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孩公園內被多人欺凌,扯頭髮、踢下體,畫面讓人憤怒 案例

在學校的角落,我們時常發現校園霸凌的現象。被霸凌者不僅身體遭受著痛苦,心靈也遭受了嚴重的損傷,給他們的人生帶來揮之不去的陰影。比如江西發生的一件校園霸凌慘案:

2021年8月17日,網路上突然流傳了一段關於江西省撫州市某公園內一女孩被圍毆的影片,這名女孩不知道和打人的六個人到底發生過什麼糾葛,致使她們下此狠手,不僅辱罵、扇耳光、扯頭髮,甚至其中一名紋紋身的女孩還踹她的下體,實在是殘忍又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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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已經被她們打的遍體鱗傷,臉上全都是青紫,她一直在向幾個人求饒,但是誰都沒有心生一絲憐憫之心,甚至有一個女孩還故意拿出手機拍下了她被毆打、侮辱的畫面。網路上的影片,應該就是這個女孩上傳的。

事發後警方接到了報案,立馬趕到現場,並將以楊某為首的六個人抓捕歸案。由於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所以警方並未公佈整件事的始末。被霸凌的女孩小吳已經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由於她身上的傷不算嚴重,所以最終警方沒有將其列為刑事案件。

這六個人中除了謝某為14週歲以下外,其餘人都在14-18週歲之間。《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因此除了謝某外,其他人都被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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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最終幾個人都被判處行政拘留,並判處一定的罰款(由監護人代為執行)。

雖然霸凌者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無論是六個違法的女孩,還是被霸凌者小吳,都讓人憂心忡忡。小吳經過這件事後,心理一定會受到嚴重的打擊,並且她被欺侮的影片釋出在網上,可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影響小吳的心理。其實校園霸凌中,對被霸凌者傷害最深的不是肉體上的傷害,而是心靈上的損害。因為這會使得他們的性格發生轉變,有可能會變成內向、沉默寡言或者討好型人格等。

另外,六個違法的女孩,她們在未滿十八週歲時,就會對與她們一樣的同齡人如此狠毒,那麼等她們長大以後,是否會變本加厲呢?其實這類未成年人,她們的生活環境通常有異樣的因素,比如父母對他們沒有嚴加教導,或者根本不養育、不教育他們。那麼現在他們已經違反了法律,父母是否會因此給予重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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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校園霸凌並不單單是暴力事件,而是比普通的打架鬥毆後果更嚴重的違法行為,如果引起了嚴重的後果,也有可能涉嫌犯罪。常見的校園霸凌方式比如上文中所說的毆打,涉及故意傷害罪;如果為了侮辱被霸凌者,將其形象傳送到網上,涉及名譽權糾紛。如果被霸凌者實施侵犯,涉及強jian罪、強制weixie罪。

這些是嚴重的情況,但更可怕的是,有些校園霸凌是法律無法管轄的領域。比如冷暴力就是一種特殊的校園霸凌方式,霸凌者不會做出傷害被霸凌者的積極行為,但是會組織周圍人疏遠他,使他成為孤立的個體。冷暴力式的校園霸凌看似柔和,但是對被霸凌者造成的精神傷害是巨大的。

有人認為,如果一個人被群體所有人厭惡、孤立,那麼這個人的言行一定是有問題的。其實這種說法不僅沒有依據,而且十分荒謬。難道多數人認為的就一定是正確的嗎?假如這一整個群體都是罪惡的,只有一個個體是善良的,那麼在惡人的眼中,善良也會變成罪惡,只因為他與眾不同。

這同時也是很多家長、老師的論調,他們常常大言不慚地說:“為什麼別人只欺負你,不欺負其他人?”但是他們卻從來沒有想過,為什麼被霸凌者不欺負別人,只有別人欺負他。因為被霸凌者通常是善良的、溫柔的,他們不想以暴制暴,也不想與暴力為伍,於是就成了暴力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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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霸凌者只會欺凌被霸凌者呢?因為那些旁觀的人,他們為了避免自己被孤立、被欺凌,都會依附看上去更強大的霸凌者。這些冷漠的旁觀者也是可惡的,雖然他們沒有參與暴力行動,但是卻預設邪惡是正確的,正義是錯誤的。

伏爾泰曾說:“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被霸凌者在受到欺凌的時候,旁觀的學生、冷漠的老師、懦弱的家長都是施惡者,他們的不辨是非就是對被霸凌者最大的傷害,也是對霸凌者最大的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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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杜絕校園霸凌,這絕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而是所有與之有關的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當發現學生遭受校園霸凌時,教職工、其他同學應當積極地保護受害者,並對霸凌者進行教育和懲罰;家長也應當積極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緩解被霸凌者的心理痛苦。

(本文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