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5名司法人員被查,24人獲刑

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曾引發廣泛關注。1月3日,南都記者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方面獲悉,懷化市人民檢察院過去五年在全力推動掃黑除惡鬥爭工作中,深挖徹查塵封16年之久的“操場埋屍案”,

立案偵查失職瀆職的5名司法工作人員

,依法起訴的24名涉案人員,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

“操場埋屍案”5名司法人員被查,24人獲刑

南都此前報道,2001年,新晃縣下崗職工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對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產生不滿,懷恨在心,於2003年1月22日夥同羅光忠將鄧世平殺害,將屍體掩埋於新晃一中操場一土坑內。

“操場埋屍案”5名司法人員被查,24人獲刑

杜少平

案發後,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杜少平舅舅)為掩蓋杜少平的殺人犯罪事實,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杜少平同學)等人接受請託,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導致該案長期未能偵破。杜少平、羅光忠到案後,對殺害鄧世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人均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深挖徹查新晃“操場埋屍案”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新晃“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楊學文、蔣愛國以翫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審宣判後,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用遠端影片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此外,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