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寫作中,如何交代清楚你的“研究方法”?

本文來源:量化研究方法

在論文中,「研究方法」一節必須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資料是如何蒐集到或者衍生出來的,二是資料是如何分析的。

換句話說,你要告訴讀者你是怎樣得到你的研究結果的。

但是為什麼你須要解釋你怎樣得到你的研究結果呢?不習慣現代西洋人學術思考方式的華人研究者,對此也許會感到困惑不解。

他們在撰寫研究計劃或者論文字文時經常不曉得要寫些什麼,尤其不曉得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力氣去交代研究過程,好像過程比結果更重要—— 結果不對而過程對可以是好論文,反而結果對而過程不對就不是好論文,沒有瞎貓抓到死老鼠這種好事。以下姑且依據西洋人對學術論文的可能想法,列出六點理由略加說明。

論文寫作中,如何交代清楚你的“研究方法”?

01、

這六點理由同時亦間接指示了我們應該往甚麼方向去交代我們的研究方法:

第一,因為研究方法會影響到研究結果。譬如說,如果你在探討臺北市捷運乘客對臺北市捷運效能的看法,而你所使用的是可作多項選擇的問卷而不是對個別乘客進行訪談,那麼你所得到的結果就會有所不同。讀者若知道你用甚麼方法得到資料,即有助於他評估你的研究結果是否有效和可信。

第二,同一個研究問題可以有多種探究方法,你必須交代為何你決定選用某種方法來研究,而捨棄別的相關方法。

第三,讀者也想知道你得到資料的方式是否合於探究主題之常理。譬如說,如果你使用問卷調查法來探究臺北市捷運乘客對於捷運效能的看法,而你的問卷中卻只提供「1。非常好2。很好3。好」等三種正向選擇的回答而完全不提供負向選擇的回答,即不合於此種探究主題之常理。

第四,讀者也想判斷你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否協合於研究目標。譬如在上述所例舉的探究中,你只個案研究一位乘客,這顯然就不協合於研究目標。

第五,你也必須談一下你如何預防本來預期會發生的問題,而假如真有問題發生時你又如何把問題的衝擊力道減到最低。

第六,如果你交代得夠清楚的話,有時候別的研究者會直接採用或者變相借用你的研究方法論(研究方法交代方式),特別是你的研究方法論頗有新意,又或者借用者慧眼獨具之時。

02、

至於在全篇論文中又該在什麼地方和以什麼方式交代你的研究方法呢?

當然最重要的是「研究方法」這一章節了

。在這一章節中你必須集中而扼要地說明你的研究方法。不過,並不是在這一章節中交代過就算了事了。在論文的其他章節中,也須適時酌量附帶說明一下。以下依論文章節安排略為提點一下:

【緒論】

研究問題介紹、研究目標介紹、研究程式介紹、主要研究結果與結論之選擇性介紹

【文獻回顧】

回顧與你的研究問題有關的已有文獻(針對它們如何界定、說明和正當化此一研究問題而談)、回顧已有的相關研究方法論文獻(同樣針對它們如何界定、說明和正當化而談)、回顧已有的相關研究結果文獻(特別針對可信度等來談)

【研究方法】

對獲取資料的方式和分析資料的方式詳加解釋、對方法論問題及其解決辦法和效果加以說明

【研究結果及討論】

研究結果之呈現、關於研究結果之詮釋與延伸討論(譬如跟已有的研究結果作比較等)

【結論】

說明研究問題是否有所「解答」、在何種程度上本研究達成了目標、我們從此研究結果中學到什麼、從此研究結果中所學到的知識有什麼用、此研究有何缺點等等

03、

一般初學的研究者在交代研究方法時常犯有以下幾種錯誤:

(1)無關的細節講太多。

(2)不必要的初學者方法知識和程式細節仍然交代得清清楚楚,徒增篇幅。

(3)忽略了討論蒐集資料時所遇到的問題,以及沒有交代如何克服困難和權衡輕重時的考量點。

04、

在論文中,有哪些研究方法?

▍一、歸納方法與演繹方法

歸納就是從個別事實中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原理;演繹則是從一般性原理、概念引出個別結論。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方法;演繹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方法。

歸納是從經驗事實中找出普遍特徵的認識方法,是各門學科在積累經驗材料的基礎上,總結出科學定理或原理的一種重要方法。歸納必須建立在大量的個別事實的基礎上,事實不可靠和不充分,都不可能透過歸納得出科學的結論與原理。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因而它是一種擴大知識的方法,但它又總是不完全和不嚴密的。

因為我們永遠只能觀察到部分事物,不可能窮盡個別。所以列寧說:“以最簡單的歸納方法所得到的是最簡單的真理,總是不完全的,因為經驗總是未完成的。”透過歸納人們只能知道“是什麼”,不能知道“為什麼”。

演繹的主要形式是三段式,就是以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結論來。推出的結論能否正確,取決於推理的前提是否正確,推理的形式是否合乎邏輯規則。因此,進行演繹推理的前提必須真實,演繹過程必須遵守嚴格的邏輯規則。

歸納與演繹是辯證統一的關係,是兩種相反相成的推理方法。它是科學研究工作都必須應用的邏輯方法。

▍二、分析方法與綜合方法

分析就是把客觀物件的整體分為各個部分、方面、特徵和因素而加以認識。它是把整體分為部分,把複雜的事物分解為簡單的要素分別加以研究的一種思維方法。

分析是達到對事物本質認識的一個必經步驟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務不僅僅是把整體分解為它的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過現象,抓住本質,透過偶然性把握必然性。分析的過程是要著重弄清事物在運動變化中各方面各佔何種地位,各起何種作用,又以何種方式與他方面發生制約和轉化。

簡言之,分析的過程,就是揭露矛盾和認識矛盾的過程。因此,科學的分析必須從實際出發,對所分析的物件進行實事求是的系統周密的調查研究。分析方法最基本的職能就是深入事物內部瞭解它的細節,搞清它的內部結構、內部聯絡,抓住事物基礎的東西。

要科學地、正確地分析事物,必須做到:

第一,對事物作全面的分析。要分析客觀事物矛盾的多方面:既要看到正面,又要看到反面;既要把握肯定方向,也要理解否定方向;既要分析主要方面,又不能忽視次要方面,否則就會出現片面性。

第二,對事物做歷史的分析。考察事物,應該分析它們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狀態。從事物的發生、發展和滅亡的過程中,揭示事物的本質,預見未來的發展。

第三,對事物作具體分析。就是對不同的研究物件採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四,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進行調查研究,實驗,觀察。

任何科學研究都離不開分析方法。但是分析的方法有它的侷限性,由於它著眼的是事物的區域性,就可能出現以偏概全,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為了克服這些缺點,就必須用綜合的方法把分析與綜合結合起來。

綜合是同分析相反的一種思維方法。它是在分析的基礎上,把客觀物件的各個部分、方面、特性和因素的認識聯結起來,形成對客觀物件的統一認識,從而達到把握事物的有機聯絡及其規律性。

綜合不是把各個部分、各方面簡單的相加和隨便的湊合,也不是任意的、主觀的臆造,而是按照物件各部分間的內在的有機的聯絡,從整體上把握事物的本質和整體的特徵。

總之,分析與綜合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它們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只有把兩者結合在一起,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科學的邏輯方法。

▍三、因果分析法

就是分析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認識問題的產生原因和引起結果的辯證思維方法。使用這種方法一定要注意到真正的內因與結果,而不是似是而非的因果關係。

要注意結果與原因的逆關係,一方面包括“用原因來證明結果”,同時也包括“用結果來推論原因”。不同的事物,一般都一身二任,既是原因,又是結果,而且一個結果往往有不同層次的幾個原因。因此,在研究過程中,對所分析的問題必須尋根究底。

▍四、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又稱類推或類比法。它是對事物或者問題進行區分,以認識其差別、特點和本質的一種辯證邏輯方法。在資料不多,還不足以進行歸納和演繹推理時,比較分析法更具有價值。康德說:“每當理智缺乏可靠論證的思路時,類比這個方法往往能指引我們前進。”

比較有多種形式,如縱向比較、橫向比較、經驗教訓比較、正反比較、各種異同的比較。採取哪種形式,可視需要而選擇。

▍五、定性分析法與定量分析法

就是透過確定事物的質的關係和數量關係以認識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辯證思維方法。任何事物或任何問題都是質和量的統一,事物的質量,既表現為一定的量,又表現為一定的質。因此,我們在研究中,只有弄清質的方面,又弄清量的方面,才能找出其中規律性的問題。

在研究中,定性分析就是據事論理,劃清事物質的界限。定量分析就是對問題的規模、範圍、數目等數量關係的情況及變化,進行精確的統計,計算、分析、對比,就是弄清事物發展中量的變化關係。

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是對同一問題從不同方面進行研究,二者必須結合,才能得出比較科學、完整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