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7地7人被拘!

綜合國內媒體報道,截至今天,已有多地7名網友因發表詆譭戍邊英雄言論,被公安機關處罰。

重慶

2月22日,“平安重慶”微信公眾號釋出警方通報:

2月21日19時許,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接到舉報,網民“@TSCB8”在新浪微博評論區發表詆譭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沙坪壩區警方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經核實,該網民系重慶市沙坪壩區人王某(男,19歲),2019年7月至今旅居國外。

目前,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並對其上網追逃。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秦皇島

2月22日,@秦皇島公安網路發言人釋出警方通報:

2月21日14時許,秦皇島市公安局接新浪微博網友舉報,稱有網民釋出詆譭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接報後,秦皇島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於21日下午將嫌疑人唐某某(男,20歲)查獲,唐某某對其釋出詆譭英烈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對其違法行為深感痛悔。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對嫌疑人唐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貴陽

2月22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釋出警方通報:

2021年2月21日上午8時許,南明公安分局網安大隊透過網路巡查發現:有網民在微信朋友圈發表詆譭侮辱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對此,南明公安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上午10時許,在南明區花果園一房屋內,將該網民代某(男,30歲,貴陽人)查獲。代某對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

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代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處罰。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茂名

2月22日,@茂名濱海平安釋出警方通報:

2月21日12時許,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有網民在微信群中釋出侮辱詆譭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對此,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22時許,將該嫌疑人田某論(男,40歲)查獲,其對在微信群發表侮辱詆譭衛國戍邊英雄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

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英雄不容褻瀆,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公然詆譭侮辱英雄的行為,將依法堅決嚴懲。

綿陽

2月21日,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釋出警方通報:

2月20日16時許,我局接到舉報,網民“知名Zed“ 在新浪微博評論區發表了一條詆譭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市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2月21日9時許, 該網民楊某(男,25歲, 綿陽涪城區人)迫於公安機關壓力,主動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投案自首,並對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

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北京

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釋出通報:

2月20日,有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有網民在微信群中釋出多條侮辱詆譭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引發群內成員強烈不滿。對此,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21時許,將該網民陳某強(男,28歲)查獲,該人對為發洩個人情緒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

該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南京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釋出警方通報:

2月19日,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網民“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釋出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譭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於2月19日晚將釋出違法言論的仇某某(男,38歲,南京人,網名“辣筆小球”)抓獲。

經審查,仇某某對博取網民關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實、詆譭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

南京警方已對仇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留言發帖為什麼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否定英烈事蹟、尋釁滋事,會被追刑責!這裡奉勸大家一句:

網路時代,謹言慎行,有時甚至一個平常很不以為然的行為,只要經過網路傳播放大,就會有大麻煩了。

今天我們又不得不說說,這幾年有代表性的尋釁滋事罪的那些事。

1

罵街涉及“地域黑”,尋釁滋事罪

3天7地7人被拘!

2018年8月,在豐臺區右安門外大街,曹某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與一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並對對方進行辱罵,引起了北京市民廣泛關注,激化了北京人與外地人之間的矛盾,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針對其在公共場所公然辱罵行為,豐臺公安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對其刑事拘留。

因瑣事在大街上罵人會犯罪,這也超乎了一般人的認知範圍,當然不是隻有罵北京人才會獲罪,同樣湯某某在自己的朋友圈裡罵了一回郯城人,同樣引發群憤!看來不管你罵哪個地方人,在網路時代都是很危險的,一旦引起眾怒都不是好玩的。

3天7地7人被拘!

2

微信留言辱警,尋釁滋事罪

3天7地7人被拘!

2018年8月6日上午,仁壽縣公安局富加派出所發生一起個人極端案件導致2名警察重傷犧牲。事發後,整個仁壽舉城哀傷。而微信平臺上,一位暱稱“高山流水,川流不息”的網民在名為“和諧中鐵”的微信群內釋出辱警言論涉及廣泛,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被以尋釁滋事罪刑拘。

當然這絕對不是第一次,此前有瀋陽民警犧牲,有兩人因發辱警言論以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據悉,全國因辱警有多人被以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被行政拘留治安處罰的就更不計其數。網上辱罵警察要不得,侮辱犧牲民警更是“零容忍”,言論自由但不能任性,要有敬畏之心。

3

網上發文失察,尋釁滋事罪

2018年,郭某受託釋出《內蒙古大宗土地違法問題引發官民關係趨於緊張》一文,內容被認定存在虛假資訊,被內蒙古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這樣的事件並不是一起,媒體人秦某某,受託寫了一篇《烏木木齊誰推動了某某兄弟的乳酪》等三篇文章在其經營網站上發表,一審判決書認定“沒有核實其真實性的情況下”“公開發布”,並認定文章中有三處虛構事實。最終包括秦某某以及介紹人魏某某,委託人潘某某均被法院判處尋釁滋事罪。

發表文章為什麼會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上述案例中所發文章均被認定具有虛假資訊成分,損害了政府公信力,進而擾亂了公共秩序,可見輿論監督有風險,文章不是可以隨便發的,切忌誇大事實。

4

幸災樂禍,尋釁滋事罪

2018年5月28日凌晨,吉林松原發生了5。7級地震,災情牽動了全國網友的心。然而,就在這一天,卻有人借地震大肆辱罵東北同胞,被全國網民人肉。當天下午,警方即查明發帖網民為伏某某,女,44歲,江陰人。伏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江陰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審查中,伏某某交代,其根本沒想到自身言論會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儘管在第一時間將帖文刪除,但她還是收到了大量網民的聲討,最終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嚴懲,這件事告訴我們,做人要厚道,不要愚昧無知,口無遮攔。

5

傷害民族感情,尋釁滋事罪

3天7地7人被拘!

2018年3月8日,南京警方通報稱,據民眾舉報,微信暱稱為“聖誕老人”的男子因在微信群中釋出違法言論;暱稱“落落”的網民在QQ群中煽動以駕車衝撞行兇等極端方式製造事端。隨後,南京警方將嫌疑人王某、洪某抓獲,並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此前,兩男子在南京紫金山抗戰遺址拍攝二戰日本軍服照,構成尋釁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你以為你那是COSPLAY嗎,實際是犯罪。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請謹言慎行!

編輯:王亞群

監製:趙嘉麟

3天7地7人被拘!

80後女幹部搞錢色交易,判了!

傳銷A級老總,抓到了!

突發爆炸!現場濃煙滾滾

7.3級地震 !現場影片→

匿名舉報後慘遭毆打,“內鬼”竟是他!

美國,雙重暴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