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驥才優美散文3篇

馮驥才優美散文 街頭的吻

離開巴黎的前一天,我去到旅遊紀念品商店,打算選幾張明信片做個紀念。巴黎的明信片花花綠綠,都很漂亮和誘人。但我沒有像旅遊者那樣,去選那種風景名勝的畫面。什麼艾菲爾鐵塔呀,巴黎聖母院呀,還有貝聿銘用他那個有名的玻璃金字塔做入口的盧浮宮呀。我從架上拿了這樣一張——一對年輕男女正在街頭忘情地接吻。這時,身旁一位陌生的法國男子朝我微笑著點一點頭。他表示很同意我這個外來客的選擇。我呢?向他得意地一揚眉毛。似在說:“我當然懂得,這才是巴黎!”

兩個多月前,我到巴黎,便被主人安排在拉丁區一條又彎又窄的老街上。從這條街走出來便是巴黎人無人不知的聖·米歇爾廣場。它在一座帶有雕像與噴泉的紀念碑式建築前,是一個三角形的廣場。廣場不大,但它直對著塞納河上一座橋的橋口,又是幾面臨街,視野開闊,四通八達。無論地上還是地下的交通,這兒全是樞紐。故此,許久以來它一直是巴黎的情人約會的地方。我每天至少兩次經過這裡。廣場上總是站著一些等候情人的人,或男或女。逢到下雨,每人舉著一把傘,痴痴立著,他們的倒影靜靜地反照在地上的雨水裡,非常動人。沒有等到情人的人都很孤單。正在相愛的人都很幸福。有時一大片站在那裡,雖然彼此絕對地各不相關。但他們共同心懷著的那種愛的期待卻令人感到一種無聲的震撼。細看他(她)們——有的耐心佇立,有的不安地東張西望,有的著急地掏出手機打起來。最司空見慣的畫面便是一對邂逅的男女激情地擁抱和親吻起來。完全不管周圍這個人來人往和車來車去的鬧市。

街頭的吻從來都是巴黎最迷人的風情畫。

自從1848年照相機進入社會生活,巴黎的這種街頭親吻的情景便時時進入攝影家們的鏡頭,成為傑作,使得不少攝影家名揚天下。我曾對一位旅行者開玩笑說,你隨便舉著照相機,在巴黎街頭胡亂地按快門,回去沖洗出來看看,保準每一卷都會有一張接吻的照片。無論是街頭巷尾,還是河邊、橋上、地鐵站、露天的咖啡店等,時時可以看到一對男女在那裡親吻。可以說,親吻是巴黎人的一種公開的愛情語言。情感過剩的巴黎人總是按捺不住心中盈滿的愛。如果他們過街時遇到紅燈,在等候變燈時也會吻兩下;如果他們駕車遇上紅燈,那正是好好親吻一陣子的好時候。我見過一對年輕人走到大街中央忽然緊緊擁抱,熱吻起來,來往的車輛全都不按喇叭,而是魚貫地繞過他們而前行。熱吻中情人腳下的土地,永遠是巴黎街心的安全島。這樣的畫面除去巴黎,大概只有在電影中才能出現。如果你再往細處看一看,會發現他們這種接吻的語言十分豐富,決不千篇一律。有的在表達著明媚而清純的愛意,有的在訴說心中的纏綿,有的幾乎是鋪天蓋地的誓言。

巴黎簡直是一塊接吻的聖地!

當然,我在世界很多地方也見到過這種街頭的景象。比如柏林、紐約、盧森堡、奧斯陸,乃至神戶和新加坡。但我總覺得那些街頭的吻很像是一種仿製品。不如法國人來得這樣純正、這樣自然!如今中國的大街上偶爾也能見到這種“奇觀”了。但目前中國人的街頭親吻更像是一種勇氣的公開張揚,或是一種反傳統的方式。而法國人的街頭親吻則是親吻的本身。他們完全聽憑於情感,隨心所欲,要吻就吻。大概為此,人們才說法國人是浪漫的。

當然,有人會說美國人更浪漫。然而這浪漫的本質有些不同。法國人的浪漫多些精神意味,美國人的浪漫直通著性。法國人幻想著一個長長的吻能夠到達永遠。而美國人的吻不超過一分鐘就開始脫衣服了。美國人的好萊塢所描述的愛情的最高境界,便是性的如狼似虎;而法國人說性“不是自私的情慾,而是肉體也要參與一份的崇高的友誼”。這是羅曼·羅蘭在《約翰·克利斯朵夫》中的一句話。所以,美國人浪漫的符號是紐約四十二街紅燈區那種只穿一雙高跟鞋的裸女;法國人浪漫的符號則是這種街頭的吻。

法國人很得意他們的街頭親吻。我想,最深刻的意義則是他們喜歡這種可以隨處看到的愛意的表達,這種美麗的生活圖景,還有沒有約束的自由自在的人性環境。於是街頭的吻成了巴黎一種最迷人的風情,也是最深刻的一種風光。

一次,我從一座高樓的九層乘電梯下來。同梯的一對男女忽然親吻起來。頃刻間,他們吻得像一團火。直到底層,電梯門開啟,他們依然吻得烈火熊熊。同梯的人若無其事地走出來,沒有人去告訴他們該下電梯了。我在巴黎已生活了一個多月,也知道不該去打擾他們。因為對於他們來說,此時愛比“下電梯”重要百倍。我便走出來。等我回頭,電梯門正慢慢關上時,那一對男女還在依然故我地吻著。然後是電梯門關閉,電梯升上去。我想裡面那對年輕人在熱吻中漸漸升空的感覺一定會像神仙一樣美妙。

我把這事告訴一位法國朋友。這位朋友說:“如果他們是在飛機上接吻,到站也不下來,有可能他們又飛回去了。”

我說:“如果飛回去還在一直吻著,依舊不下飛機,不是重新又飛回來了?”

我們都笑起來。笑了半天。

馮驥才優美散文 冬日絮語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實實在在觸控到了歲月。年是冬日中間的分界。有了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歲月一天天變短,直到殘剩無多!過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時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為了。

歲月是用時光來計算的。那麼時光又在哪裡?在鐘錶上,日曆上,還是行走在窗前的陽光裡?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鏡框。節候變換著鏡框裡的風景。冬意最濃的那些天,屋裡的熱氣和窗外的陽光一起努力,將凍結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總是先從中間化開,向四邊蔓延。透過這美妙的冰洞,我發現原來嚴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總有蔭影遮翳,蔥蘢卻幽暗。小樹林又何曾有這般光明?我忽然對老人這個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閱盡人生,脫淨了生命年華的葉子,才會有眼前這小樹林一般明徹。只有這徹底的通徹,才能有此無邊的安寧。安寧不是安寐,而是一種博大而豐實的自享。世中惟有創造者所擁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馮驥才優美散文3篇

朋友送來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臺上說:“看吧,多漂亮的大葉子!”

這葉子像一隻只綠色光亮的大手,伸出來,叫人欣賞。逆光中,它的葉筋舒展著舒暢又瀟灑的線條。一種奇特的感覺出現了!嚴寒佔據窗外,豐腴的春天卻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從有了這盆“香棒”,我才發現我的書房竟有如此燦爛的陽光。它照進並充滿每一片葉子和每一根葉梗,把它們變得像碧玉一樣純淨、通亮、聖潔。我還看見綠色的汁液在通明的葉子裡流動。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鮮紅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綠的,心靈的血液是透明的,因為世界的純潔來自於心靈的透明。但是為什麼我們每個人都說自己純潔,而整個世界卻仍舊一片混沌呢?

我還發現,這光亮的葉子並不是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為了證實陽光的明媚、陽光的魅力、陽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時證實著另一個事物的存在。偉大的出現說明庸人的無所不在;分離愈遠的情人,愈顯示了他們的心絲毫沒有分離;小人的惡言惡語不恰好表達你的高不可攀和無法企及嗎?而騙子無法從你身上騙走的,正是你那無比珍貴的單純。老人的生命愈來愈短,還是他生命的道路愈來愈長?生命的計量,在於它的長度,還是寬度與深度?

冬日裡,太陽環繞地球的軌道變得又斜又低。夏天裡,陽光的雙足最多隻是站在我的窗臺上,現在卻長驅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牆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佇立在陰影裡沉思,此刻迎著一束光芒無聲地微笑了。

陽光還要充滿我的世界,它化為閃閃爍爍的光霧,朝著四周的陰暗的地方浸染。陰影又執著又調皮,陽光照到哪裡,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後。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見被陽光照得晶晶發光的遊動的塵埃。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與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裡?黑夜與晨曦的界限呢?來自於早醒的鳥第一聲的啼叫嗎……這叫聲由於被晨露滋潤而異樣地清亮。

但是,有一種光可以透入幽閉的暗處,那便是從音箱裡散發出來的閃光的琴音。魯賓斯坦的手不是在彈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靈;他還用手思索,用手感應,用手觸動色彩,用手試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們像明明滅滅、強強弱弱的光束,散佈在空間!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鳥,扇著翅膀,飛進佈滿陰影的地方。有時,它會在一陣轟響裡,關閉了整個地球上的燈或者創造出一個輝煌奪目的太陽。我便在一張寄給遠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賀卡上,寫了一句話: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樂裡。

冬日裡最令人莫解的還是天空。

盛夏裡,有時烏雲四合,那即將被崢嶸的雲吞沒的最後一塊藍天,好似天空的一個洞,無窮地深遠。而現在整個天空全成了這樣,在你頭頂上無邊無際地展開!空闊、高遠、清澈、莊嚴!除去少有的飄雪的日子,大多數時間連一點點雲絲也沒有,鳥兒也不敢飛上去,這不僅由於它冷冽寥廓,而是因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頭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間,寒空中才有星星閃爍。這星星是宇宙間點燈的驛站。萬古以來,是誰不停歇地從一個驛站奔向下一個驛站?為誰送信?為了宇宙間那一樁永恆的愛嗎?

我從大地注視著這冬天的腳步,看看它究竟怎樣一步步、沿著哪個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馮驥才優美散文 時光

一歲將盡,便進入一種此間特有的情氛中。平日裡奔波忙碌,只覺得時間的緊迫,很難感受到“時光”的存在。時間屬於現實,時光屬於人生。然而到了年終時分,時光的感覺乍然出現。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後邊追它,卻始終抓不到它飄舉的衣袂。它飛也似的向著年的終點扎去。等到你真的將它超越,年已經過去,那一大片時光便留在過往不復的歲月裡了。

今晚突然停電,摸黑點起蠟燭。燭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寧靜地浮在漆黑的空間裡;室內無風,這光之花苞便分外優雅與美麗;些許的光散佈開來,蒙?依稀地勾勒出周邊的事物。沒有電就沒有音樂相伴,但我有比音樂更好的伴侶——思考。

可是對於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眾。比如大眾俗語中,把臨近年終這幾天稱做“年根兒”,多麼真切和形象!它叫我們頓時發覺,一棵本來是綠意盈盈的歲月之樹,已被我們消耗殆盡,只剩下一點點根底。時光竟然這樣的緊迫、拮据與深濃……

一下子,一年裡經歷過的種種事物的影像全都重疊地堆在眼前。不管這些事情怎樣龐雜與艱辛,無奈與突兀。我更想從中找到自己的足痕。從春天落英繽紛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的雅典德爾菲遺址;從重慶荒蕪的紅衛兵墓到津南那條神奇的蛤蜊堤;從一個會場到另一個會場,一個活動到另一個活動中;究竟哪一些足跡至今清晰猶在,哪一些足跡雜沓模糊甚至早被時光乾乾淨淨一抹而去?

我瞪著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勁看去。就在燭光散佈的盡頭,忽然看到一雙眼睛正直對著我。目光冷峻銳利,逼視而來。這原是我放在那裡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卻變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過夜的濃霧,穿過漫長的八百年,銳不可當、拷問似的直視著任何敢於朝他瞧上一眼的人?顯然,是由於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間雕工傳神的本領、非凡的才氣;他還把一種陽剛正氣和直逼邪惡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無名雕工早已了無蹤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卻儲存下來。

在這裡,時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嗎?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種子裡;詩人離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詩句裡。

時光對於人,其實就是生命的過程。當生命走到終點,不一定消失得沒有痕跡,有時它還會轉化為另一種形態存在或再生。母與子的生命的轉換,不就在延續著整個人類嗎?再造生命,才是最偉大的生命奇蹟。而此中,藝術家們應是最幸福的一種。惟有他們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個新的生命。小說家再造的是代代相傳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們那個可以聽到的迷人而永在的靈魂。

此刻,我的眸子閃閃發亮,視野開闊,房間裡的一切藝術珍品都一點點地呈現。它們不是被燭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覺醒的心智召喚出來的。

其實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跡,應是書桌下邊,水泥的地面上那兩個被自己的雙足磨成的淺坑。我的時光只有被安頓在這裡,它才不會消失,而被我轉化成一個個獨異又鮮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裡把多少時光拋入塵囂,或是支付給種種一閃即逝的虛幻的社會場景。甚至有時屬於自己的時光反成了別人的恩賜。檢閱一下自己創造的人物吧,掂量他們的壽命有多長。藝術家的生命是用他藝術的生命計量的。每個藝術家都有可能達到永恆,放棄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著我,等我回答。

我無言以對,尷尬到了自感狼狽。

忽然,電來了,燈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換天地。剛才那片幽闊深遠的思想世界頓時不在,惟有燭火空自燃燒,顯得多餘。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燈光裡彷彿換了一個神氣,不再那樣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為我已經回答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