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預售消費者如何維權

天津北方網訊:

今年“雙11”,電商平臺迎來第13次狂歡。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平臺預售火爆,但也頻頻被消費者吐槽,如預售商品發貨時間長、不退不換、無貨被退款等。這種預售模式究竟是否違規?遇到問題市民該如何維權?記者昨天對此進行了採訪。

為電商提前“蓄水”

在市民常用的某電商平臺上記者看到,臨近“雙11”不少商品採用了預售方式。如一款目前市場投放量較少的網紅飲料,顯示為店鋪預售,付款後10天發貨,參與預售的價格比同類飲品便宜一些,原價106元一箱最終售價82。9元,吸引了不少買家下單。記者搜尋商品預售資訊發現,預售需要等待發貨的時間從幾天到一個多月不等,有市民甚至向記者表示,她曾遇到預收款服裝等了近兩個月才收到貨。

商家為何熱衷預售模式?讓消費者交了錢還拿不到貨?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路零售部主任、高階

分析師

莫岱青表示,“雙11”預售能緩解物流運能運力、商家資金週轉,另外對於天貓、

京東

等平臺來說,“雙11”經過12年也需要有新鮮度,時間調整後會給消費者製造不同的感覺,消費習慣會有所變化。這樣一來,透過提前“蓄水”方式,可促進“雙11”銷售額拉昇到一個新高度。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也表示,電商越來越多地採用預售的方式出於這幾點原因:第一,新品上市前,電商能夠透過預售提前獲得大部分銷量,並且可以根據預訂的銷量資料來更好地安排產能,避免存貨積壓,讓商家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第二,消費者需要付定金,一旦支付了就不能退,那麼就肯定要購買。第三,對於商家來講不僅能透過定金鎖定銷量,更能提前回籠部分資金。

犧牲使用者體驗

曹磊解釋稱,商品預售其實電商並非是“始作俑者”。在商品房銷售裡面最普遍和流行的是,付了定金後沒多久再籤

合同

,汽車廠商也有采用預售的,所以電商應該說是仿效者。從某種角度來講,儘管使用者的體驗

上會

受一些損傷,但是對商家來講,資金活了,銷量有了,壓力減少了,退錢退貨的也少了。總的來看,預售模式從某種角度來講,是建立在犧牲使用者體驗的基礎上,換來了商家的既得利益。

可多渠道維權

“不管是預售還是現貨銷售,都適用於平臺整體的交易規則,那麼也同樣適用於消保法、合同法和一些相關規定。”曹磊表示。

他認為,除了預售,電商的細分銷售模式還有很多,如週期購、拼購、團購等,其本質上都是網購,都是一樣的法律法規,同時也有平臺的“家法”來進行制約。如今對預售的討伐,已經屢見不鮮,特別是“雙11”“618”這些大促期間。等待時長關乎消費者購物體驗,商家預售商品要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他建議,消費者下單預售商品前,要關注預售數量和時長,這些一般在商品詳情頁上有明確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權利。對未提前告知消費者的預售行為,消費者既可以透過平臺、商家去溝通,也可以去平臺投訴,同時也可以向消協或者媒體投訴。(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文章來源: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