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隨著城鎮化程序的加快,鄰居這一概念逐漸被淡化了。住在對面樓互不認識,同事工作多年不知道家住在哪的事很普遍。住鄰居在農村還是普遍重視的。畢竟離得近,低頭不見抬頭見,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意思說當人遇到困難的時候,可以求助鄰居,鄰居關係處理好了如同親兄弟,反之鄰里不和雞飛狗跳。這是幾千年的中國農耕文化形成的鄉俗,源遠流長。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我至今還懷念在農村老家時的鄰居,那個心地善良的老奶奶,在我最無助的時候偷偷塞到我手裡一個大餅子。還有那個願意帶我玩的大哥哥,他們都是我的好鄰居,好夥伴,我的良師益友,我們從小一塊上學讀書,彼此關懷相互照應,長大了雖然天各一方,但永遠不想失去聯絡,這一切的獲得都源於我們是鄰居。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鄰居又稱鄰里,民間習慣稱之為“街坊四鄰”,指與自己居所較近的住戶。同村鄰里,世代共居,同頂一方天,共踩一片土,合飲一井水長大,一個“地攏溝“爬進爬出,所以才有了“人不親土親”“親不親家多人”“遠親不如近鄰”的感嘆。同村鄰里近三分,是民間世代相傳的慣俗。同村鄰里之間,講究和睦相處,友善相交。民間十分重視鄰居的選擇,俗語“遠親不如近鄰”。相居最近的人家互稱“軋鄰居”。人們願與寬厚善良、勤勞樸實、豁達寬容、家風較好的人家軋鄰居。反之,則遭村人嫌棄遠避,有甚者孤居無鄰,稱之“四鄰不靠”,民風以為恥。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一般來說村鄰之間,稱謂較有情趣,有當面、背後兩種。當面稱呼講究親切適度,不可超越界限。村鄰聚居,所謂低頭不見抬頭見,以禮相稱,體現敬老尊賢的原則和文明友善的關係;當面稱注重年齡輩分,不能“沒大沒小”“沒老沒少”,稱謂不合適會被人笑話,應按村鄰成員年齡大小排行稱呼,如同親族,如:爺、奶、叔、嬸、大伯、姑、姨等。稱謂前冠以姓氏,如趙大爺、李二嬸、張叔、李姨等,這樣的稱呼更適度文明。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背後的稱呼就較為複雜了,那是對第三方的稱呼,有一定的距離感。通常在姓氏前加“老”字,比如:老胡家、老徐家、老錢家等;也有以家主排行相稱的,如:孫老二家、馬老五家、馮三兒家、楊四兒家等;還有以居所方位相稱的,如:西街的老方家、東溝的老魏家、東院孫家、西院何家等等;還有以家主或主婦綽號相稱的,如:宋二麻子家、郭大胖子家、崔老黑家、齊二楞家、大雀斑家、吳大辮家等。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從稱呼中就能分辨出親疏程度,職業、官職、甚至人格特點。比如以家主職業技藝相稱的,什麼李鐵匠、王石匠、趙裁縫、劉先生等;還有以家境、住所周圍景物、生理缺欠稱呼的,如:程老財、大柳樹、張小廟、小磕巴,關瘸子等等。在社會上有點職務的,如:齊書記、陳隊長、於公安、石老闆、小郝、大齊、老何等等。村鄰稱謂在家庭成員及村鄰之間,有盡人皆知、流傳廣遠、準確無誤、代代相襲的特點。

民間有“遠親不如近鄰”的說法,現在還適用嗎?

有些稱謂當面是不能亂叫的,只有背地裡叫,比如帶有揭人短或調侃意味的綽號等等,只有最親密鄰居之間能聽明白,外人是聽不明白的,比如:“大白仍”、“細流子”等等,當然了這種不尊重人的稱謂最好不說,有傷風雅,也不符合與鄰為善的風俗。現在年輕人都到城裡買了樓,鄰里相處的方式發生了改變,跟我們以前的鄰里關係已經不能同日而語了。你遇到過什麼好鄰居沒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