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揭秘 列王紀上 所羅門的政績 所羅門的財富(上)

聖經揭秘 列王紀上 所羅門的政績 所羅門的財富(上)

聖經說,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宮殿建了二十年才完成(那麼說黎巴嫩的香柏木行宮還有其它建築不包括在內,所以說,所羅門在位的四十年,前四年是準備建造宮殿,後來可能大部分時間都在建各式各樣的宮殿或其它可以顯擺的東西,所以後來民不堪其苦,才有人要造反,以色列的統一王朝也因此在他死後即又分裂)。因為推羅王希蘭曾經按所羅門提的要求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後來就將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希蘭作為回報,希蘭一聽很高興,馬上去察看得來的新城,但是他看完後高興就變成生氣,因為這些城太差勁了,得這些城沒有好處,恐怕還徒增了負擔。他苦笑說,兄弟,你給我的是啥亂七八糟的城啊。然後他給這些城命名為迦布勒,就是一無用處的意思。但是儘管如此,因為當時推羅只是個小小部落,希蘭可不敢得罪高傲的以色列王,所以他表面上還是得裝作感謝,並給所羅門送了120他連得的金子。

據有的資料說,1他連得約等於90斤,那麼120他連得就約等於5。4噸,不過聖經英文版備註說可能是4噸左右。如果這些資料大致沒有錯的話,我敢斷定當時所謂的金子不是現在的金子,而是其它什麼東東(也許是含金的礦石,或者摻雜了很大比例別的東西的金,所以在有些地方就說用純金或者精金,而不是說用金,說明這兩樣是有明顯差別的)。當然,最大的可能是誇大很多倍,誇張是聖經作者最喜歡使用的修辭方法。不管5噸還是4噸金子,都不是個小數目,推羅一個小小的地方,恐怕很難出得起這麼多金子。推羅又不是產金子的地方,希蘭已經在前二十年一直資助所羅門金子,現在又一次給那麼多,事實上應該是不可能的。

從這個故事,我們好像能看出猶太人做生意的高明。二十四年間,所羅門給推羅一點點糧食,推羅給他大量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最後所羅門把二十個不產出的累贅城給推羅,推羅又給他大量的金子。後面說所羅門的財富時會提到,所羅門他自己有的是金子,他的金子來得很容易,但是他從來不捨得給朋友金子,反而還要從朋友那裡索取。你們說,他是不是太精明瞭,我們一般人可不能跟這樣的人交朋友,否則真的被他坑死都不知道。有的人可能看出問題,希蘭不是傻子,怎麼明知虧本的生意還做。前面可以說不知道,最後收了那些沒用的城,為什麼還要給所羅門送上大量的金子呢。其實我們從幾次“立約”可以看出一點端倪。列王紀上第5章說,所羅門向希蘭提要求,索要香柏木和木匠師傅,所羅門則向希蘭提供一些糧食,然後希蘭與所羅門和好,彼此立約。這個約提到和好,其實就是互不侵犯條約,而不是什麼採購合同。所以希蘭要向所羅門提供他所需要的東西,並且還要“資助”所羅門金子,其實就是花錢買平安,不想自己的土地被以色列侵略或王朝被顛覆。而後來對希蘭明顯虧本的交易,聖經寫的小標題也是所羅門與希蘭訂約,我們表面上看是希蘭心甘心願地送給所羅門金子,實際上可能也是所羅門憑藉以色列遠遠強過對方的國力,威逼利誘軟磨硬施搞的強買強賣。

聖經接著介紹所羅門的其它政績。聖經說,所羅門王徵召苦力,建造了耶和華殿和自己的王宮後,又建造了耶路撒冷的城牆、米羅、夏瑣、米吉多和基色。其中基色本來不屬於以色列,當時還是屬於迦南人的地方,不過在埃及法老嫁女兒給所羅門時,覺得少點陪嫁,他就興兵攻取了基色,並用火燒了城,還殺光城裡居住的所有迦南人,然後把城賜給他女兒作了陪嫁。除了以上所述的地方,所羅門還建造了下伯和侖、巴拉、還有國中曠野裡的達莫,另外還建設了很多積貨城和屯車、馬兵的城,總之,他建設了耶路撒冷、利巴嫩及國中所有他想要建設的地方。所羅門做了很多建設,都是徵取國中不屬於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當苦力,以色列人故意不滅絕這些人,就是要把他們和他們的後裔當作幹苦活和重活的奴隸,至於以色列人,所羅門讓他們當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等等,而不會使他們成為奴隸。在所羅門大搞建設的時期,有550名督工,監管那些幹活的奴隸們,使他們好好的幹活。

所羅門建設米羅的時候,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裡。

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

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阿卡巴灣),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希蘭派遣熟悉航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出海。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裡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這一段內容比較混亂,開始講所羅門建設了一些城,後面東一句,西一句,講些與政績無關的事。不過就從這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所羅門儘管也建設了一些城,但那些事與他建設宮殿相比是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所以只是列一個名字提一下而已,甚至還有些則名字也不提,只籠統的說,建設了國中所有他想要建設的地方。這其實就相當於真正可以大吹物吹的功績沒有了,列一些事情出來湊數。在聖經裡,毀一座城和建一座城並不算個什麼事。就像這段話中,法老燒燬基色,所羅門建設基色,就兩句話的事。反正在他們打仗的時候,城總是在不斷地摧毀和建設,不打仗並且人口發展的時候,也會不停地建設新的城,當時所謂的城就跟現在的村似的,有的大村是挺大的,人多錢多力量大,城牆也可以建得很堅固,有的小村則是很小的,根本沒什麼設施,幾戶人弄點房子住在一起,籬笆一圍,城牆也沒有,就可以算一座城。

這段話裡說所羅門只徵召居住在以色列的外邦人做苦力,這點與前面的描述不符,與後面的描述也不符。列王紀上5:13句說所羅門王從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三萬。寫的比較明確是以色列人。列王紀上12:3-4句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會眾去見所羅門的兒子,對他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作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作的苦工、負的重軛輕鬆些,我們就侍奉你。我們不排除所羅門在建造宮殿時有徵召了不少外邦人,但實際上因為以色列人在攻取迦南時對外邦人太趕盡殺絕,迦南已成為以色列人為主的土地,當所羅門大搞建設的時候,若只徵外邦人則根本不夠用,所以實際上做苦力的人應該是以以色列人為主的,而且很可能是北部的以色列人為主,這樣才會在不久後導致北方支派叛亂。還有列王紀上5:16句說所羅門用來監管苦工的督工有3300人,跟這裡說的550人有較大的差別,很明顯,兩個數字都不大可能是來自史官的記錄,估計都是隨便寫的。我發現聖經的作者在編造數字時,除了比較喜歡用30、40,還比較喜歡用兩個數字重複的,特別喜歡湊整百、整十的。

最後一句又提到希蘭。這句話表面看好像是所羅門與希蘭合作去找金子,不過仔細看希蘭還是冤大頭,他派遣熟悉航海的船家去幫所羅門找金子,找到的金子是全歸所羅門的。14噸金子啊,靠希蘭的人才找到的,希望竟然沒有份。再一次提醒,做生意不要與猶太人合作啊。當然,這一件事也未必是真的,畢竟金子並不是那麼好找,隨隨便便就能找出十幾噸。這裡提到的俄斐,據說(其實可能也就是指聖經此處的記錄)是古代盛產黃金的地方,百科資料認為它位於現在非洲南部國家辛巴威的維多利亞堡東南27公里附近。非洲的南非和辛巴威都是著名的產金國,據查,辛巴威2016年黃金產量21。4噸,2017年是24。8噸,2018年目標是30噸。另外也有些人認為俄斐是在現今衣索比亞地區的一個古國,這種可能性也是有的,雖然現在衣索比亞是一個窮國,但是據說歷史上它也是一個著名的產黃金的地方,並且從古代的航海技術來看,他們沿紅海到衣索比亞,要比出來大洋到辛巴威要容易得多,也要可信得多。當然,從歷史資料看,不管俄斐實際是在哪裡,它應該都不是一個大的國家,而且古代黃金開採能力遠遠不及現代,所以說所羅門他們要去俄斐輕易弄14噸黃金,估計不是件容易的事。

聖經在後面隔幾段的地方,在講別的事中間又備註有關希蘭和金子的事,明顯是編輯失誤,我就把那段內容先提到前面來吧,它說,希蘭的船隻從俄斐運了金子來,又從俄斐運了許多檀香木和寶石來。王用檀香木為耶和華殿和王宮作欄杆,又為歌唱的人作琴瑟。以後再沒有這樣的檀香木進國來,也沒有人看見過,直到如今。前面說是所羅門自己造的般,只是請了希蘭人的船家,這裡又寫是希蘭的船,我們現在就搞不清楚究竟是誰的船。不過不管它了,也不是重要的事。文中提到的檀香木原產南亞、東南亞、澳大利亞和非洲,他們那個地方去的話,應該是非洲比較近一些。不過不管他們是去哪裡運的,除非一次就讓他們給砍光了,否則的話他們想要自然還可以去運,文中說以後再也沒有運進來,要不就是他們自己不再想要,要不就是跟希蘭人鬧翻了,自己沒本事去運。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做生意太精明,騙了當地人一次,自己不敢再去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