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明確!超速貨車撞上無證酒駕摩托車,致駕駛人身亡……
本文轉自【廣西交警微釋出】;
2022年5月1日14時32分,在柳州市柳宜轄區國道209線穿山鎮二中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車牌為桂BD7***號“乘龍”牌重型自卸貨車在右側超車過程中,與前方同向上的一輛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摩托車駕駛人當場死亡。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犯罪偵查大隊透過調查對事故原因分析,貨車駕駛人劉某波駕駛
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
在道路上行駛,其右側超車時
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並且
超速行駛
,這些違法行為對導致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程度較大,
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而死者摩托車駕駛人韋某全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後(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0.1mg/100ml)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登記的機動車
,在道路上
超速行駛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其違法行為對導致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程度較小,
因此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另外,事故中涉事貨車所屬企業為柳州恆集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柳南交警大隊聯合轄區應急管理局、交通管理運輸局,立即對柳州恆集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檢查,並針對該企業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小組要求企業針對該起事故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自糾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內容來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