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層地獄,百般皆酷刑,論法家的刑治原則,以刑去刑

一、十八層地獄

《西遊記》是明朝小說家吳承恩所寫,裡面的很多情節反應了明朝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西遊記》第十回中完整的記載了十八層地獄名稱和作用,這十八層地獄僅僅從名字上看,都讓人毛骨悚然。仔細研究十八層地獄,會發現十八層地獄其實都是人間酷刑而已,專門用來刑治各色各樣的罪人、惡人、壞人。

《西遊記》第十回 二將軍宮門鎮鬼 唐太宗地府還魂

吊筋獄、幽枉獄、火坑獄,寂寂寥寥,煩煩惱惱,盡皆是生前作下千般業,死後通來受罪名。

酆都獄、拔舌獄、剝皮獄,哭哭啼啼,悽悽慘慘,只因不忠不孝傷天理,佛口蛇心墮此門。

磨捱獄、碓搗獄、車崩獄,皮開肉綻,抹嘴諮牙,乃是瞞心昧己不公道,巧語花言暗損人。

寒冰獄、脫殼獄、抽腸獄,垢面蓬頭,愁眉皺眼,都是大斗小秤欺痴蠢,致使災屯累自身。

油鍋獄、黑暗獄、刀山獄,戰戰兢兢,悲悲切切,皆因強暴欺良善,藏頭縮頸苦伶仃。

血池獄、阿鼻獄、秤桿獄,脫皮露骨,折臂斷筋,也只為謀財害命,宰畜屠生。

墮落千年難解釋,沉淪永世不翻身。

《西遊記》中的十八層地獄中有如下酷刑:拔筋、火坑、拔舌、剝皮、磨捱、碓搗、車崩、寒冰、脫殼、抽腸、油鍋、刀山、血池、阿鼻、秤桿。這些酷刑僅僅是想想字面意思,都足以讓人毛骨悚然,心膽俱裂。為何諸神要設定十八層地獄呢?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懲罰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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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橋旁孟婆湯

根據民間傳說,進入十八層地獄的鬼魂不但有知覺,還可以死而復生,他們要反覆承受十八般酷刑,直至天地毀滅。也就是說,鬼魂在受刑之時,可以感知到痛苦,被酷刑折磨死後,又會立馬復活,然後繼續受刑。十八層地獄的可怕之處就是死而復生,反覆受刑;活人受刑則死,一死百了,而地獄是重複受刑,永不得解脫。

十八層地獄是人們想像出來的,它原本是一個不存在的鬼神世界,由人類的思想構建出來的。從十八層地獄的酷刑可知,人類世界的酷刑是相當豐富而可怕的。人類一直致力於研究酷刑,目的就是打擊罪犯,威懾敢於違法亂紀的惡人。一部酷刑史,事實上也就是一部人類文明發展史。

善與惡是人的一體兩面,沒有百分之一百的善人,也沒有百分之一百的惡人,善惡只在一念之間。人們要揚善,就不得不懲惡,而懲惡的重要手段就是酷刑。隨著人類社會的技術發展,惡人的犯罪手段、手法越來越多,犯罪率也穩步上升,於是各種各樣的酷刑被人們發明出來,以暴止暴,以惡制惡。

朱元璋是歷史上反腐倡廉力度最大的皇帝,為了懲治貪官汙吏,朱元璋在前人的基礎上發明了許多酷刑,可謂極盡人力之巧思。剝皮、抽腸、貼加官都是朱元璋發明的,梟首、凌遲、杖斃、賤民制度則在明朝發揚光大。

吳承恩作為明朝文人,他能寫出十八層地獄裡的百般酷刑,一則是根據民間傳說,二則根據明朝現有的酷刑。從《西遊記》的流傳程度來看,人們還是喜歡酷刑的,當然,喜歡的是酷刑加諸在惡人身上,而不是加諸在自己身上。仇恨有時比恩情更能激發人的狠勁,岳飛寫道“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其實就是人們對仇人的態度:食其肉、飲其血、寢其皮、挫其骨、揚其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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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

儒家一直反對用酷刑對付罪犯,他們認為對罪犯應當“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而令其棄惡從善。儒家的刑罰就是“畫地為牢、削木為吏”,讓罪犯經受良心和道德的折磨,最終幡然醒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法家則主張用酷刑治世,輕罪者處重刑,重罪者處極刑,最終達到以刑去刑,天下無刑的境界。

二、治世原則的變更

人類從產生文明開始,規矩也就在人類社會中形成,解決內部矛盾的一系列規矩就形成了治世原則。

根據人類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進步,治世原則先後有三種,分別是:親親而愛私、尚賢而說仁、貴貴而尊官。

也就是說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同,治世原則也會不同,治世原則跟社會進步程度是相匹配的。

《商君書。開塞》

天地設而民生之。當此之時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親親而愛私。親親則別,愛私則險。

民眾,而以別、險為務,則民亂。當此時也,民務勝而力征。務勝則爭,力征則訟,訟而無正,則莫得其性也。故賢者立中正,設無私,而民說仁。當此時也,親親廢,上賢立矣。凡仁者以愛利為務,而賢者以相出為道。

民眾而無制,久而相出為道,則有亂。故聖人承之,作為土地、貨財、男女之分。分定而無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設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

既立君,則上賢廢而貴貴立矣。然則上世親親而愛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上賢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賢無用也。親親者以私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無行也。

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變而行道異也。

簡單的說,原始社會時期,治世原則以血統為準,也就是以家人、親人、族人的原則處理內部矛盾。“親親”的意思是親近親人,“愛私”的意思是貪便宜。母系社會時期,一個人的最大圈子就是氏族,這個氏族內的所有人都有血緣關係或者婚姻關係,處理內部矛盾的原則就是親親。現在社會的宗族會、同鄉會可以看成是親親而愛私的治世原則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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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

奴隸社會時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長足進步,氏族已經被部落聯盟取代,國家已經出現雛形。再用“親親而愛私”的原則來處理內部矛盾已經不合時宜了,畢竟部落聯盟內部的人並非都有血緣關係。這個時候,治世原則變成了“尚賢而說仁”,賢人就是無私的人,可以公平的處理部落聯盟內的矛盾,不以血緣關係為判斷準則。

“仁”字由兩個人組成,引申為多個人,這裡的“人”可以理解為一個氏族。仁的意思就是對眾人一視同仁,關愛每一個人。值得一提的是,不同時期,人們對“人”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比如奴隸雖然在生物學上是人,但在奴隸社會時期,奴隸一般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上古時代的“黎民百姓”皆是貴族,黎民指蚩尤部的貴族,百姓指炎黃部的貴族,只有貴族有姓,平民奴隸有名無姓。

禪讓制的本質就是尚賢,天下非貴族的天下,而是賢人的天下。當然通常情況下,得天下的人是貴族中的賢人。堯帝、舜帝、禹帝都是黃帝的直系後裔,他們透過禪讓製取得天下,成為部落聯盟的最高首領。堯帝是道德高深的代表,舜帝是孝道的代表,禹帝則是功業的代表。儒家的治則原則就是“尚賢而說仁”,《周禮》被儒家視為治則的不二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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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社會

戰國時代,社會生產力再一次提高,人口數量再次一激增,文明內部的矛盾進一步激化,“尚賢而說仁”的治世原則無法適應生產力的要求,因為人們的爭鬥已經十分激烈了。於是各國相繼變法,奴隸升級為平民,井田制改為土地私有制,世族分治改為郡縣治,貴族政治改為官僚政治。官僚政治的產生就是為了更好的解決人們之間的紛爭。

《韓非子。五蠹》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分定而無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設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這句話說明官僚政治是時代的產物,是人民的選擇,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用官僚政治代替賢人政治,是有進步意義的,更加符合國家的治理需求。國君的產生,也是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百官需要一個仲裁者,而帝王就是所有矛盾的最終仲裁者。

“親親而愛私”治理氏族,採用的方式是族長的權威,判決的依據是血緣的親疏。當然氏族內部也有刑法,只不過這些刑罰一般不傷人身體,取人性命,畢竟都是一家人,矛盾沒有大到殺傷的地步。

“尚賢而說仁”治理部落聯盟或者國家,採用方式是賢人的權威,判決的依據是公平無私。賢人治國也採用刑罰,這些刑罰可傷人身體,亦可取人性命,只是刑罰的種類和使用的頻率不高。

“貴貴而尊官”治理國家,採用的方式是官吏權威,判決的依據是法律。官僚體系下,刑罰被大規模使用,且刑罰不僅傷人身體、取人性命,還有折磨人精神的功效。歷朝歷代都在不斷的完善刑罰,法定的刑罰種類並不多,但是私刑卻層出不窮,且威力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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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軍隊

為何刑罰會越來越普及,會越來越殘酷,會越來越多?法家給出的答案有兩點:其一、古之民樸以厚,今之民巧以偽;其二、故效於古者,先德而治;效於今者,前刑而法。第一點是說現在的人民越來越壞,人心不古此之謂也,因此要嚴刑竣法以治之。第二點是說,當前社會以法治為主,以德治為輔,因此刑罰使用較多、較烈。

三、以刑去刑

《韓非子。內儲說上》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其所易而無離其所惡,此治之道。”

上面這段話就解釋了酷刑的目的是以刑去刑,傷人身體、取人性命畢竟是有傷天理的事情,不過為了人和,也不得不採用。儒家、法家的方式手段雖然不同,但是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建立一個真善美的人類世界。法家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態,甘當劊子手,以確保人類社會穩定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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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

商朝有法律,規定在大街上倒灰,則砍手削足。今人將這條規定視為環保法的開端,子貢卻認為倒灰這樣的小事就要砍手削足,太過殘酷了。子貢問孔子,如何理解這條不近人情的法律。孔子卻說這條規定是治世的良方:倒灰於街雖小,但容易激怒他人,進而引發舉族械鬥,將會導致多人死傷,因此刑治充灰者是可以的。

孔子認為:砍手削足是人人都害怕的事,不倒灰在大街上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用人人能做到的事,去避免重刑加身,就是真正的治國之道。反過來,如果倒灰於街,不作處罰,或者只罰一點錢,那麼大街上倒灰的人就會很多,引發的矛盾就會導致多人死傷。

以前交通違法處理得較輕,這導致很多人酒駕,每天死於交通事故的人不計其數。現在規定酒駕入刑,交通事故就明顯減少,死於交通事故的人也大幅度減小。長久行之,人們養成了習慣,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於是交通事故大幅度減少,挽救了許多無辜的路人與司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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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酒駕

《韓非子。五蠹》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

用親情、道德能不能勸人為善呢?當然可以,只是效果並不佳。罪犯皆有父母、師長,從小也接受真善美的教育,但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因何在?因為真善美比不上物質想享,為了既快且多的獲得物質想享,罪犯們產生。如果罪犯們被刑治,且殘其身,取其命,那麼罪犯會大幅度減少,不是因為他們道德提高了,而是他們害怕刑治。

“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這句話的含義就是,人們或許不要名聲也會去犯罪;但為了防止被刑治,卻不敢去犯罪。刑罰的初衷就是防止罪犯,刑治犯人也只是為了殺一人而救萬人。人們不敢犯罪了,自然會修身養性,進而提高道德修養。為了取得威懾效果,因此刑罰越來越殘酷,越來越多。

《商君書。開塞》故王者以賞禁,以刑勸;求過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因此法家認為,治國正道是:重賞檢舉揭發之人,酷刑威懾犯法之人,嚴治罪過,不求人善,以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十八層地獄雖然是人們想像出來的,但是也有教育意義,那就是威懾人們不敢去犯罪。世間或許沒有刑治到罪犯,但陰間必然可以刑治罪犯,而且比世間還要殘酷。因此相信十八層地獄存在的人,輕易不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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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虔受刑

四、從重從嚴

造謠者、碰瓷者越來越猖狂,原因何在?因為他們的違法成本極少,違法所得卻很大。在利益的驅使下,很多人放下道德良心,做上了違法亂紀的事情,以此獲取高額回報。如果違法成本很大,很多人就不敢去違法了;如果違法行為很快就被追究並被刑治了,那麼敢違法的人就會少之又少。

《商君書。賞刑》夫先王之禁,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奸止過也。故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聖人立法制刑,目的不是為了傷民殺人,而是禁奸止過。奸人雖只有一人,卻會傷害萬千的人;違法雖有利於罪犯,卻會傷害萬千的人。奸人、罪犯皆非常人,不能以常理度之,唯有以重刑威懾之,施加之,才能讓奸人、罪犯不敢作奸犯科,害人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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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人民

《商君書。說民》行刑。重其重者,輕其輕者,輕者不止,則重者無從止矣,此謂治之於其亂也。故重輕,則刑去事成,國強;重重而輕輕,則刑至而事生,國削。

法家的量刑原則概括來說就是:輕罪重處,重罪必死不赦。法家認為,輕罪施以重刑,那麼一般人不敢去犯法;重罪施以死刑,則大罪鮮有發生。人人都不敢犯罪了,那麼再殘酷的刑罰也無用武之地了,也就達到了“明刑不戮”的境界。法家量刑,從重從嚴,最終無一罪犯,天下無刑。

商君認為,輕罪處輕刑,重罪處重刑,結果就是犯小罪的人無窮無盡,犯大罪的人也大有人在,天下用刑不斷,但罪犯卻越來越多。窮兇惡極的罪犯大部分都是從小罪犯進化而出的,比如墨西哥的毒販,其勢力已達到代政府執法的程度,大大小小的毒販千千萬萬,墨西哥已無法完成禁毒任務了。

西漢初期,採用無為而治的思想治國,一百餘年後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同時犯罪也叢生。遊俠豪強明火執杖殺人放火,官吏們更被遊俠們追殺,百姓們生活在罪犯猖獗的時代。漢武帝即位後,開始整治社會治安情況,很多官員都不敢去黑惡地區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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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俠

《史記。酷吏列傳》南陽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齊有徐勃,燕、趙之間有堅盧、範生之屬。大群至數千人,擅自號,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為檄告縣趣具食;小群以百數,掠滷鄉里者,不可勝數也。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猶弗能禁也。

為了恢復法治,打擊不法豪強,漢朝皇帝提撥重用了一批敢於執法的官吏。這些官吏不畏豪強,指揮軍隊將遊俠豪強一網打盡,殺伐十分慘烈,社會治安得以恢復。不過這些官吏被稱為酷吏,因為他們依法殺人了,而且還殺得很多。不殺亂法豪強、遊俠,那麼會有更多的百姓死於戰亂之中,或者被黑惡勢力剝削。

司馬遷沒有當過丞相、將軍、刺史,他不知道殺一人而活萬人的道理;他也不明白有的官吏為了捍衛法律尊嚴,可以不懼個人生死榮辱。那些捍衛法律的官吏,不應當被稱為酷吏,而應被稱為好官能吏。人們記住的不應當是武功高強的遊俠,而是那些用法律維護百姓利益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