認為大革命在起源和基本原則上就先天地包含了極權傾向與潛在的反自由因子,我們也該徹底拒絕。

在如今對法國大革命的眾多荒謬解讀中,有一個依舊影響力十足的共識:“大革命與基督教的決裂”——尤其與天主教會的決裂——是“非本質的、偶然的,而且只有在關乎此後大革命自身程序的語境中才值得探討”。人們推測,這種決裂與1789年的狀況並無關聯。事實上,所有證據都指向該推論的反面。以革命名義(非暴力)開展的非基督教化運動從根本上激勵了那些在1789年乃至之前就造就了大革命的“啟蒙哲學”領導者。

為何歷史學家如此難以解釋法國大革命?

還有其他毫無根據、令人匪夷所思卻認同度極高的謬見。近期有重要學者重申,“1789 年夏,大革命的領導者當中幾乎無人反對君主制原則”,該學者認為此論斷足以贏得學界的普遍認同。事實上,這一觀點確實為歷史學家所公認。可是大革命期間真正深入觀察的人卻不會這麼認為——他們的意見正好相反。

讓-路易·卡拉,國民公會的主要成員、雅各賓派積極分子、巴黎報業編輯之一,在1793年6月 的一份小冊子中,他宣告自己是“共和主義者”,在1789年甚至更早的時候,他就已經完全拒斥君主制了—而卡拉身上反映的是當時法國大革命先鋒人士中(當然不包括羅伯斯庇爾及其民粹主義派別)相當普遍的觀點。如此看來,歷史學家當中廣為盛行的共識不是別的,只是長久的謬誤而已,這一謬誤在於沒有給予大革命思想史以足夠重視,因此迫切需要修正。

1789年革命領導者中的左翼人士既反對基督教(無論是從自然神論還是唯物無神論的角度),同時也構成一個公開反對君主制的陣營:有的徹底反對,例如卡拉、布里索和德穆蘭;有的則有所保留,例如米拉波和西哀士。我們會發現,1789 年,卡拉和德穆蘭的共和主義立場是被大部分民主革命先鋒認可的,他們包括孔多塞、凱爾桑、迪佐、芒達爾、朗特納斯、戈爾薩斯、布里索、佩蒂翁、尚福、沃爾內、皮埃爾-弗朗索瓦·羅貝爾、博納維爾和潘恩(他於1792年秋加入法國大革命領導層), 以及劇作家瑪麗-約瑟夫·謝尼埃。

啟蒙哲學家作為引領大革命的一個集團(與獨裁主義的民粹派馬拉、羅伯斯庇爾、聖茹斯特或埃貝爾不同), 從一開始就是徹底的共和主義者。簡而言之,為世界各地的歷史學家和哲學家廣泛認同並不斷重申的、關於法國大革命的核心假設,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因此我們亟須對現存理論進行掃蕩式的徹底修正。

原作者 | [英]喬納森·伊斯雷爾

摘編 | 徐悅東

編輯|李永博

導語校對|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