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迷上一個不愛你的人的時候該怎麼辦?

愛是什麼?我以為愛不完全是崇拜和仰慕,但是愛裡面肯定有崇拜和仰慕的成分。反過來說,你不可能愛上自己看不起的人。愛是一種感覺不是一種行為,所以愛也是一種本能,所以你不能責怪對方為什麼不愛你,因為在他的心裡你不夠分量;同樣你不能控制自己對他的愛,因為你沒有辦法操控他讓他不那麼可愛。

所以當我們面前出現一個能讓自己崇拜或者仰慕並且又十分可愛的人的時候,當這個人一不小心表露出溫柔的那一瞬間,便有可能會不可救藥地愛上他。如果他不愛你,你的愛就是錯誤的。但是奇怪的是你沒有錯,他也沒有錯,那麼到底誰錯了?

沒有人錯。他的優秀不會錯,你的愛慕不會錯,只是苦了你了。

甄嬛傳裡的葉蘭依便是如此。葉蘭依深愛果郡王,果郡王從來沒有愛過葉蘭依,葉蘭依不會怨恨不會強求,只是默默地愛著,用盡一生。果郡王救了葉蘭依,沒有果郡王葉蘭依早就病死了。但是因為遇到果郡王,葉蘭依眼裡再也沒有別人。果郡王救葉蘭依是舉手之勞,葉蘭依為果郡王可以犧牲自己的性命,沒有誰對誰錯。果郡王不需要葉蘭依愛他,葉蘭依愛他是葉蘭依自己的問題。

是啊!誰都沒有錯。如果沒有別的故事,葉蘭依的孤獨只有葉蘭依自己懂,沒有故事。

如果你也像她一樣愛上一個不可能愛上你的人,你怎麼辦呢?

事實上你沒有任何辦法。你也不能使用任何辦法,除非你願意做傳說中的白蓮花。就算你不在乎做一朵白蓮花也沒有用,機關算盡到最後也只能像甄嬛傳上的那個可憐的浣碧,想要的永遠得不到。

那麼何不學習葉蘭依,愛就痛痛快快地愛著,沒有佔有慾,遠遠地欣賞,默默地祝福,儘可能地守護他或者守護他的親人,就算他的幸福裡沒有自己也沒關係,重要的是他幸福就好,愛著就好。

大部分人結婚其實只是為了找個伴,為了搭夥過日子而已。婚姻法不是用來保護愛情的,它只是給搭夥過日子的人定下來的一些條約,讓雙方都不太吃虧的比較公平的條約而已。愛情不需要這些。因為愛情不需要公平,也沒有辦法公平。對方身上的光環吸引你的靈魂,你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你身上沒有吸引他的心的光環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所以說你愛他願意為他做什麼是你自己的事情,他如果看不到吸引他的光環也有可能願意和你在一起,那樣的話你享受著愛他的幸福,而他只是享受著被你愛著的舒服。所以他沒有辦法像你對他一樣對你是不是很正常?

結婚的時候以為是相愛的,可能吧!正好你身上有他非常喜歡的自己又不可能有的點,而他身上也有你喜歡的自己沒有的點。為什麼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因為那些點經不起細瞧。走近後你發現原來吸引自己的不過如此,光環褪去庸俗不堪,你還能像以前一樣愛著嗎?不愛就是不愛,法律有用?海誓山盟有用?過日子應該遵循的條約對愛情真是一點用都沒有。不過好在大家都是隻為了過日子而已,愛情?想想還是算了吧!

愛情向來無法爭取,無論你有多麼喜歡對方都沒有用,你不能憑空杜撰出吸引他的光環。你能爭取的就是他給你愛他的機會,其實這個也不需要爭取。那麼你能爭取什麼呢?讓他感覺被你愛著的舒服並且迷戀這種舒服嗎?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做的。最圓滿的結局是他找不到吸引他的光環,他喜歡被你愛著的舒服,選擇和你過日子然後還願意遵守過日子的規則,皆大歡喜!

然而,如果日子過著過著忽然他的眼前一亮,他發現了吸引他的靈魂的光,如果那光太強他無法抗拒,那麼又怎麼樣呢?到那時候婚姻就是束縛他的精神枷鎖,他痛苦不堪,這時候你的愛不能讓他感覺舒服,他便拒絕被你愛,那麼你的幸福就結束了。

所以我認為當你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就像是路過一處美麗的風景,那是別人的地盤,你只能瞧一眼,瞧一眼轉身就走吧!因為你什麼也做不了的。

當你迷上一個不愛你的人的時候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