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隨著社會不斷髮展,性侵害的案件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比例也越來越大。其中,竟然還有不少是兒童性侵案,因此,對於性教育,現在的家長都越來越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據調查顯示, 2017年,全球約有1500萬15到19歲的青春期女童曾被性侵;在這些女童中,只有1%的人表示她們曾尋求專業幫助。因此,關於性教育的話題,只與孩子們探討一次遠遠不夠,更要時刻注意孩子們的心理狀態。

在2012年的臺省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我們一起來看看。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在臺省臺中市某中學讀書的小麗最近被父母送去和姐姐住在了一起,剛進初中時小麗的姐姐便和相處了很久的男朋友結婚了。因此,這段時間裡小麗和姐姐還有姐夫三人在一起生活。

姐姐從小便非常疼愛這個妹妹,姐夫也一樣覺得妹妹非常討喜,於是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兩人總是嬉笑打鬧,姐姐也經常縱容小麗和姐夫的吵鬧,倒也覺得這是生活的樂趣。

但他們的生活沒有按照完整的劇情發展,開始走向一條不受控制的道路。小麗此時剛上初中沒多久,對性知識的瞭解非常少,甚至可以說是一竅不通。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有一天,小麗正常放學回家,家裡只有姐夫一人在家,小麗詢問姐姐的蹤影,但是姐夫說這幾天姐姐需要出差,因此不會回來住,只剩小麗和姐夫兩人在家。

單純的小麗並沒有過多地在意,她已經把姐夫當成自己的家人了,兩人相處也不會有任何彆扭。吃完晚飯後,小麗像往常一樣在客廳做著功課。

這時,姐夫起身

做到

了小麗身旁,他問小麗最近有沒有覺得身體不舒服,小麗想了想,最近並沒有感覺到什麼異常,便如實說了。可是姐夫卻提醒她要注意身體,不要染了X病。

他還科普了X病的嚴重性,什麼都不懂的小麗哪裡聽說過這麼嚴重的病症,當時就被嚇得臉色都有些發白。姐夫說完之後,就提出要給小麗做檢查。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小麗雖有些害羞,但還是按照姐夫的指示乖乖被“檢查”了。可這哪裡是 檢查,分明是趁著小麗什麼都不懂,做了齷齪的事情。而姐夫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QJ。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小麗卻仍然被矇在鼓裡,她並不知道姐夫對自己做的並不是檢查,而是自己被姐夫被猥褻QJ了。

由於姐夫形容的X病太過可怕,所以小麗誰也沒有告訴,把這件事情埋在了自己心裡。也許對小麗來說,雖然不懂姐夫的行為是在幹什麼,但是這一段記憶也是小麗一直以來的噩夢。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姐夫有了第一次的行為,之後便每次都用這個藉口,逼迫小麗和自己發生關係。哪怕小麗心裡是不情願的,但是她也逃不脫姐夫的控制,只能屈服。

小麗甚至因此懷孕了,連根之間發生的事情到這裡便瞞不住姐姐了。姐姐知道小麗懷孕之後竟然沒有生氣,也沒有責怪丈夫的意思,還帶小麗去墮了胎。

之後姐夫的行為並沒有因此而收斂,反而更加猖狂。小麗內心的苦楚無處訴說,整日的狀態都是魂不守舍的。但是這個時候,班上的一名男同學讓小麗產生了好感。

初中的小孩本就是發育的關鍵時刻,加上這位男同學對她非常溫柔,兩人經常在一起討論題目。相處的時候極其有分寸感,不會讓小李覺得不舒服,所以,小麗覺得自己愛上了這個男孩。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再回到家中面對姐夫的時候,小麗也有了些勇氣反抗。起初姐夫沒有把小麗的反抗放在眼裡,但是小麗越來越不受控制,這讓姐夫非常氣憤。

有一次,小麗剛進門還沒來得及放下書包,便被姐夫用力扯進了房間裡。小麗哪裡有這麼大的力氣掙扎,只能硬生生被姐夫拉著到了房間。小麗剛準備喊救命,誰知姐夫卻找到一條布帶將她綁了起來,還用報紙塞住了她的嘴。

小麗內心極度害怕,姐夫此刻的樣子像是一隻野獸,飢不擇食。他不顧小麗的掙扎,把小麗放在床上,再次對她進行了QJ。他不允許小麗有任何的反抗,這種無法控制的感覺讓姐夫完全失去了理智。

小麗此時只想逃離這裡,逃離姐夫的控制。已經被關了好幾天的小麗一直沒有去學校,正當老師準備通知家長的時候,小麗卻哭著走進了老師的辦公室,她將發生的所有事情全部告訴了老師。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

好在老師明事理,立即報了警。警方得知事情的經過後,以最快速度將在家的姐夫捉拿歸案。經調查,小麗所述全部是事實,警方也掌握了全部證據。

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姐夫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且姐夫對小麗有監護、看護等職責,仍做出此番行為,實屬違揹人倫道德,堪稱社會敗類。

此時的姐夫,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也相信法律絕不會輕易放過這等罪人,定會重罰。

(《案例紀實:2012年一起妹妹住姐姐家懷孕釀成的悲劇》一文中所用人名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部分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