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1999年

,日照當空,金黃色的陽光佈滿大地,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踩著滿地落葉,緩步向前。

然而,在緊密相連的人潮中,人們並不覺得溫暖,畢竟人心涼了,怎麼暖得了。

要知道,那天是一名死刑犯被執行的日子。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尹豔萍被執行死刑

該名死刑犯是女性,今生,她再無別的要求,只是苦苦哀求法官,可否允許她穿著婚紗執行死刑。

那麼,為何死刑犯

尹豔萍

會有這樣的請求呢?

農村姑娘進城

1973年

,尹豔萍在雲南騰衝市出生,老家是在高黎貢山上,位置偏遠,村民世世代代過著清苦的生活。

尹豔萍出生的時候,家裡的日子不好過,全家人靠著務農勉強生活。

作為家裡的大姐,尹豔萍在唸完小學後,便直接輟學回家,幫著家裡人幹活種田,照顧弟弟妹妹。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圖片來源於網路

時光飛逝,尹豔萍逐漸長大,出落得越發標緻。

雖然生活條件不太好,但是一點也不影響她越變越漂亮。

以至於村裡許多年輕小夥兒,都對尹豔萍動了心,紛紛想盡辦法追求她。

而其中有一個叫

方強

的男孩子,可以說是她的青梅竹馬。

方強比尹豔萍大三歲,兩人從小形影不離。

小時候起,方強就暗下決心,只要等尹豔萍再大一些,就娶她為妻。

而尹豔萍也早就把方強當作是內心的守護神,除了方強,她這輩子誰也不嫁。

然而對於尹豔萍來說,除了嫁給方強,她還希望自己可以去城裡闖一闖。

一來是可以改變一下家裡的生活狀況,二來是日後與強子哥結婚,也不會過於寒磣。

思來想去,到城裡打工成為了尹豔萍內心的執念。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可是,尹豔萍一輩子都沒有出過騰衝這座小山村,沒有門路讓自己走出山村。

直到

1990年

,女子

王小曼

的出現,讓尹豔萍發覺機會來了。

那一天,正是王小曼回村的日子。

只見她穿著粉紅色短裙和緊身上衣,整個人顯得十分洋氣。

豪華小汽車和腳上的高跟鞋以及全身的珠寶首飾,更是吸引了全村人的目光。

看到兒時認識的小曼姐,回來時如此風光,尹豔萍很是心動。

再看看鏡子裡面黃肌瘦的自己,她忍不住自卑起來,同時心裡還特別不服氣。

畢竟相比於王小曼,尹豔萍更加年輕漂亮。

尹豔萍認為,如果自己打扮起來一定比王小曼更加出挑,自然也能夠賺更多的錢。

於是尹豔萍私下找到王小曼,問她自己能不能進城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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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姐姐,王小曼十分熱情,她沒有絲毫猶豫,連連點頭,並且還一直誇讚尹豔萍長得漂亮,做事機敏,一定可以賺到很多錢。

王小曼的話讓尹豔萍心頭盪漾,於是她回家告訴父母,自己要跟著小曼姐一起去城裡打工。

家人縱使有萬般不捨,但是看到女兒如此堅決,也不好再多做阻攔。

退一萬步講,如果老大風光了,自己的其他兒女也能過上好日子。

就這樣,尹豔萍進城打工已經板上釘釘,她捨不得父母,也捨不得愛人。

於是在中秋節的夜晚,她約方強在老地方見面,兩個人來了一場深情的告別。

作為老鄉好,方強自然是不願意尹豔萍離開自己,但是他知道心上人一旦做了決定,誰也勸不了。

離別那一晚,他給自己心愛的女孩準備了一份禮物,那是一條嶄新的紅色婚紗。

藉著月色,方強動情地說:

“這個本來是想訂婚的時候送給你的,但是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才能回來,所以這件衣服你就拿著吧,也算是一個念想。”

尹豔萍感動極了,一時間泣不成聲,她一手接過方強的禮物,並承諾自己只到城裡打拼三年,三年之後,就回來結婚。

方強滿心歡喜地點頭答應,把尹豔萍緊緊地抱在懷裡。

第二天,尹豔萍帶著強子哥給自己準備的紅色婚紗,離開了大山。

尹豔萍向著自己憧憬的大城市出發了,她滿心歡喜,以為一切都在慢慢變好。

噩夢的開始

一開始,尹豔萍是想去廣東打工,但是又想到是第一次進城,所以最後她還是選擇留在昆明尋找機會。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一向心高氣傲的她,沒有去王小曼手下幹活,而是自己找工作。

尹豔萍聰明能幹,沒費多大力氣,就應聘到了一家酒樓當服務員。

雖然每天都很辛苦,但是她每個月都能掙到350元,這對從小生活在農村的她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看著白花花的銀子進入口袋,尹豔萍感覺生活有了盼頭,工作起來渾身是勁。

加上酒樓包吃包住,她越發覺得這樣的生活環境強過村裡千百倍。

每天吃飽睡足穿暖,尹豔萍變得越發漂亮。

看著小姑娘嬌滴滴的模樣,酒樓老闆對她動了歪心思。

只要一有機會,他就會摸摸尹豔萍的私密部位,這讓農村來的小姑娘害怕極了,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辦。

次數一多,老闆的行為自然會被老闆娘撞見,尹豔萍不免跟著倒黴。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那一天,她直接被老闆娘帶進小黑屋。

老闆娘怒不可遏,不問青紅皂白,一上來就給尹豔萍甩了一巴掌,罵她是狐狸精,罵她不要臉。

本分的尹豔萍,哪受過這種氣,她越想越難過,覺得酒樓是做不下去了,但是如果自己就這麼灰頭土臉地回村,一定會被外人笑話。

於是為了所謂的面子,豔萍想起了王小曼,她決心從頭來過,找小曼姐取經,發誓一定要活出個人樣。

然而尹豔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看到的是王小曼人前風光,但是卻不知道她背地裡幹了些什麼,又是如何致富的。

原來王小曼是在KTV做事,尹豔萍找到她時,她直接要尹豔萍換好衣服,去單獨的房間裡面接客。

看著王小曼扔給自己的衣服十分暴露,尹豔萍傻眼了,她不知道衣服是穿還是不穿,又該如何接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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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想到自己要回村去過那種沒錢又沒臉面的生活,她還是咬牙穿上了工作服。

尤其是當王小曼告訴她,一天可以掙來在酒樓一個月都掙不來的薪水時,尹豔萍眼睛更是瞪得特別大。

王小曼告訴她,只要能夠讓客人開心,她就可以掙到500塊,而且還不算小費。

沒有什麼文化的尹豔萍緊張極了,雖然不知道小費是什麼,但是她清楚這筆錢可以讓她過上嚮往的美好生活。

久而久之,尹豔萍從一個老實怯懦的農村女孩,變成了城市中的三陪女。

只是第一天上崗的時候,尹豔萍非常放不開。

客人看著她拘謹的模樣,一邊讓她放鬆,一邊塞給她一筆豐厚的鈔票。

為了拿到這些錢,她第一天上崗,就把自己的第一次獻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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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她拽著錢倒在床上,眼淚嘩啦啦地順著臉頰往下落,腦海裡浮現出強子哥的身影。

從那以後,尹豔萍再也沒有勇氣給方強寫信,離別時的承諾像是鐵錘一般,狠狠砸在心上。

為了讓自己好受一些,尹豔萍斷了跟方強的書信往來,只是往家裡面寄錢,但是從來不肯透露自己在城裡的地址。

不過家裡人還是照樣給她寫信,並且告訴她,方強有到城裡找她,但是隻知道她在酒樓打工。

不知道心上人在哪裡的方強,只能一家一家酒樓去找,可惜一直都沒有找到,這期間還生過一次大病。

尹豔萍知道後,心裡難受得不行,但是她壓抑住內心的想念,還是不敢聯絡方強。

她時不時地拿出那套婚紗,只是從來不敢穿上,怕把那件神聖的嫁衣給弄髒。

心裡再難受,日子還是要繼續,作為KTV的新晉紅牌,尹豔萍很受歡迎。

1999年,天津26歲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場,死前請求:穿婚紗執行死刑

在KTV魚龍混雜,人來人往的包廂裡,尹豔萍結識了很多大哥,其中的

程老闆

更是與她緣分匪淺。

因為程老闆的出現,尹豔萍更是從一個沒有尊嚴的三陪女,成了一個危害國家,危害社會治安的可怕人物。

自作孽不可活

這天,又是程老闆光顧的日子,與往常不同的是,這次他與尹豔萍來了一場交易。

開始時,陳老闆說著一些調笑的話語,一邊說還一邊用錢來逗尹豔萍開心。

看著尹豔萍無精打采,陳老闆笑著從口袋裡掏出一支菸遞給尹豔萍,說是要讓她精神一下。

尹豔萍不客氣地接過煙,用打火機點燃,自顧自地抽起來,但是一入嘴她就發現味道不對。

緊接著程老闆告訴她這是四號白粉,也就是海洛因。

尹豔萍聽了,不免擔驚受怕起來,但是僅僅吸食了一口,她就淪陷了。

從此,一次、兩次、三次……次數越來越多,尹豔萍逐漸對四號白粉上了癮。

當尹豔萍對毒品的依賴一發不可收拾起來的時候,程老闆卻對她厭倦了。

程老闆不再給她提供貨源,沒辦法,尹豔萍只能自己想辦法。

然而程老闆一直神出鬼沒,一時間,尹豔萍也找不到他在什麼地方,於是只好四處尋找。

在一個寒冷的冬夜,她終於在一家酒樓門口遇見了程老闆。

那一刻,她彷彿看到了救星,撲通一聲,跪倒在陳老闆面前。

“程老闆,求求你行行好,帶我走吧,以後我就是你的人了,想讓我幹啥,我就幹啥,絕對不會給您添亂、找麻煩。”

從那以後,尹豔萍就成了程老闆的手下。

程老闆不是一般人,原名叫做

程玉華

,是一個經常往來於天津和雲南之間的大毒販,因為他的介入,尹豔萍也開始販賣毒品。

到了

1996年

,尹豔萍在雲南小鎮開了一家服裝店,因為她善於交際,所以生意紅火,日子過得有聲有色。

但是一到晚上,小店就會成為罪惡之地。尹豔萍作為毒販中間商,給毒販們提供交易場所,並且會在每一筆交易中大撈一筆。

加上尹豔萍自己也需要大量毒品,所以她會花盡心思,讓毒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來來回回,否則一旦失去貨源,她會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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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自己有吃不完的毒品,她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來到緬甸,並在兩國頻繁往來。

她總是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運氣好,不會被任何人發現把柄。

一來二去,她對緬甸越來越熟,並且與當地一名叫做

楊正華

的男子關係越發密切起來。

之所以和楊正華的關係越來越好,是因為他身上總是帶著方強的身影。

雖然倆人以姐弟相稱,但是外人看來更像是一對夫妻。

楊正華全家靠種植鴉片謀生,一家人都是毒販。

大姐因此被槍決,而二姐和二姐夫都因為吸食毒品過度而死亡,家裡另一個姐夫目前還在監獄服刑。

一家人的生活過得破破爛爛,沒有希望可言。即便如此,楊正華還是走上了販毒這條路。

因為在他們看來,與毒品絕交就是與利益無緣。

看見比自己小這麼多的楊正華也走上了販毒的道路,尹豔萍多少心存憐憫,畢竟他像極了自己的心上人。

等到必須去天津送貨的時候,尹豔萍果斷阻止楊正華的計劃。

可是因為天津都是老主顧,又不得不走這一趟。

所以,尹豔萍當即決定,自己替他走這一趟,一來是自己經驗多門路廣,二來是尹豔萍可以從中撈油水。

畢竟近年來,雲貴地區受到的打擊力度大,如果把生意發展到天津,也是一條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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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照片

於是,她帶著150克的四號白粉,利用女性生理期的特殊時間,闖過層層關卡,把貨物帶到天津,並且賣出了150元1克的好價格。

就這樣,一條從雲南穿梭八個省到達天津的毒品運輸線,在尹豔萍的搭建下完成了,她靠著自己的力量大肆販賣毒品。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這樣一條巨大的毒品運輸路線,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但是為了不打草驚蛇,警方決定先撒一張網。

1997年4月

,大買賣找上尹豔萍,她收到把千克毒品運到天津的任務。

數額巨大,利潤可觀,讓尹豔萍的慾望越發膨脹。對於此次的交易,她更是勢在必得。

因此尹豔萍和楊正華開始商量對策,為了保證計劃萬無一失,楊正華還帶上了自己的妹夫

匡城江

,三人決定分三步行動。

第一步是楊正華到天津找到客戶摸清底細,第二步是尹豔萍和匡成江帶著一部分毒品進行試探。

最後再僱傭一個人把剩下的大批毒品帶到天津。

然後,三人決定僱傭楊家的短工

徐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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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

,經過縝密探討,第一次毒品交易順利完成。

尹豔萍迫不及待,立即投入到下一次行動中,準備和匡成江實施計劃。

然而當兩人行至昆明時,卻是有人認出了尹豔萍。

對方正是當初與尹豔萍一起在KTV做事的小姐妹,經過一番寒暄後,對方將一封信交給了尹豔萍。

當時尹豔萍的全部心思都在運送貨物上,接過信封后隨手收進包裡,應付完小姐妹後便繼續運貨。

後來她和匡成江一路行至天津,客戶約好在指定地點見面進行交易。

尹豔萍和匡成假裝成一對情侶,走在天津市區通往海港的過街天橋上。

對面是一位中年婦女,帶著一個七歲的小男孩。

尹豔萍和婦女確定完彼此的身份後,尹豔萍便打算把帶來的貨物交給婦女。

而此時此刻,埋伏在附近的警方也在觀察著她們的一舉一動。

等到時機成熟時,十多名便衣警察衝向橋中央,將幾個人迅速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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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審訊,警方得知了楊正華的行蹤,七天後,公安人員在天津飯店,將其他毒販一併抓獲。

至此,津門特大毒品案告一段落。

尹豔萍等人準備好的海洛因淨重超過3kg,實屬重大案件。

因此在同年

6月7日

,尹豔萍直接被判處死刑。

判刑的那一刻,尹豔萍感覺天都塌了。

她沒有臉面對家人和方強,想著,如果時間能夠倒流,自己一定不會踏上這條不歸路。

與此同時,她也有了時間檢視方強給她留下的那封信。於是她小心翼翼地拆開信封,看到心上人給她寫下的甜言蜜語。

“萍妹,我給你寫了很多封信,因為我很想你,我在到處找你,每到一家賓館、一家酒樓,我都會留下一封信,我想著你一定會見到其中一封吧。”

“萍妹,你多久回來啊?你知道嗎?現在,村子發展得不錯,不過告訴你一個壞訊息,前些日子,那個王小曼因為販毒被判了死刑。我突然好害怕失去你,也很想你,所以我等你回來。”

尹豔萍邊讀邊哭,淚水彷彿開啟閥門的水庫,從眼睛裡噴湧而出,浸溼了整張紙。

她的心裡十分難過,因為她知道,已經沒有回去的可能了,她已經成為人民的罪人,必須付出代價。

行刑那天,她請求法警讓她穿上自己的紅衣裳,法警沒有為難她,答應了這一請求。

於是,不到26歲的尹豔萍,拿出方強當初送給她的紅衣裳,精心打扮一番後走上了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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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豔萍被押赴刑場

正當所有人納悶時,尹豔萍解釋說,這是她們老家的一個風俗。

如果心裡有想嫁的男人,可以在臨死前穿上婚紗想著他,就算這輩子做不了夫妻,或者下輩子還可以續上緣分。

最後,尹豔萍放聲大哭,她跪在地上仰天嚎叫道:

“爹!娘!女兒不孝,下輩子再報答你們的養育之恩!”

“嘣!”一切,都告一段落了。雖然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不是所有錯誤都有改正的機會,不會所有不足都能從頭再來。

縱使尹豔萍最後一刻幡然醒悟,但是終究還是失去了彌補錯誤的機會,只能以死謝罪,她的悲慘故事則敲響一個警鐘:有些事情永遠不要碰,碰了就是深淵,而深淵不可凝視,否則就是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