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40億後逃往美國卻獲刑25年,坐牢10年申請回國受審,回顧2001年許超凡案

在系統全國聯網後,某銀行發現賬目虧空了4。83億美元,這事兒發生在2001年10月份,按當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換算下來虧空高達40億人民幣。如此龐大的資金虧空,是銀行更換的系統出了問題嗎?系統是經過不斷測試之後才上線使用的,不會有錯。如果這40億真的是去向不明,那麼這代表著,該銀行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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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貓sir就跟大家聊一聊這起多年前發生在廣東省的真實案件以及其背後逃追故事?這40億人民幣到底去哪兒了?請朋友們跟隨貓sir的講述往下看。

銀行賬目出現瞭如此大的虧空,這可不是一件小事。該部門立即展開了賬目的清查工作,根據留存的賬目梳理,發現這筆鉅額虧空出現在廣東省,再往下查,目標更清晰了,具體虧空就出現在江門市中開平支行。查到具體的責任部門了,這事兒想弄清楚也應該不難了吧。但是令工作人員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這事兒一經曝光出來,該銀行內部早就傳開了,可想而知的是,如果有人刻意的貪汙、挪用了這40億,那麼他當時的心情如何我們也是可想而知。開平支行出現如何鉅額虧空,第一個要追究的就是該支行的行長,當時在任行長名為許國俊,而當工作人員去找他的時候,他竟然莫名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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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俊

現任行長失蹤了,工作人員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畏罪潛逃了!第一任行長跑了,那麼只能找前任的行長餘振東瞭解,結果餘振東也悄無聲息地失蹤了,之後他們又發現餘振東的前任行長許超凡也不見了。40億元的賬目虧空剛被查出系開平支行出的問題,這個支行的三任行長就突然失蹤了,事情如何巧合,不禁令人浮想聯翩。

此後,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

然而很多年過去了,此案一直沒有結案,因為這三名有嫌疑的行長早在系統內部清查之前就已經留好後果,虧空案一出便逃往境外,逃去哪裡了呢?他們覺得美國是理想的“庇護所”,因為中美當時是沒有引渡條約的,所以他們想,不管在國內犯了多大的罪,只要逃往美國就一生平安了。那麼這三名行長是怎麼運作讓40億虧空的?然後他們又是怎樣逃往境外的呢?

這一切還得從這三任行長的第一任許超凡說起。許超凡在27歲的時候就開始擔任開平支行行長了,可以說當時他是年輕有為,大有幹頭的。但是,許超凡卻利用自己的職務,套用銀行的資金進行外匯交易,一開始他在這裡頭獲得了一些甜頭,但是之後因為國際外匯走勢問題,導致了他不斷虧損。

炒外匯是一個有極大風險的事情,隨著虧空越來越多,許超凡便思考如何填補虧空,他能想到的就是再利用職務之便貪汙、挪用銀行的資金,然後再進行投資,在此期間他將副行長餘振東、下屬公司的經理許國俊也拉下水。為了將銀行資金轉移走,他們在香港開辦了一家公司,然後以貸款的名義,偽造手續將錢轉到該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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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這錢就等於進了這三人的腰包裡了。因為當時銀行的系統沒有全國聯網,所以如果行長不說,這虧空的賬目也就會被掩蓋過去,此後許超凡高升,在他的運作之下,曾經的下屬實餘振東、許國俊相繼擔任該行的行長,這樣下來,他們的罪行也就一直被掩蓋了,另一方面,他們三人沆瀣一氣,繼續在偷偷的轉移著銀行資產。

幾年下來,在他們的操作之下造成了40億的賬目虧空。這三人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不小,便早早地給自己留了後路,而他們的後路就是移民美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透過假離婚,讓自己的老婆與美國人結婚的方法先去美國,然後在美國離婚再與他們三人復婚的,成功騙取到美國的綠卡。對於這樣的安排許超凡是這樣解釋的:

那個時候我還沒有看到過犯罪嫌疑人跑到境外,特別是逃到美國會被抓回來的,所以我覺得美國最適合我

什麼時候逃走呢?當他們聽說銀行系統要進行全國聯網了,這樣一來,資產的清點便會讓他們的罪行暴露,此時他們便著手逃跑了。他們先是利用之前辦理的假護照逃往加拿大,在此之前,他們已經將自己的家人安排到了美國,2001年10月2日許超凡、許國俊、餘振東三人也進入了美國,當然錢也到了,在呼吸到美國“自由香甜的空氣”,他們覺得今後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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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凡

就在三人逃往美國的時候,在我國相關部門的申請下,國際刑警組織對他們三人釋出了紅色通緝令,對於這一點或許他們早就想到,所以他們並不怕,因為他們還沉浸在中國與美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的喜悅當中,只不過他們高興的太早了,因為在2000年6月份的時候,中國與美國之間簽訂了《刑事司法協助協定》,而這份《協定》也讓三人沒了好日過。許超凡說:

去了美國,沒有過一天的好日子

有錢又“自由”,為何沒有過好日子呢?原來這三人逃往美國之後,這起案件也成了中國與美國刑事合作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而他們三人也上了美國的紙媒,這讓三人內心無比的恐慌,但是他們當時還認為美國即使要抓他們,也只不過是處理非法移民的事情,這罪不重,處理完他們將會重獲自由,又是一條“過江龍”。

但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之後銀行賬戶會被給凍結起來,一分錢也取不出,在異國他鄉,自己成了紅色通緝犯,又要面臨美國警察的圍捕,但當時他們三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並非是最壞的結果。最壞的結果是許超凡與餘振東放棄回國的機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接著說,許超凡說道:

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當時他始終還是有一個僥倖的心理,認為熬過這一段時間之後情況肯定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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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逃往美國的第三年,這三人紛紛被抓,理由是觸犯美國法律中的洗錢罪與移民欺詐罪。被美國逮捕而非遣返回國受審,他們自認為之前猜測美國是一個較好的“庇護所”的想法是對的,但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他們在國內所犯罪行,最終被裝訂成15萬頁證據材料送往美國,

最終許超凡和許國俊在美國受審,兩人分別被判處25年、22年的有期徒刑

更令他們死心的是被釋放的那一天,也就是他們被遣返回國的日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兩人被遣返回國後仍可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可能有人會說,餘振東怎麼沒有被判刑呢?這裡有一個情節需要特別說明一下。

2004年那年餘振東被美國抓捕之後就遣返回國了。這是因為美國司法體系當中有一個規定,叫【辯訴交易制度】,根據該規定,嫌疑人如實供述在美國的犯罪行為後,可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隨後遣返回國。當時有人去做許超凡、許國俊、餘振東三人的工作,但是最終也只有餘振東同意回國,此後餘振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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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振東

可以說,至此,上述的三人沒有一個人落到了好下場,但是相比餘振東而言,他在國內服刑,這比許超凡與許國俊要好得多。在異國的監獄裡面,許超凡、許國俊將要服刑20多年,他們將錯過自己兒女的成長時光,錯過給父母盡孝的機會,其中的辛酸或許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但是怪誰呢?打掉牙往肚子裡咽。

在這期間,許超凡說想回國了!而在十年後,他終於在美國的監獄裡面再次見到了自己國家的政府工作人員,當時他的內心非常激動。

原來,在2014年的時候,許超凡已經在美國的監獄裡待了10年,他應該慶幸的是我們國家並沒有放棄對他們的追捕,此後完成手續,在美國的安排下,工作組成員與許超凡見了面,而許超凡當時也表達了自己想回國的意願。直到2015年1月,許超凡的妻子在美國服刑8年後被遣返回國,這也堅定了他要回國受審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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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凡妻子鄺婉芳

2015年11月,遠在美國監獄的許超凡書面提出申請,希望美國能提前放他回國接受審判。2004年,勸他回國他不回,2015年他又請求回國,但是當時他在美國還有14年的刑期沒有執行完畢,他想提前回國可就沒有那麼容易了,不過我們始終沒有放棄要將許超凡正式繩之以法的機會

,經過不斷的溝通,許超凡在美國被改判,2017年執行完了改判後的刑期。

2018年7月11日,許超凡坐上了飛機被正式遣返回國。此時他在美國待了17年,其中14年的時間是在監獄中度過的,他在飛機上說,十幾個小時一直在回想這17年的點點滴滴,他覺得一切者不值得。在飛機抵達的那一刻,一張2001年簽發的逮捕令等來了嫌疑人簽字的那一刻,此時許超凡結束了逃亡生涯,正視自己的行為,也是自我救贖的一種方法。

2021年10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許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

或許朋友們會問,那麼許國俊呢?22年的刑期,2004年開始執行,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也將看到他被遣返回國在逮捕令上簽字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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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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