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上頭電子煙”涉毒案宣判,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轉自: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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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電子煙以“時尚的外表、豐富的口味”被不少消費者視為“潮流新寵”“戒菸神器”,不少未成年人更是 “趨之若鶩”。

可是,吸食電子煙不僅有害身體健康,更有一種“上頭電子煙”,時尚鮮麗的外衣下,隱藏的卻是侵蝕生命的新型毒品。

2021年7月1日起,我國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新精神活性物質。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於我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上海首例“上頭電子煙”涉毒案宣判,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11月18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劉某販賣合成大麻素電子煙油的毒品案,並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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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上海首例“上頭電子煙”涉毒案宣判,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2021年7月1日至7月18日期間,被告人劉某在明知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已被列為毒品進行管制的情況下,為牟取非法利益,透過微信販賣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煙油,且夥同其母親罐裝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煙油,並利用快遞、閃送等方式向邊某旭、姚某涵、劉某發販賣總計約含0。2-3。2毫升不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煙油,共計15次。

2021年7月23日,被告人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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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單獨或夥同他人多次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屬情節嚴重。劉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劉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劉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最終,被告人劉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上海首例“上頭電子煙”涉毒案宣判,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上海首例“上頭電子煙”涉毒案宣判,合成大麻素是新型毒品!

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頭電子煙”,雖外表與普通電子煙一樣,但實則是一種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為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相較於大麻而言,獲取成本更低,但能產生更為強烈的興奮、致幻等效果,其對身體的傷害也遠遠大於植物大麻毒品。吸食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後,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雖然一些毒販聲稱“上頭電子煙”只是比“普通電子煙”更具快感,既不上癮也不犯法,但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切勿被蠱惑,邁出涉毒的危險一步。販賣此類電子煙油或電子煙,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勿為之!毒品帶來的快感只是瞬間,帶來的傷害卻是一輩子,切記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在此提醒大家,雖然一些毒販聲稱“上頭電子煙”只是比“普通電子煙”更具快感,既不上癮也不犯法,但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切勿被蠱惑,邁出涉毒的危險一步。販賣此類電子煙油或電子煙,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勿為之!毒品帶來的快感只是瞬間,帶來的傷害卻是一輩子,切記遠離毒品,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