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靠“網戀”詐騙183萬元獲刑十年!“戀愛”六年雙方僅見過一面

(記者/黃小殷 通訊員/王君 孫銘謠)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女友”,六年間給“女友”轉賬183萬,雙方卻只見過一面!7月8日,記者從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宗透過網路遊戲實施“殺豬盤”的電信詐騙案,依法判決被告人曹某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責令被告人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退賠被害人黃某被詐騙的183萬餘元錢款。

2015年,被告人曹某瓊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被害人黃某。兩人結識後,被告人曹某瓊隱瞞其已婚並育有兩個孩子的事實,使用“龐慧嬋”這一虛構身份,與被害人黃某建立“戀愛”關係,取得被害人黃某的信任。期間,被告人曹某瓊多次虛構需要做生意、自己及家人生病等理由,不斷向被害人索要財物,用於個人揮霍。

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曹某瓊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審計,被害人黃某累計被詐騙人民幣183萬餘元。案發後被告人未向被害人退賠涉案錢款。

南沙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據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當前,人們透過網路遊戲、網路聊天等方式結識進而成為情侶的情形並不少見。對此,法官提示,在網路交友過程中應當注意,網路具有一定的虛擬性,不要輕信在網路遊戲中認識的陌生人。

本案中的被害人黃某由於婚戀壓力,急於結婚,透過網路與曹某瓊確立戀愛關係,在雙方素未謀面的情況下輕信對方,長期多次向對方轉賬,六年間雙方僅在案發前見面一次。網路交往過程中,儘量不透露個人隱私資訊,更要警惕對方提出的各種借款需求,在進行轉賬、投資前務必三思,認真核實對方身份,避免在不知不覺中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掉入騙子的“溫柔”陷阱,造成財產損失。(黃小殷)

(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